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三回</h1>
第三回
再說到了七歲,小丫頭漸漸臉也長開了,從她的臉型不難看出,小春花與她媽真是長的很相似。王有財是見過春花媽的,在他知道春花媽身死的訃聞,心中除了替她惋惜什麼也做不了,到得後來得知春花媽還有一個女兒,只是被人給抱走了,得了這個消息,當下就暗下決定:如今他們一家遭遇這樣的慘事,我也要負一點責任,何不趁著這個機會,將他們唯一的女兒抱來收養,也算彌補對他們造成的傷害。
想罷,便當即就喚人去將抱走春花的牙婆找來,之後的事都在第一回中一一述過,這裡不再煩敘。
春初時分,小春花雖才小小年紀,但待人處事已經很獨當一面了,七歲便已將《女四書》、《三字經》、《千字文》等啟蒙書籍都學完了,隨便說出一句裡頭的詩詞來,小春花都能答背如流,絲毫不亞於男子。
一日,小春花在學堂下了學之後,瞥見她近日新結識的同學,比她略年長幾歲,頭髮挽了一個普通的髻,兩搓髫髮在額邊垂了下來,上面身著月白花紋綾羅緞夾襖,下面是對稱的百花紋的襖裙。面貌普通,但通身上下卻散發出一種只有富貴人家才會有的氣質。
此人姓林名寶珠,小字桂香,春花知道,桂香家是一個官宦世家,父親好像是朝廷的一個什麼大官,春花畢竟還小,對於朝堂上的事,她知道的不多,頂多就是知道桂香的父親是一個很利害的官老爺。
這時桂香也抬起頭來,恰好也看見了春花,兩人四目相交,桂花對她淡淡一笑,以示見禮,正要開口攀談幾句,不料家人過來接她,在外喊道:“長小姐,轎子已經在外頭等了。”
因桂香是家中長女,又是正室所出,所以家人都喚她做長小姐。
桂香忿忿地瞪了家人一眼,有些不樂意他來的如此快,竟是生生打斷了她與好朋友閒談的機會。
桂香雖然很想與春花一起玩,但天不容願,今日不行,那就只能等下次了,抬起那纖細的小腳,桂香很快便離去了。
小春花看到,桂香抬起腳的瞬間,所露出來的金蓮。春花年紀還小,自然還不知道什麼叫纏足,但她每天在家中,都能看見王有財的妻妾們都也有這樣一雙小腳,心中便起了一份好奇,有時會忍不住心想:為何她們的腳都如此的奇怪,與我的竟是不同,這是個什麼道理?
小春花想多了,疑慮就在心中日積月累,等到了再也控制不住的時候,她將心中的疑惑說給了ru母聽。ru母一聽這話,便有些哭笑不得,也不知該如何跟她講纏足這事,正在為難,只見老爺進來了。
王有財方才路過此地,無意中聽到房裡頭春花的這番話,暗自好笑,便跨步走了進來。
將ru母支退了下去,王有財走到書案後坐了下來,呷了一口茶才招春花過來。
春花剛一走近,就覺身子一輕,人已經坐在王有財的膝蓋上。
王有財將近四十的年紀,這樣抱著一個幼女,彷彿在抱著一團棉花輕飄飄的,鼻間聞到的都是女孩身上傳來的香味,很好聞,倒令他煩躁的心消退了不少,盯著春花白皙如雪的面龐,男人的心竟被撥動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