孟雪桢终究没和郑钺离婚。一双丝袜被挂坏,人们常常忘记图钉才是罪魁祸首,反而更恨那道碍眼的丑陋划痕。
私生子这个词,从陌生到熟悉,是个战战兢兢、痛苦颠沛的过程。
郑钺从未松口承认,也从未矢口否认,一直以养父身份自居,可随着一天天长大,许椿酒的眉目与他越发相似。
曾经浓墨重彩的恨随斗转星移而褪色,孟雪桢对许椿酒的仇视逐渐演变为视而不见。寄人篱下的日子,许椿酒是行走于冰面的透明人,即使坠入冰窟窿也不会有人留意,所以务必步步小心。
在人们的固有思维中,野种好像天生自带一股狐媚气,是照妖镜下无处遁形的Jing怪,偏偏许椿酒又是不折不扣的美人胚子,更给一些佣人增添了嚼舌根的资本。
“长得这么妖,sao里sao气,以后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啊是啊。”
其实现实恰好相反,少年时期的许椿酒不像狐狸Jing,更像朵初开的木芙蓉,除了红馥馥的双唇勉强算得上“不那么正经”外,没有一点可以指摘的地方。
四年弹指一挥间。
孟雪桢信仰天主教,每年圣诞都过得隆重虔诚,提前一个多月就要开始准备,这年也不例外。
屋外雪花纷飞,轻软如鹅毛,佣人们忙进忙出,很是热闹。许椿酒坐在飘窗上背英语单词,一束车灯忽然洒到窗玻璃上,又迅速掠了过去。
听声音,那辆车似乎停在了郑家门口。从许椿酒的角度看不见它,但他听见了nai狗的叫声,嗷呜嗷呜的,接着是女佣的通传:“夫人,怀锐少爷来看望您了。”
——怀锐少爷。
许椿酒听人提起过孟怀锐的名字,不止一次,却从来没见过他这个人。
听说他是孟雪桢的弟弟,郑凌之的小舅舅,生得比自己登记的出生日期还晚两个月。孟雪桢的父亲老来得子,对这唯一的宝贝儿子十分溺爱,要什么给什么,将他宠成了个无法无天的小霸王。
“上个星期去圣马可广场喂鸽子了,一个什么……街头艺术家送给我的。这种杂种狗我才不想养,玩几天,薛妈你帮我处理好了。”
皮鞋踩在雪地上的沙沙脚步声,伴随着说话声蔓延到了楼下。
许椿酒禁不住好奇,捧着书向下望了一眼,见到一个神气的少年,怀里抱着只小狗,黑发有点自然卷,眉眼还没完全长开,面部轮廓也还不分明,但五官给人的整体感觉已经鲜明而浓烈,足以想象长大后的英俊。
薛妈在旁边替他撑伞,以免雪花飘到他价格不菲的衣服上。
他和郑凌之一样,都是真正的富家少爷。
“你来得不巧,妈去美容院了,下午还要跟她朋友去看音乐剧,恐怕晚上才回来。我父亲也不在。”郑凌之正要出门。这个寒假他每天都会去郑氏集团总部大厦,提前熟悉家族企业,以便未来有一天能顺利接管。
“哦,没关系,刚才在车上,我好像看见楼上有个短发女孩儿,长挺白的,让她陪我玩吧。”
司机将车从车库里开了出来,下车拉开后座的车门,郑凌之坐进去:“他不是女孩儿,是男生。”
孟怀锐一愣,笑了:“男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