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听朋友说过他的,他们都叫他老马,是个嘎嘎狠的人物,高考报了北大没考上自己的专业,因为不同意调剂就变成了吉大第一高分,毕业读研读博在美国做3年实验,此外还听说特能喝。我一直对两种人比较感冒,一种自然是人人喜欢的帅哥,另一种就是才子,我对帅哥是垂涎,我对才子是景仰。一旦起了景仰之心的我对他就特别好奇,我故意逗我原来认识的那个朋友,埋怨他也不给我介绍介绍,即便这样,老马也没说自我介绍一下,总是很腼腆的低垂眼帘,那副羞涩的表情就好象他们在给他介绍对象。朋友简单的介绍了他和我,其实也没啥好介绍的,互相都早知道是谁了,我俩就算认识了。
那时侯刚刚过了年,我和老公都在放寒假,老马刚回国也没什么事,所以一到周末我们就凑和到一起,周五周六周日大玩三天,打打扑克,打打麻将,一起吃吃喝喝。由于我对才子的好奇关注,发现他不光聪明、幽默,脾气还特别好。
我原来理想中的老公就应该是一个学究,聪明、正直、脾气好。看见他好脾气的时候,我就不禁把已经压箱底多年的自己幻想的老公形象搬了出来。我心里总是有些压不住的小女人的淘气,我偷偷的在他的笔记本上偷看了他的qq号,加了他好友。申请通过他就问“who?”
我回答“我是你上家”他马上就知道了我是谁,让我感觉和聪明人说话真是很省事。于是我俩就通过网络有了更多的“亲密接触”……我浏览他的博客,倾听他的故事,分享他热爱的篮球,越接触越了解,越了解我就越发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他。
在网上,他很亲密叫我跳跳,我俩的关系变的很暧昧。想起他,我经常独自的开心,偷偷的笑。白天在网上无话不谈,和他分享任荷,分享钢链跳跳和夜半歌声,晚上躺在被窝里给他发短信,后来终于有天晚上,他和我说想当我的情人,我俩的暧昧被摆在了桌面成了一个需要确定方向的问题。某些时候,女人对爱情的渴望甚至是超过生命的,那时候我对爱情的渴望是超越任何时候的,我以为自己早已经老的不会爱了的时候,爱情突然说来就来了,我迫不及待的想享受这新鲜的感情,于是我去了他家,于是他就真的成了我的情人。
我第一次去他家,我俩约了在公交站点见面,他根本没有当人家情人的意识,上来就要帮我拎包包,搂着我肩膀过马路。我说“这离你单位这么近,你不怕遇见熟人呀,整这么夸张!”
他说“我干脆没想过这事,考虑少了。”
人果然不能做坏事,做了坏事就容易被发现。我俩刚过了大马路,我就看见了他一个小师弟和另外很多人一起,正与我们走个对面,幸好我自己拎着包包走,要是他还象刚才那样搂着我,就死翘翘了。不知道是不是我做贼心虚,觉得他师弟的笑坏坏的。
我示意老马有熟人,他才看见,他真是老眼昏花了。不过很会撒谎,后来我问到遇见熟人他怎么解释的时候,他说他们实验室的人真以为他老树发新芽了呢,不过他那师弟见过我,知道我是朋友的老婆,他只解释说找这些朋友来这边打台球,到没什么人怀疑。
进了家门,他就搂住了我,捧着我的脸盯着看,说以前都没敢好好看过,他的眼神那么专注,那么仔细,突然让我觉得,其实我俩很神圣,我觉得我俩都一下子陷入了十八岁的爱情魔咒。从他的眼神和呼吸中,我知道他是想吻我,却又一副不忍亵渎的表情,不知道是由于过于兴奋还是有点紧张,我觉得他的身子似乎都有点颤抖,那一刻我感觉到他浓浓的珍视,心一下子就化了。他鼓了好长时间的勇气,才开始吻我。我热烈的回应着他,我俩扭在一起,倒在了床上。
可能是由于他的羞涩,我总想自己表现的好一点,让我俩自然一些,别太尴尬。我把手伸进他的毛衣里抚摸他的背,他紧紧的搂着我,使劲的吸气。我脱了他的毛衣,他从来都穿雪白的内衣,特别利索,而我一看见那样的雪白,就容易动情。我又去解他的皮带,脱了他的裤子,把他扒光光了,那时侯我就觉得好象我是好色的小淫女,在调戏他一样,他一下就钻进了被窝。我要脱自己,他不干,非得他动手,于是我就被他也剥成了白绵羊,钻进了他的被窝。
他皮肤黝黑,浑身滚烫,我情欲高涨,火热非常,我俩就互相交缠着,互相燃烧着。他揉我的nǎi子,说我nǎi子真大,我揉他的ji巴,说他真爱出水而且又粗又长。我跪在床上,撅着屁股去亲他ji巴的时候,自己的水一直在哗啦啦的流,他说看到我,就相信女人真的是水做的。我特别的喜欢为他口交,因为他的鸡鸡口感相当的好,关键是特别的敏感,女人一样很需要成就感。我舌尖的每一个挑逗都在他的肢体上有所回应,我含的深深的用力夹他的时候他甚至会呻吟,看向他时,他动情的表情更是异常淫荡,和平时他笑嘻嘻的坏模样反差很大。
看他的身体,我原以为他会很急切的进入我,但其实他远比我想象的要耐心、温柔得多,他分开我的腿,也为我口交。他的舌头灵活而轻柔,快速的撩拨着我,从没试过这样好用的舌头,我一下子就被勾引到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