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为什么打不通?上个礼拜我不是才刚给你买一个最新款吗?”
“都跟你说了,有事情就找我,有什么问题直说,怎么还闹得自己一个人昏倒在房间里?”
“还有啊,”安妮格雷把视线转到旁边那个尺寸巨大、造型古怪的锤子上,“这是什么?你没空跟我去拍杂志封面,有空在这里玩Cosplay?”
林秀跪坐在地上,然后扶着锤子,慢慢地站了起来。他现在状态是类似于睡得太久,脑袋有些混沌。
对于经纪人的一系列问题,他表示语速太快,没听清楚多少。但是,道歉就对了。
他扶着额头,做乖巧状,小声的应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的行李和手机在刚来哥谭的时候就被偷了……”
林秀把自己找不到路、被抢劫、被蝙蝠侠所救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得到经纪人的一个敲脑袋服务。
安妮简直是被面前这个小迷糊给气笑了:“我就比你晚一天来哥谭,我已经交代你好多次哥谭的治安不好,你千万要小心,你的东西还能被偷?”
“这个可以不怪你,外地人在哥谭本地人的面眼里简直就是待宰的小绵羊。我给你租的房子,算是哥谭里环境比较好的了,房子旁边的路也都很宽敞,你是怎么走到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巷子里面去的?还在大晚上出去,要不是蝙蝠侠,你想去死吗?”
“如果你不能适应在哥谭的生活,学不会生存的守则,我劝你还是赶紧回到纽约那边,在纽约你发展前景也很好,也有其他经纪人带你,你没必要跟我一起来哥谭。”
林秀能说什么呢?他一睁眼就呆在那个小巷子里面了。人设就是这么写的呀,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但是他的经纪人很明显就是一个刀子嘴但心眼不坏的人,况且他要继续扮演好“林秀”这个角色,今后还得继续当模特,跟经纪人打好关系还是非常必要的。
于是他就只能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会记住教训的……”
“OK,OK,”安妮格雷说,“希望你能记住你说的话,你跟我说你妈妈是哥谭人,想来哥谭看看,我正好也要回来哥谭才会带上你,希望下一次我来找你时见到的不是你的尸体。”
“今天你先休息,调整一下状态。明天早上我来找你,你要拍个杂志封面。明天下午你也不能闲着,得去做造型,为明晚韦恩集团举办的晚宴做准备。”
“那个晚宴上会来很多名流,还有演艺圈的大咖,对你扩展人际交往十分有帮助,一定要重视,知道吗?”
“听懂了吗?”
经纪人的语速真的很快,跟机关枪突突一样,林秀只听清了大概的内容:明天需要去拍志封面,还要参加一个韦恩集团的晚宴。
林秀连连应是:“好的,好的……”
经纪人风风火火地走了。
[女强人的类型啊……]
经纪人走了以后,林秀也有了时间来查看自己换得了物品——那个造型奇特,十分巨大的锤子。
【物品名称:雷神之锤姆妙尔尼尔(Mjolnir)
拥有人:雷神索尔
*基本信息:神器,锤的头是由神域金属乌鲁所打造而成,握柄部份则是以世界之树(Yggdrasil)的木材作成。不用的时候还可以缩小放进口袋里。此武器的功能为可以击穿任何东西,要是把它扔出去,它会毫无误差地击中目标,而且飞出去之后还可以自动飞回持有者的手中。
备注:一般人无法拿起来,只有达到特定条件,得到雷神之锤认可的人才可拿起它。(玩家就不要想了)】
林秀:哇哦~神器!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我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他尝试着拿起,不,仅仅只是移动雷神之锤,果然没有任何效果。
没关系,虽然有个拿不起来的限制,但是这毕竟是神器啊!
林秀更倾向于现在他之所以拿不起雷神之锤,是因为等级太低,无法使用神器级别的东西。
所以他得到了一个神器,那么他付出了什么代价呢?
林秀没有感觉自己身上少了什么东西,他点开游戏版面,游戏角色也没有失去什么,所以他到底是用什么才换来了一个雷神之锤呢?
林秀思索着,不经意间瞥到了旁边的沙发。
沙发看起来挺干净的。
不对,这间屋子里面到处都是灰尘,沙发怎么会那么干净呢?
林秀回想自己刚进入这个房间时看到的画面,发现原来是沙发上面罩着的一层布消失了。
林秀:???
所以我用一块破布换到了雷神之锤?雷神会哭的吧!
阿斯加德。
雷神是真的要哭了。
他只不过是跟好友们喝了个酒,一低头刚才放在手边的妙尔尼尔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满是灰尘的、跟整个金碧辉煌的大厅格格不入的破布。
雷神:我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