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语气也变得如寒冰一样冷硬,“但谁允许你穿绯红色衣服了?”
王森记的人穿绀色,王芳斋的人穿湛蓝色,这是王怜花当年定下的规矩。
“我......”王方刚一出声就觉得喉咙一痛,接着只听空中传来“刺啦”一声,他颈间的衣料便裂开许多细细小小的口子,王方下意识地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先是一阵寒意,后又有一阵shi热的刺痛感不间断地从颈部传来。
但王方却不敢低头去看。他在江湖上明明也算是一个一流高手,可如今站在沈清盛面前,王方甚至连动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沈清盛现在并没有在看他。
这种感觉令他无比憎恶,又无比熟悉。他花了几乎半生的时间想要摆脱,眼看着就要成功了,此刻却瞬间被沈清盛打回原形。
终于,沈清盛出声了:“衣服既然破了,就赶紧去换一件,店里毕竟还有很多贵客在等着你亲自招待。”
“让我等不要紧,”沈清盛转过身,视线从王方的双手慢慢移到他的眼睛,见到他眼底流露出的惧意后忽然笑了一声,接着道,“但要让客人们等,后果可比这个严重多了。”
说完,他也不等王方的反应,只是叫了陆小凤一声:“我们走吧。”
陆小凤看看王方,又看看沈清盛,什么也没问,便跟着沈清盛一起走出了王芳斋。
等伙计报了一句“公子已经离开甜水巷”后王方才敢将双手从脖子上拿开。指间滑滑腻腻,入眼是一片刺目的红色,王方忽然一把抓过身边的伙计,双手不停地往他身上擦拭,形态已近乎疯魔:“什么破规矩,难道就许他王怜花一个人穿红色衣服?真不愧是王怜花的徒弟啊哈哈哈,师父当年就不讲道理,徒弟现在也跟着学......”
施文清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王方,看了一会儿后,他又转身慢慢走回柜台,一边走,一边忍不住摇头感叹:“托公子的福,今天又学到一种新颜色。”锈红色,正是自王方身体里流出来的血ye的颜色。
走出甜水巷后,沈清盛忽然停了下来。
陆小凤只好跟着一起停下,口中问道:“你怎么了?”
沈清盛先是咳了两声,旋即又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在京城里呆的时间比我长,你知道骑云巷怎么走吗?”
“哈哈哈哈哈!”陆小凤忍不住发出一阵大笑。
笑过后,他却是严肃地答道:“我也不知道。”
“啊,”沈清盛迟疑道,“但现在再回王芳斋找人带路的话似乎不大好?”
“不用。”陆小凤得意地一甩身后大红色披风,接着叉腰道,“我这个人有一样天赋,只要听过一条路的名字,那我就一定能找出它在哪儿。”
“好厉害的天赋。”沈清盛由衷地赞叹了一句,语气忽然又变得很Yin森,“你以为我有这么好骗?”
“哈哈哈哈,”陆小凤的身形一下子掠出去好远,等到了下一个分叉路口的时候,他才停下来转身向着沈清盛招手道,“跟着我走准没错,接下来我们走右边。”
沈清盛笑了笑,又在原地低咳了几声后才提步跟上。
*
王怜花的宅子就坐落在骑云巷巷尾,当来到大宅正门时,陆小凤反而比沈清盛更为兴奋,他已经闻到了一阵酒香,正是他最爱的女儿红。
陆小凤的这股酒兴因风而起,但很快又像风一样吹过就散了,他甚至暗中发誓自己未来三天内都绝不碰一滴女儿红。
只因这座宅子实在太红了。
凡是能挂东西的地方都被挂上了一盏盏大红色灯笼,同时还有红色的绸带、红色的剪纸,院子里更是摆了红色的花和红色的树,树上甚至结着一个个红色的果实。
“要不是知道你是孤家寡人一个,我还以为你要成亲了。”这一路看下来,陆小凤忽然对沈清盛的审美产生了好奇,“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快问,”沈清盛皱了皱眉,“我一会儿还要去洗澡。”
“你觉得上官飞燕长得怎么样?”
沈清盛不假思索地答道:“还行。”
陆小凤果然问得很快:“那刚刚在王芳斋里见到的那个女人呢?”
沈清盛点了点头:“也还行。”
陆小凤忽然也皱起了眉:“最后一个问题。”
他又看了一圈府里的布置,一言难尽地问道:“那你觉得这宅子弄成红彤彤的一片,好看吗?”
“很好看啊,这样才有过年的味道吧?”沈清盛反而觉得陆小凤很莫名其妙,“我还准备了一身红色的衣裳等着过年那天穿呢。”
“你要不要?我叫人给你也准备一套?”
陆小凤沉思了一会儿后,忽然大声地应道:“要!”
陆小凤从未有过穿着红衣服在红色宅子里和朋友一起过年的经历,所以他十分好奇地想体验一回沈清盛所说的年味。而且不知为什么,他此刻竟也觉得眼前这成片的红色突然变得好看了起来,大俗即大雅,这或许就是美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