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前些日子南下治灾,尚未回来,夫人陪着太后去观音寺礼佛半月,如今也还未归。小姐受伤的事已经派人传信过去了,不过老爷夫人一时半会抽不开身回来,嘱咐奴婢好生照料小姐。”
太好了!!!
唐轻歌面上浮出一层喜色。
趁着相府没什么人在,她必须尽快逃出这里,走的越远越好。
赶在正牌千金被找回来之前,她识趣地卷铺盖走人,或许还能留下一条小命。
按照小说里的时间线,也就是丞相治灾回来后的不久,唐轻歌就收到了唐茉儿快要回到相府的消息,筹划着□□。
然而,既然原主的芯子换成了她,她自然不会蠢到还做出那些事自寻死路。
唐茉儿女主光环在那里,还有摄政王保驾护航,她一个小配角,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接下来的两天,唐轻歌一边好吃好喝地呆在相府,一边暗地里筹划怎么逃走。
穿到书里的第三天,唐轻歌已经尽力把日后在书中会发生的大事全都回想起来,还用时间轴仔细捋顺下来。她连期末考试复习都没这么用心过,眼下穿到这,为了活命,这几天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了多少。
唐轻歌用笔在纸上勾出一个圈,圈起眼下这个时间节点,苦恼地蹙起眉,兀自撑着脸出神。
总觉着有些什么重要的事儿,她还没想起来。
此时,银翘拿着斗笠进来,“小姐,外头马车已经备好了。”
“谢谢,”唐轻歌接过斗笠带上,习惯性地道了声谢,“我们走吧。”
银翘一怔,看着她一如往日的娇艳容颜,神情惶恐地跟上去。
自从小姐清醒过来,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容貌虽没有变化,但性子却不再像从前那样端庄知礼,变得更跳脱活泼了,还比从前更好相处了。
就是整日把自己闷在房间里,不做女红不弹琴,也不知道究竟在做什么。
不仅如此,平日总是挂在嘴边的摄政王殿下,自受伤醒来之后,也再没听小姐听起。
不管如何变了,总归是变好了。
银翘按下心底的疑惑,侍候唐轻歌上了马车。
“小姐,我们去哪?”银翘问。
“最大的首饰铺子,我想添置些新的簪子手镯了。”
她要趁这几日多买些金银细软,以防日后逃跑时没钱了,还可以拿去当铺当了还钱。
闻言,银翘彻底松下口气。
唐轻歌好笑地抬眼看这个小婢女,“你这么紧张作甚?”
这几日相处下来,两人也有了几分熟悉。
银翘也不过才豆蔻年华,比真实年龄的唐轻歌还要小上好几岁,唐轻歌这几天无聊时,便时不时逗逗这个小丫头解闷,好玩的很。
银翘诚实地答:“奴婢怕您再去找摄政王殿下。”
一听见那几个字,唐轻歌浑身猛地一颤,杏眼睁大,难以置信道:“我平白无故找他做什么?”
嫌自己命太长了??
银翘一字不落地背着之前她亲口说出的话,“以前小姐您时常带些吃食去摄政王府中,奴婢便以为这次也是。您先前说,您与摄政王殿下自小定下婚约,也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该多照顾殿下几分。”
小姐从前一心扑在摄政王身上,回回登门时,连人家一面都见不到,送去的吃食恐怕也被尽数倒了去。
银翘将这一段话隐了去。
嚯,顶着个未婚妻的名头,上赶子倒贴人家,难怪人家喜欢女主。
一提到摄政王几个字,唐轻歌的太阳xue就止不住的疼,警告她:“以后不准再提起他。”
跟他有婚约的又不是她,她惜命的很,巴不得离得远远的。
见她神色不是以往提起心上人时的女儿家露出的羞怯,而是极度明显的不悦,银翘乖乖地闭上嘴,不敢再多说话。
车厢内一片暖香萦绕,唐轻歌撩开马车的帘子朝外看去。
市集一片繁华,小贩们在摊位前吆喝着,三三两两带着斗笠的女郎们聚在脂粉摊子前,笑语嫣然,当真是门庭若市,热闹的很。
原著是架空历史,天下呈三国鼎立之势,三国分别为,燕国,宣国,与洛斯小国。
其中最为强势的要数燕国,其次便是宣国,国力最弱的则是洛斯国。
宣国的皇帝并无治国大才,因此书里的男主角宣钰,宣国的摄政王,几乎在朝中称得上大权在握。
宣国的繁荣昌盛,能与燕国抗衡至今,大半是宣钰的功劳。
怪不得让原主不惜找人杀了女主也要跟他成婚,不久之后宣国永仪帝病逝,摄政王宣钰即位,她这身份这就是妥妥的未来皇后啊。
而原主,就这么完美的和后位失之交臂。
唐轻歌长长叹息一声。
其实,如果能混个皇后当当,倒也不错?当皇后是个什么滋味,她倒是想试试看...
马车稳稳地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