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过前台走到程馨
旁边,拉住程馨的胳膊就往外拽。
在1 米86的强子面前,程馨就像小孩一样,被一下子拽出了前台。程馨
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上,然后她用另一只手拼命想掰开强子的手,但是完全
没有用。
「放开!你放开!你要干什么!放开我!」程馨一边喊,一边拼命的身体后
倾,穿着高跟鞋的两只脚拼命的想抓地,但是高跟鞋的鞋底较滑,伴随着鞋底和
地板摩擦的声音,程馨被一直拖出前台。
「放开!放开!」程馨的喊声开始变大,声音里也开始带着哭腔。程馨的声
音引来旁边的一些服务员和保安。小娟一时被吓傻了,她缓过神来,赶紧跑过去
帮助程馨。
「你这混蛋,你放开馨姐!」小娟双手想要拉开强子抓程馨的手,但只是螳
臂挡车。
「保安!保安!」小娟大喊起来。几个保安刚想靠近,强子瞪着凶恶的双眼:
「雷爷的事,谁敢管?不想要命了!」几个保安顿时脸上露怯,显然他们都很忌
惮雷爷。
眼看程馨就要在众目睽睽中被强行拉走,挣扎中,程馨左脚的高跟鞋从脚上
脱落了,透过肉色丝袜可以看到程馨的脚趾拼命的弯曲,想抓住地面。
「住手!」正在这时,忽然有人喊了一声。锅仔和强子也被吓了一跳,回头
一边看,是刚才问房间的那名女孩,她站在后面,怒目看着这一幕。称强子愣神
的功夫,程馨用力甩开强子的手,她赶紧整理了一下衣服,左脚伸脚穿上鞋子。
女孩走了过来,面对身材魁梧,满脸凶恶的锅仔和强子,脸上毫无惧色:「
你们这是干什么?大庭广众之下,公然猥亵妇女吗?」
「你干什么的,少管闲事!」强子走了过去,恶狠狠看着女孩,女孩看着比
自己高一头的强子,没有被吓到:「你刚才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了你知道吗?」
强子没说话,女孩继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刚才的
行为,已经构成公然猥亵。」
「猥亵你个头啊,我们雷爷想请她上去喝杯酒而已,你管什么闲事。」
「是吗?」女孩笑道:「那可能更严重了,我看刚才这名女孩明明不想去,
你硬拉上去,这就不是猥亵了,搞不好可以告你企图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甚至绑
架。」
「你她妈到底什么人?」
女孩没有理他,走到程馨旁边,从提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程馨:「你好,
我叫柳若熙,是一名律师,如果你需要报警的话,我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然后她向程馨顽皮的眨了眨眼:「免费的!」
强子还想动粗,若熙干脆掏出手机准备报警。锅仔见状赶紧叫住强子。锅仔
上前,笑嘻嘻对若熙说:「不好意思,我想这是误会了。」
说罢,叫着强子上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