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扫一下店铺,做做饭。
“做了炖鸡,还有凉拌菜,夏夏你先去洗洗手,炖鸡马上好了,我收一下汁。”,林轩一边搅拌着小盆里的菜,一边朝林夏说到。
林轩不姓林,他没有名字,或者说,他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林轩这个名字是林夏帮他取的,姓用的是林夏的姓,林夏说他要像个男人一样,不要老是畏畏缩缩,要看起来气宇轩昂,所以叫他林轩。
房间不大,除了一张小床,一个柜子,就是一个用来做饭的小厨房,因为这个店之前是做餐饮的,所以厨房用品倒是很齐全。
店后方是一小块空地,这里一般没什么人过来,所以两人就经常坐在这里吃饭。此时一个折叠的小桌子已经撑在了那里,桌子两侧放着两把塑料小凳子。
林夏坐在小凳子上,隔着防蚊的纱帘,朝屋子里的林轩炫耀:“今天赚了好大一笔钱,那个客户连价钱都不问,直接就买下了,真是土豪。”,她趴在桌子上,翻看着今天的进账记录,在一列几十几百的数字里,那个5833的数字非常显眼。
“一会儿去街上逛逛,给小轩买点衣服吧。”
“不用,我的衣服够穿。”,林轩已经端着砂锅过来,锅里还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散发着鸡肉和蘑菇混合出来的诱人香气,“夏夏别趴桌子上了,小心烫。”
林夏把胳膊从桌子上拿起来,瞅了瞅林轩,感觉他的头发似乎有点过于长了,也是,认识他这么久,他似乎还没剪过头发。
林夏第一次见到林轩的时候,是在一个桥洞下面,那个桥洞离林夏的店不远,经常有流浪猫在那里聚集,林夏经常带着猫粮过去撸猫。
然后她就看到了被猫围着的林轩。
林轩一身脏污,看起来像是在地上滚了几圈一样,但是他似乎是自己洗了脸,至少脸上还算干净。他坐在桥洞下面的一个台阶上,怀里抱着一只小猫。
林夏不敢接近他,毕竟他看起来虽然很瘦,但是也是一个男人,而且浑身都散发着危险的信号。
她远远的看了几眼,立刻转身离开了,好几天都没有去桥洞撸猫。
但是那个男人并没有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他似乎在那里安了家,并且在周围的垃圾桶那里捡垃圾卖,虽然总是沉默寡言,但是并没有攻击人的倾向,有时候林夏有不要的瓶子纸箱,也会直接给他。而那个男人也不过是沉默的接过去,连声谢谢也不说。
林夏不在意男人的不礼貌,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男人,他落到这种田地也没偷没抢,而是用自己双手赚钱,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几个月后林夏再次去那个桥洞的时候,发现那里堆着几个纸板,还有一些瓶子堆着,显然是他捡来准备卖的垃圾。那些猫咪对这个入侵者毫不在意,在他睡觉的纸板上跳来跳去的打架。林夏觉得这个人也没有那么可怕了,她又开始了偶尔过来撸猫的日子。
大部分时间那个男人都不在“家”,偶尔见到,也只是看到他在吃买来的盒饭,那人见过林夏过来也不看她,吃完就继续拿着自己的一个大袋子继续去捡垃圾。
林夏没有想过跟那个男人搭话,这世上谁都苦,她也不是有钱人,开个小店只是饿不死而已,她很有自知之明,从不让自己卷进什么麻烦事里。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冷漠又自私,因为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在收到欺骗和伤害之后,大多数人都铸造一个硬壳来保护自己。林夏也不过是这芸芸众生中普通的一个人,她不会让自己变成活菩萨,然后挣扎在泥泞的地狱里,冷漠无情也不过是能让自己稍微体面一点的活着。
但是当她看到那个男人躺在地上流了一地的血的时候,她还是没有忍住,向那个男人伸出了手。
那时候已经是冬天了,但是这个男人依然穿的很单薄,他身上最暖和的东西就是一件薄薄的棉衣,在这零下的温度里显然不能御寒。他躺在冻的硬邦邦的地面上,抱着自己的一只小腿,那里的血已经浸湿了裤子,晕出了一大片红褐色的血迹。而在他身边不远的地方,躺着一只小猫,肚子已经破开,它四肢僵硬,显然已经死了多时了。
而在桥洞四五米的地方,有几只流浪狗在徘徊,其中一只黑色的大狗嘴边还有褐色的血迹,它眼里冒着精光,发出呜呜的威胁声,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扑过来。
林夏是很怕狗的,换了平常她早就躲得远远的,但是看着男人腿上的血,她的自我保护机制突然就失灵了,胸口似乎有一股气流在涌动,让她感觉自己突然有了无限的勇气。
她捡起男人身边的一根棍子,在空中挥舞着,大声的朝流浪狗们呵斥:“滚!快滚!还敢咬人,敢过来我打死你!”
她发出了尖锐而刺耳的声音,这是活了二十几年从来没发出过的叫喊,喊的她喉咙都在发痛,身体都在发抖。
那几只流浪狗又转了几圈,似乎觉得两个人有些过于麻烦,慢悠悠的离开了。
从此林夏的店里就多了一个叫林轩的助理。
时间过的真快啊,已经到夏天了,林夏心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