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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真是路遙知人心啊【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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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会立刻被逐出家门……喔,或许只有你,因为我可是"叶"之遥呢。」

    不过,反正我也不在乎。他耸耸肩,无谓地补上一句。

    林晓青脸色苍白如纸,嘴唇抖得似筛糠,好像眼前的人不是她认识的那个听话可爱的宝贝儿子,又或者是,她时至今日才第一次认清了儿子的真面目。

    孩子不管长到多大,在父母眼里永远都是受他们掌控的幼兽模样。不肯面对现实的下场,就是会被长大的猛兽反咬一口。

    「说吧,接下来你想怎么做?」叶之遥笑嘻嘻地反问,明明做错事的是他,却彷佛上位者在施恩,「好心提醒你,要是想用乱伦罪起诉我们,你没有证据。看你是要告诉叶昱松然后被扫地出门呢?还是要带着这个秘密进坟墓?选一个吧──

    一阵猛烈的鸡皮疙瘩,叶知心蓦然从梦中惊醒,冷汗涔涔。

    这个梦不同以往,鲜明地留在了刚醒还浑沌的脑袋里,梦里积满的强烈情绪延续到了现实,叶知心忍不住呜咽一声,哭了出来。

    睡在一旁的叶之遥听到动静,反射动作般把她揽进怀里,「怎么了?做恶梦了?」刚醒的嗓音还透着沙哑。

    叶知心只一个劲地哭。

    「没事,我在这里……别怕,那只是梦。」

    在叶之遥温柔的拍背安抚中,叶知心冷静下来,吸吸鼻子开始讲刚刚的梦,听完叶之遥哑然失笑。

    「放心,我们现在可是在离他们好几千里远的非洲呢。」

    叶之遥当年以第一名从k大兽医系毕业,许多教授都希望他可以去国外深造,但因为有跟姐姐的约定,他一口回绝,决定待在国内当临床兽医师。不过他仍有意识地持续进修研究,不时发表期刊论文,在国际间小有名气。

    这次来非洲,除了是叶之遥受邀来演讲以外,也带因工作而心情低落的姐姐出国散心,用交往十周年纪念的借口,实现当年的约定──来国外看真正大草原上的动物。

    30岁的叶知心像个小孩般窝在叶之遥的怀里,她轻轻摩娑着弟弟手臂上的白痕和两人无名指上的戒指,静静思考。

    她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做这个梦,正因为她出国前刚结束一个令她痛心疾首的案子:一位国中少女控告,她7岁时就遭亲生父亲性侵,她父亲辩说处女膜没破,她母亲也帮丈夫喊冤说不可能,直到弟弟和妹妹都证实曾见爸爸欺负姐姐,全案才以9年半的有期徒刑定案。

    性侵7岁的亲生女儿,竟然才判9年……叶知心咬紧后槽牙。

    少女在庭上表示:『我想跟爸爸说,虽然你对我做这件事是不对,但我会原谅你……但我也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此为真实案例)

    当时,站在原告律师席上的叶知心全身一阵颤栗。

    她无法形容自己当下的感觉,是打赢官司的喜悦?判刑过轻的愤怒?对原告少女的心疼?……还是深埋心底的隐密恐惧?

    因为,若稍有不慎,现在站在那位性侵女儿兽父被告席上的,就会是她──因为她同样是与亲弟弟性交的罪人。

    刑法第230条「血亲性交罪」──即任何人与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的旁系血亲性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单单起诉乱伦罪的案例其实极少,会上法院对簿公堂的大多伴随着强制未成年性交罪。

    因为撇除同辈年少时对性的无知探索、或是拥有上下权力关系的强制性侵(父母、师生等),凡是身心发展成熟的成年人,加之韦斯特马克效应的排斥本能,几乎很少有像她和叶之遥一样"合意"的乱伦。即便是「遗传性吸引」,也存在只有一方诱发、另一方极度厌恶的情况。

    双方都同意的乱伦,就无罪吗?当然不是。

    双方都同意的乱伦,有比较高尚吗?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为了待在叶之遥身边──她早已有所觉悟,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半夜是最容易胡思乱想的时候,漆黑的旅馆房间里寂静无声,叶知心出神地翻腾着各种思绪。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当她以为叶之遥早就睡着的时候──

    「姐姐。」听见他低低地唤了声。

    「?」

    其实叶之遥现在已经很少叫她"姐姐"了,倒不是他不想叫,而是叶知心要求的,觉得随着年纪增长,再叫姐姐显得有些难为情。只是在两人私下独处的时候,叶之遥还是会故态复萌喊她姐姐,因为他说这曾是他的梦想。(遥:而且在床上叫姐姐也会让我更兴奋。知:………)

    叶之遥温柔地把她抱进怀里,轻轻啄吻着她脸颊的泪痕。

    「没事的,有我在。」

    短短的一句话,这十年来他说过无数次,也无数次给予她强大安心的力量。

    叶知心笑了,情不自禁地含泪吻上他略为干燥的唇瓣。

    「嗯,我也在。」

    她也知道,叶之遥为了待在她身边──同样有所觉悟,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

    不知道是不是莫非定律,在姐弟俩回国后的一个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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