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自沿着lun敦南岸彳亍。这是一个名胜地,沿着河流,许多文化活动和街边艺人表演,每天都在这里不停地演出,让人流连忘返。
我的手机响起,一看,是我在纽约的朋友汤姆打来的。
已经有一年了,都没有接到汤姆的信息。汤姆是我的同学,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毕业。十二年前,我们一起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的机械工业系。毕业后,汤姆迁移到美国,因为他在美国纽约一家工程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后来还升任为管理层。
我一直留在英国,继续升学,后来获得博士学位。我是凯文,今年三十五岁,身形瘦小,但是身高六尺一寸。我至今依然未婚,也没有女朋友。在牛津,我有一个三卧室的连排房产。
我的好友汤姆和貌美如花的娜塔莎结婚,目前已经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娜塔莎有间小店,专门售卖手工艺品。
我第一次看到娜塔莎,是在六年前。但是,见面的原因是:我是他们结婚的男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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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塔莎和我相处得很好,我们享受彼此之间带来的幽默。当时,我们一起相处了十天,过后我就回到英国。回国后,我们只能通过电话和Skype通话。
随着日子一天又一天地过去,我们慢慢地疏远了。每次都是我主动打电话过去,但是,总是让人感觉到我好像是入侵了他们的生活世界,尤其是汤姆。
哦,扯远了。
回到这个手机电话。汤姆说他从网络看到一个信息:我将到纽约去参加一个会议,发表我的论文。他说,他准备拿几天假期和我见面,同时他准备到机场来接我。我同意他的提议,两个星期后,我将抵达纽约和汤姆见面。
当天,刚刚出了移民关卡,我就听到他呼喊着我的名字。他热情地拥抱着我,然后上了他的车,回到他位于曼哈顿的住所。我知道这个地区,都是一房式的房子,所以我事先已经为我自己在这附近预定了旅馆。
娜塔莎还在工作,所以我和汤姆有更多的时间,闲话家常。过后,我们一起到中央公园走走。一直到傍晚六点多,汤姆建议我们去喝两杯。
汤姆说,娜塔莎会在七时左右回家。等她回家了,我们一起去吃晚餐。我不介意迟些吃晚餐,因为现在我毫无牵挂,而那个我参加的会议,距离现在还有好几天。我之所以提前到这里来,主要是要克服我对时差的不适。
娜塔莎回家了,我太高兴又和她见面。她是个漂亮的女人,小骨架,红色的长发,绿色的眼睛。
那晚,我们一起外出共进晚餐。我坚持这一餐由我做东,以感谢汤姆到机场来接我。这一餐,真是可口美味。我注意到汤姆喝了很多,但我对此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他为什么。
我参加的会议前后历时四天。我告诉汤姆,等我的会议过后,我们才一起到处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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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会议的第二天,发表论文。当天,得到参与会议的来宾的赞赏,特别是汤姆。
那一晚,汤姆坚持要请我吃晚餐。他喝了很多香槟,直到十点左右,我们一起回到汤姆的家。
汤姆开了一瓶JackDaniels威士忌,一边喝,一边谈天。汤姆不停地喝酒,慢慢地已经醉意浓浓。娜塔莎自己喝着红酒,但是喝得不多。她时不时看着汤姆,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她对汤姆烂饮表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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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小声地对娜塔莎说了些话,我看到她站了起来,说:「我去淋浴,你们继续吧。」
娜塔莎去淋浴,我和汤姆继续闲谈。我和汤姆喝着我们的酒。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娜塔莎回到我们的身边。她看着汤姆,从她的眼神,我察觉到她瞪着汤姆,对汤姆的烂饮感到不快。
我们喝着喝着,时间一晃就到了午夜了。汤姆这时几乎已经烂醉如泥了,他沉睡过去,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已经停止了。我和娜塔莎闲聊着,过了一阵子,我看着汤姆,问娜塔莎说:「我们怎么处置汤姆呢?」娜塔莎回答说:「哦让他就在那儿睡觉吧。我去拿条被子,替他盖上就行了。」
我说:「不不这样不好。我看,我还是把他拉上床去让他好好地睡一觉。」
娜塔莎转过身去对着汤姆,然后摇摇手说:「他常常都是这样的。我都是让他睡在那里。那里啊,是他的安乐窝。这样和酒瓶作伴的日子,已经有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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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汤姆的跟前,拉起他的手臂,我用我的一根手臂穿过了他的腋下,扶他站了起来。
「凯文,你要干嘛?」娜塔莎脸上挂着不快的神情看着我。
汤姆的体重不轻,但是我自觉我还能够把他撑起然后扶他到他的床上去。娜塔莎在前面带路,我好不容易地把汤姆扶上床去。他自始至终一直闭着眼睛。
我有些疑虑地问:「他没有问题吧?」
娜塔莎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当他烂醉如泥的时候,可以很多个钟头都是这样怎么样也无法叫醒他。让他去吧。他睡够了就会醒来。明天六七点钟,他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