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握着手中崭新的扳手来到了701的门前,通过两个礼拜的观察,我发现这家人的进出时间很有规则。
男主人每天早上八点出门,中午十二点归家,下午一点出门,五点归家,晚间八点出门,十点归家。
大概是个上班族,晚间时间是晨跑时间。
这家人是新搬来的,我偷了这个小区这么多家,还没有被抓到过,不过也摸清了这些富人们的底细,比如,现金他们一般不放在银行,而是将钱买成金条放在保险柜里,听说是有成就感。因为他们会在晚间打牌的时候用金条来赢牌。
不过富人们的保险柜太过高级,我碰过几次,有一次差点被抓住,自那之后,我不再碰保险柜,但会偷一些富婆们的首饰变卖,我在这个小区偷了半年,小区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失窃小区,而我,却从未被抓住。
不过小区将要被偷完了,我原本打算另谋偷处,可就在要走的那一天,小区一号楼新搬来了一家人。
听说那家男主人是个医生,我想起早前我的一位医生朋友,他死于一场医闹之中,被滋事的家属连捅了数刀,当场死亡。
所以,我对医生这个职业一直保持敬畏之心,也没想打算偷他家的,可一位和我关系不错的电工师傅和我提过一嘴,七楼新来的那家人总感觉有些怪,不过他家看起来十分有钱,客厅上的茶杯都是转手能卖一二十百万的真货。
对此,为了钱,我来了兴趣。
现在是早上九点整,距离男主人离开已经一个小时,我撬开了701的门,我以为电工口中的701会是个富豪之家,毕竟在这所小区买得起房子的人不多,可我没想到整座房子空的可怕。
客厅素净的很,墙上挂着简单的几幅画,只有几件简单的陈设,装修也是呈素白色的,看起来很空。
茶几上的马克杯里的咖啡已经冷掉,桌面上压着几本杂志,翻开都是一些看不懂的文字。
我坐在沙发上,潇洒的喝了一口咖啡,难以想象有钱人为什么会喜欢喝这种东西,既苦又涩,我立马吐在了垃圾桶里,把杯子放回原位。
这只是短暂的休遣时间,我并没有忘记今天的正事,我是来偷东西的。
翻开茶几抽屉,只有几支钢笔,看起来做工Jing巧,拿起来有些重,钢笔不算值钱,于是我放了回去。
在客厅里翻来覆去我并没有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倒是真的看见了电工师傅说的茶杯,这么贵重的东西只是简单的放在电视柜上,也不怕过路时不慎摔碎。
有钱人的思维我不懂。
通常来说,值钱的东西都在卧室的隐秘地方,这是我多年来摸出来的经验,我曾在上一个小区在一家富婆的卧室床榻下找到了三百万现金,富婆躺在金钱上睡觉,实在美哉,不过我后来把那三百万人民币换成了三十亿的冥币。
于是,我将客厅保持原样后预打算去卧室。
刚到门口,我便听见卧室里面传来一声轻微的细响。
我心中一骇,莫非这家还有人。
我想起在印象中好似从未见过这家人的女主人啊?在潜意识里我自以为这是男主人的独居室,所以我想,或许只是风吹的声响吧?
正当我要打开门的时候,我听见了大门的锁响。
不妙,今天失算了,男主人回来了。
弹指间 ,我迅速躲到了卫生间里。
男主人的脚步声缓慢,像是恶灵索命般,我的心悬成一条线,我听到男主人就在据我一门之隔的地方停下,我恐惧极了,生怕他推门而入看见我。
可意料的,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推开的,是卧室的门。
我忽然闻到了一阵花香,是浓郁的,艳丽的玫瑰花。
它盛开在我的视野前方,在一片池子里,殷红的泥水浇灌着它,似血一般,花香四溢,我猜想,也许男主人喜欢玫瑰花。
我不确定男主人会在什么时候离开家里,现在是十点钟,距离往常男主人归家提早两个小时,我不敢做不确定的事情,所以,打算,先离开这里。
我小心翼翼的推开门,蹑手蹑脚的脱掉鞋子,尽量不发生的赤脚踩在地板上走。
但是刚走两步,我又闻到比刚从玫瑰花香更浓郁的味道。
那是如此的吸引人,像是飘在云端,脚上赢绕着虚无缥缈的花,整个人又像是泡在一坛酒里,浑身被清酒夹裹,醺人沉醉。
鬼使神差的,我来到了气味的源头。
——卧室。
我曾以为,男主人家中是养了什么软毛宠物,或者是调制香料的地方,可我没想到,此时我看到的是一个男人。
确切来说,是一个像猫的男人。
他身上未着一缕,头上带着ru白色的猫耳发箍。
身前穿透着ru环,动的时候上面镶嵌的银铃“叮叮叮”的几声脆响。
他的身体实在白,像是被naiye涂抹,轻轻一揉便是一个红痕,他的性器十分小,大概一只拇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