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卢橘在宋岛的陪伴下,去了趟派出所。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余秀和那个道士拘留十五日并罚款1000元,两名中年妇女拘留十日并罚款500元。
宋岛本来想让惩罚的力度更大一点,但卢橘觉得还是算了。
不为别的,就为徐敬尧。
孩子是无辜的,不能没有母亲,徐敬尧到现在也不知道她是他们家的童养媳,余秀没和他说过,因此徐敬尧只当她是姐姐。
卢橘带了徐敬尧六年,已经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弟弟了,在徐家一些很难熬的日子,也是他陪着自己度过的。
同时,宋岛在派出所当场和余秀清算了童养媳的事情。
童养媳是封建时期的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就已经被废除了,因此卢橘在各个名义上都不是徐家的媳妇。
余秀被关在拘留室里,本来还想继续叫嚣,被宋岛一个凌厉的眼神吓了回去,更何况现在是在派出所,要是被警察知道了她买媳妇的事情,说不定罪加一等。
烂摊子至此已被完全解决。
走在回村的路上时,宋岛又再次问了卢橘今后有什么打算。
卢橘想了想:“想回学校接着念书。”
脱离了徐家的束缚后,她自然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如果需要用钱的地方,可以随时找我。”
卢橘转头朝他笑了笑:“不用,我现在上学高中都是给我全免了费用,不然你以为余秀怎么会让我去上学的。”
“不过,你现在能先借我一笔钱吗?”
“什么?”
“我打算高三在学校住宿,我爸那里和徐家那里应该都回不去了,住宿需要住宿费。”
宋岛这才意识到,卢橘现在是真的无家可归了。
“好,改日我和你一起去一趟学校,和你的老师说明一下情况,我可以当你的监护人,在你未成年之前。”
反正,我也确实是你的长辈。
卢橘听了心里觉得有点好笑,上过床的监护人吗?
卢橘回到徐家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在离开徐家之前,她最后看了一眼这间房子,破旧的,凌乱的,亦如她这6年的人生,低贱的,卑微的。
抬腿要走时,门后伸出了一只小小的手拉住了她的衣袖。
徐敬尧睁着眼睛,泪水在眼眶里浮动,又努力不让它落下,他似乎知道了她要离开的事情。
他能从村子的风言风语中听懂点什么,却又不是很能理解,余秀从来不和他说这些是,但不代表他就什么都不知道。
他知道卢橘其实并不是他的姐姐,卢橘来他们家也不是来干活做保姆的。
他从记事起就是卢橘在带他,卢橘待他的温柔比余秀给他的还多,从情感上来说,他更依赖卢橘。
每个睡不着的夜晚,卢橘都会给他念故事,他知道了小王子是很寂寞的,但后来他有了一朵专属于自己的玫瑰花。
他问卢橘,自己什么时候也会有一朵专属于自己的玫瑰。
在这个家里,他似乎什么都没有。
卢橘当时听完笑了一下说道,你长大后就会有了。
后来有一年卢橘的生日,他特地跑去四五公里外的集市上,用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一支玫瑰花,他的钱只够买一支玫瑰花。
他看见卢橘接过玫瑰花之后一下子明亮了起来的脸庞,在心里暗自承诺,以后每年都要送她一朵玫瑰花。
他觉得不再需要长大后去找玫瑰花了,他现在就已经拥有自己的玫瑰。
卢橘转头看了看小小的人儿,摸了摸他的头,温声说道:“我只是去县城里念书了,你以后想我可以在我放假时来找我。”
然后,转身就走了。
徐敬尧看着远走越远的身影,他真切地感觉到自己的那朵玫瑰好像再也不会像小王子的玫瑰花那样日夜陪伴他了。
他不是害她无家可归的恶人,但她是因为自己才来到这个家,却又再次流离失所。
我倾听过她的怨艾,我倾听过她的自诩,我倾听过她的沉默,甚至我聆听过她深夜的无助哭泣,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她也只能是我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