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鹿第一次清醒着与他作爱开始,两人身体缠绵不休,可欢爱后留于身体莫大的空虚和对方眼中那些不可名状的情绪,都是他的伏笔。
也不排除在自己助攻下,白鹿终于攒够他需要的钱,一反往常与他热情迎合开始。那人明明笑着却总给人并不快乐的错觉,细想来,白鹿在金屋搂着自己说‘现在还不晚’时分明是一种追回不及的口气。难怪再多身体的温存都填不满对方心口的热量。
所以性是之后白鹿总喜欢紧紧贴着他胸口听他剧烈的心跳,来证明他们曾经有过一场?
他似乎把每一场凶狠作爱都视作离别,带着做一次就少一次的决绝。
或许也独自彷徨过,可终究还是走了。
脑袋像吃了一记闷棍,秦冕很难长时间清晰地回忆,只得闭着眼睛长舒口气。指间捻了捻腕上的表带,又下意识拍怕胸前的口袋,确定里头的东西还在。
他衬衫的口袋里,是一枚五百面值的日元硬币。
刚出事第二天,趁杜衡生还没冷静回神,秦冕先一步将白鹿留在会所保管柜里的东西全部取走。
除了一套制服,还有一块手表和那枚他从不离身的日元硬币。
制服是工作时候穿的;手表是一回性是后秦冕亲手给他戴的;而硬币,该是他特意留下来的道歉,或者是他带不走的,不可说与人的隐秘感情?
两人最后一次作爱,正好是婚礼前一天。
那日秦冕忙了整日,白鹿却突然提出想要见面。秦冕当然不晓得那一面就是诀别,甚至不多犹豫就拒绝对方。
可他凌晨两点走出公司时,不仅看见门口的何亦,还看见和何亦一同等他的白鹿。
那时他竟然都没有怀疑过。
白鹿似乎笑着,他见秦冕出来,两三步走到他跟前,和以往每次调情的语气一样。他踮起脚尖,挂在他身上,“秦先生辛苦了,今天晚上让我陪你吧。”
秦冕当然没有拒绝,和往常一样将人带回金屋。
云雨过后,他实在太累了,倒在床上将白鹿拢进怀里。
即便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对方执着的视线,他不豫地凶他一声,“太晚了,赶紧睡觉。”
白鹿却像不困似的,慢慢跟他说话,“秦先生送了我好多东西,我都不晓得该送你什么。”
秦冕皱了皱眉,声音比方才严厉两分,“睡觉。”
白鹿置若罔闻,接着又说,“我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最宝贵的可能就是硬币了,带着它之后似乎总能捡到好运气。”
后面还絮絮叨叨说了几句,可秦冕再没有Jing力回他,眼皮一重,直接睡着过去。朦胧之间,白鹿似乎整夜未睡,时不时在他怀里蹭来蹭去。不知是真实还是梦中,秦冕总有个错觉,他觉得白鹿在他怀里仰着脑袋,盯了他整整一个晚上。
不能更明显的暗示,然而当时惘然,后知后觉也并不给人好受。
原来那夜半梦半醒间听见的东西,竟是白鹿在跟他告别。
若时间能够追溯,他真恨不得提前替他解决所有问题,就算那晚上折腾到累死,也要把这人牢牢栓在身边。
白鹿想解决的麻烦对秦冕来说并不算真正的麻烦,可那人就算做出这种无法挽回的事情也不愿跟他开个口?
这身倔强得不近人情的臭脾气,秦冕简直爱极恨极。他爱他独一无二,也恨他决绝偏激。
白鹿留下的回忆不多,可每一个但凡还能记得的,都足够深刻。
秦冕终于肯承认,可能从两人在会所的第一面开始,他就没可能再当他不存在过。
一次,两次,三次……
‘啪’。
秦冕起身动作太大,一翻手肘将桌面的钢笔扫到地上。那是他随身带了六年的东西,润泽却已褪色的笔身顿时又多一条碎纹。碎纹延伸的地方正好印着‘某某大学五十周年纪念’的字样。
那是他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秦冕弯腰捡起来,盯着那颗后嵌在笔帽上的猫眼石出神,“……”
记忆中的那间教室,教室里的那个男孩。他笑起来的模样干净美好,让人如何都想象不出那人骨子里的决绝和凶狠。
果然。
秦冕终于恍然,为什么白鹿即便等到凌晨,都要来见自己的理由。
不是告别,至少不只是告别。
十次。算上婚礼前一天晚上,他们作爱的次数,正好十次。
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他偿清了,可以理直气壮离开?从此不赊不欠,再不相见?
秦冕起身离开办公室时将钢笔顺手揣进口袋。
“我不会让你如愿的,白鹿鸣。”
第六十三章 他身上有鹿鸣的气味
杜芷若下了出租,几乎是跑着进来酒吧。她绕路半天才找着别人电话里提及的吧台。
“这呢这呢!”一个男人冲她招手,“美女姐姐你可算来了,蔚哥昨晚上进来至今还没出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