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卿那双略带笑意的眼睛。
“谢谢,你自己吃吧。”她把那碗土豆炖豆角推了回去。
今天刚收一瓶罐头,现在再抢人家吃食就太不厚道了。
“我吃饱了,这菜我只夹了一块土豆。”沈绍卿有轻微洁癖,平时吃大锅饭都是单独吃,大家对这一点早已习惯,每次都会单盛一些给他。
今天的菜也不知道是谁做的,实在是难以下咽,所以他只吃了一些蘸酱菜,豆角什么的都没吃。
平时大家一起吃饭,沈绍卿都很能装,所以童颜并不知道他有挑食的毛病,以为他是为了给自己留菜特意这么说的。
心中一暖,有些感动。
“谢谢你,点长。”
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就这么饱含感激地望向自己,沈绍卿不自在地轻咳一声,心跳也跟着漏跳了半拍,“不客气。”
像他们这些知青平时和村里人一样,白天下地劳作,晚上不到七点就关灯睡觉,生活非常乏味。
好不容易能趁着迎新会闹一闹,大家谁也不想那么早就休息。
干了一天活,童颜已经困得频频点头,刚开始她还有些抹不开面子提前离开,架不住这些人聊个没完。
天气这么冷,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可聊的?
想到自己是个体格虚弱的人设,她用手指轻轻怼了怼沈绍卿的手臂。
“沈点长,我有点儿头疼,能回去休息吗?”童颜揉了揉太阳xue,紧抿的双唇向下微弯。
“嗯,我跟你一起走。”说着,沈绍卿比她先站起身对大家说道:“我和童知青先回去了,你们聊。”
“欸?我也跟你们走!”郑洲还没忘记自己要搬家的事,他急着跟回去,趁两人没睡觉前把自己的东西搬过去。
同沈绍卿和平共处好好的,突然冒出个白痴横插一杠,童颜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如果他们屋里非要住进来一个人,她真希望那个人是赵和平!温柔和气,一定很好相处。
三个人回到屋子,郑洲扫了一眼炕上然后笑嘻嘻地问:“我应该睡在哪啊?”
“我住在炕尾,点长住炕头,你睡中间。”想到当初自己刚搬进来时的窘态,童颜突然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既视感。
“那行,我去搬行李,你们给我留门啊。”对于睡哪儿郑洲毫无意见,他这个人本来就糙,睡哪儿都一样。
等他出了屋子,一直没说话的沈绍卿从炕箱上拿下自己的被褥直接铺到了炕中间。
“……你怎么占了郑洲的地方?”童颜没看懂他想干嘛,这家伙不会是想换到中间睡吧?
他不是换地方睡不着觉吗?
沈绍卿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些意味不明,之后他钻进被窝双眼紧阖,手臂挡在眼前看不清神色。
在童颜以为他睡着的时候,他才开口说道:“炕头太热。”
北方的火炕到冬天特别暖,尤其是刚睡觉时,那热度都能把嗓子眼儿烤冒烟喽。
童颜不疑有他,想到郑洲那货在炕头被烤得来回翻滚的傻样,心情瞬间就好了。
不过,男主这心也忒坏了吧?哈哈哈~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没等到郑洲回来,童颜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听到耳边传来浅浅的呼吸声,沈绍卿把手臂放下来侧过身,凝视着沉睡中的侧颜,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nai香味儿,莫名有些烦躁。
为什么不愿意让郑洲挨着她睡呢?
那个答案,他也想不明白。
……
十月末,县城里大街小巷的行人已经变得特别少,再配上寒冷的北风“呼呼”地吹着,显得更加萧瑟不已。
把上次写的信投进街道旁边的邮筒里,童颜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服往黑市走去。
秋收之后就是农闲,村里的知青们终于又有机会来县里采买了。
童颜没钱,但还是跟着大家来了县里。
人家年代文里的穿书者在穿越过来后都会偷偷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虽然她的特长是演戏和唱歌,可作为一个五讲四美的社会好青年,她觉得自己应该也有靠双手勤劳致富的能力。
尤其,她还欠沈绍卿一条毛巾外加一瓶罐头,如果不想想财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杏山县的黑市在一处七拐八拐的胡同里,这个年代还不允许做买卖,不管生意大小,凡是金钱交易都算是投机倒把。
平时红袖标动不动就会来个突击检查,所以这里的人不管看见谁都是一脸警惕。
时间长了更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只要一搭眼就能看出你是来找茬的,还是真买东西的。
她能知道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多亏了郑洲那个大嘴巴,像他们知青点的那些人虽然进城的次数不多,可每次如果没粮票了都会来这里买黑粮。
刚踏进胡同,便有无数道目光“刷刷刷”地看了过来,那犀利的眼神儿让童颜误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土匪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