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江昭。
相信各位点开我的日记前,已经知道,我是个铁T。
但其实我认为我不是很铁,可能有一点铁,但总不能叫T日记,听着多怪。
表面上看,我是很符合现今网络对铁t的刻板印象的。
我身高185,体重58,从我三年级第一次听同桌说起喜欢时,我就知道我喜欢女生。
因为我喜欢隔壁班的英语课代表,孙可欣。
我爸妈长期在澳洲工作,暑假会让我过去,但他们依旧每天不见人影,只有邻居lily阿姨和她的狗陪我。
因此我的口语还不赖,老师让我当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
我们班和隔壁班是同一个英语老师教,好像英语老师都年轻又漂亮,衣服每天不重样,笑起来温温柔柔好似完全没有忧愁的样子。
她确实没有忧愁,因为每天中午午睡前自由活动的半个小时,她会让我和孙可欣去她办公室改前一天的家庭作业。
我记得那时候孙可欣扎着长长的马尾,发尾还有些天然的弯曲,我那时没发育,个子很小,改作业时她在左,我在右,她的头发就在我面前晃呀晃,有时候我还能闻到她那天换了洗发水。
所以当我的同桌跟我说,她喜欢第二排那个小胖子,因为他优秀的时候,我感受到深深的震撼,我第一次从同龄人的嘴边听到优秀这两个字。
那是一种无以言表的崇拜,感觉她博学又高深,大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词都能被她灵活运用。
她说要喜欢优秀的人,我思考了二十秒就想到了孙可欣。
她头发能留那么长,又顺又直,实在是可以用优秀来形容。
这就是我对喜欢的初印象,我那时真没想那么多,但我敢肯定,我思考的二十秒里,闪过脑海的,全都是女生。
我对孙可欣的喜欢只持续了一个学期,因为后面一个学期我又觉得转学生安迪唱歌的声音更优秀,我又喜欢安迪了。
小学毕业之前,我大概喜欢了三四个女生,都是偷偷单恋。
那时候我还没剪短发,也不敢跟别人说,动画片里猪猪公主喜欢的都是猪猪侠,猪猪侠可是只小公猪。
接着小学毕业的暑假,我照旧去澳洲。
晚上八点过,我会和lily阿姨窝在壁炉前看泡沫剧,电视机闪过一些街头文化的宣传片,有几个tomboy在滑滑板,我突然觉得很酷,很向往。
她们穿无袖宽大的体恤,宽大的浅色牛仔裤,手臂线条流畅又漂亮,侧面能看到黑黑的小背心,那时候我以为是我们那个年纪女生会穿的小背心,其实是束胸。
我跟lily阿姨说了这件事,我说我想买她们穿的衣服,她眯起眼睛看着我笑,她问我是喜欢这种街头风还是喜欢她们tomboy的身份,我说我喜欢这种风格。
其实我就是向往她们能把tomboy穿在身上,但我没敢跟lily阿姨说,我怕她告诉爸爸妈妈。
我爸妈虽然人在澳洲这么多年,但还是东亚思维,我可不敢保证他们会接受这件事。
于是lily阿姨帮我跟我妈说了,说我很喜欢街头文化,有时间带我去挑挑衣服。
就这么,我开启我做t的一生。
我在墨尔本认识了几个tomboy,她们跟我年纪差不多大,我跟着她们学滑板,穿肥大的裤子和无袖t恤,有时会一起去买喷漆去废弃的墙角喷画,偷家里的麦克风在社区的十字路口唱歌耍帅。
那是我最无忧无虑快乐的暑假,那时候我尚初初明白自己跟别人的不同,还不懂得真正的喜欢与爱,却从不迟疑过,即便不好意思跟旁人出柜,找到同伴后却也是坚定与自在的。
快开学的时候我爸妈跟我一起回国了,他们在澳洲赚了一笔钱,于是买了新房,买了新车,还留了一些投到一个叔叔的公司。
他们就我一个女儿,我的学校肯定也要更好的,于是我的学校也换了。
本来我考的学校是个重点中学,但他们听说那个叔叔的女儿在另外一个私立学校读书,于是给我也转了过去。
填校服码时,我故意选大了衣服号,那时我还是没有发育,没有来月经,大概才160,看着十分瘦小,却选了xl,老师问我要不要再想想,我说我以后肯定要长高的,后来事实证明,我街头心未泯的装酷也是一种先见之明。
我最开始头发没有很短。
我妈带我去剪头发,我不敢造次,只说剪到下巴,烫了个弧形卷,看起来安静又斯文,我妈很满意。
现在长发t那么火,原来那个时候我就走在时尚前沿。
那么后来我又是怎么剪到现在这么短呢,此事说来话长。
因为换了学校,以前的同学都不在,取而代之的都是一些陌生的面孔,前几周我是不太讲话的。
就在我以为我又要开始偷偷地单恋的三年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学校好像还蛮多t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