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秦冕从他手中分走一个最大的拖箱,脸上也是个带笑的表情,尽管笑容不深,“恭喜毕业,欢迎回来。”
刚一转身就听见对方心花怒放说,“好开心啊,老师果然还记得当年跟我的约定。”
方书词走在秦冕身旁,不多不少,正好是与人并肩的位置,“在外度日如年,可终于让我等到回家这一天了。”
他本就是个优秀得耀眼的存在,在外头这么多年,早不记得被多少人爱慕过惦记过表白过。与多数出国就撒欢的留学生不同,方书词千日如一日,始终自持端正,只为了守护心里那撮深沉的月光。
跟同学公路旅行途径华盛顿DC,踩在刻着‘Ihaveadream’的纪念堂地面,仰头望着成群的白鸽划破天空,听身边的亚裔女孩说‘我可能喜欢上你了’,然后同之前每一次一样,绅士地微笑着,说抱歉。
独自一人走过六年的盛夏寒冬,就是为了今天,为了身边这个男人。
多少年了,从秦冕第一次送他出国,陪他走进学校那天开始,他似乎就无可自拔地爱上这个男人。
此后做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能有一天和这人并肩走在一起,成为别人难以替代的,他的左肘右臂。
秦冕曾毫不掩饰地说过,他是他培养出来的最优秀的学生。他从来不吝啬对他的赞美,他对他比别人都多包容。
那时候男人的目光沉稳又深切,虽然很多话从不说明,但方书词能无比清晰地感觉到,那些对方没说出口的,也是无数次差一点就出口的东西。
不需要语言,每一个眼神和动作,他都可以看懂他。
两人之间兴许是差了一点时机,气氛,冲动,或者只是酒Jing。不过有一点方书词深信不疑,他们对彼此,一定都有渴望。
头两年时间,两人一直不深不浅地暧昧,时不时一两句关心就足够回味好久。不浓烈不轰鸣,是一种细水长流又不曾褪色的炙热。
当他某一次回国,终于鼓起勇气主动亲吻他日思夜想的男人。秦冕没有推开他,反而顺势将人圧在身下,像一种水到渠成。
第一次上床之后,秦冕靠在床头,把他圈进怀里。
男人的声音沉郁儒雅,以至于此后每每听见教堂独奏的管风琴时,他都会想起他,想起那些缠在耳边,温情的窃窃私语。
“你以后的路一定宽得不可估量,若是愿意回国,我秦冕这里,就永远有你方书词一个位置。”
那应该是他们认识后的第三年。
那一年他们睡了,关系变了。师生以上,恋人未满。聪明的人都知道最好的东西要留足距离,可就是这种既珍贵又气人的距离,才使得两人如今仍然不足亲密。
但那有什么关系,他现在回来了,他们之后会有很多时间。
方书词的周围从来不少苍蝇,像秦冕这样优秀的男人,更不可能干净。不过他坚信,就算这人身边一时都干净不了,没关系,早晚有一天对方会发觉,只有自己对他来说,才是最特别的那个。
并不是所有人都足够优秀,是能被秦冕看进眼睛,打从心底认同的优秀。
仅仅是相识的六年时间,几封信,几张明信片,数不清的信息和邮件,都是无人可替的,是他弥足珍贵的宝物。
秦冕开车,车速却一直碾着上限。男人全程都不说话,方书词也不敢打扰,直到察觉方向不对,才转头问道,“老师,这不是回家的方向吧?”
“何亦给你订了酒店,我现在送你过去。”
“可是……”方书词胀红了脸,一双眼睛在夜色里奕奕发光,“当年老师可是许诺过我,若是顺利拿到毕业证回来,想住哪里都可以的。”
“是吗?”秦冕回答得心不在焉,连踩着油门的脚都一点没松。
男孩盯着这张无限神往的侧脸,不再委婉,深情款款说,“我想住到老师家里。”
白鹿这一觉睡得死沉,是明明醒了却睁不开眼睛的沉。
稀里糊涂窜了好几个梦境,光怪陆离,稀奇古怪。
他梦见小时候被家人抛弃,一个男人却站出来坚持带他上山。梦里的白鹿不过三四岁的年纪,却一本正经问他,如果我真的是个傻子呢?
男人始终没有回头,白鹿追不上他又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听见对方熟悉的烟腔,动听得宛如天籁,“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眼前的场景突然变换,他被几个不认识的熊孩子嬉笑围观。脚下是烧着秸秆的熊熊火焰,可能是梦里的缘故,他只觉得四肢沉重又冰凉。
刚才不转头的男人突然映入眼中,他不顾烈火,赤手将白鹿从火里抱出来。白鹿分明完好,而男人烧伤的手指直接掉在地上。
再之后出现的是第一次来会所找他的季昀。向来温和厚礼的男人竟不顾风度,一直跟他争吵。白鹿完全不记得他们吵架的原因和内容,只觉得全程呼吸不畅,随时都要窒息。
最后闯进来的是头发花白的骆河。男人温柔抚摸他的身体,用布条遮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