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遇一路南下,几乎都是走的高速,但休息的时间很多。偶尔不得不经过城市去补充车上的吃食,他会耽误的更久,因为总想把车停在不起眼的巷子里,再一个人多逛逛。
小时候没有钱,他没有去过新奇的地方。五环外的筒子楼前有块很小的空地,他都很少逗留。后来被秦放带走,钱倒是有了。但是去新鲜的地方的时候总是难免会遭遇意外,比如枪击或者车祸……搞得他连这种兴致都不再有。
现在一个人出来,一切都很新奇,很自由。他贪慕那种带着人情味的感觉,给他一种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中会不必再想起秦放的错觉。
离开秦放的第四天凌晨,乔遇终于到了沿海一座城市。为了保险起见,他已经把江临给的那辆车留在了另一座城,自己支付给货车司机现金,才终于到了最后的目的地。
到的时候是凌晨,天气有种雾蒙蒙的灰。白露过后北方气温骤降,但是对于他现在所处的南方城市,好像没什么影响。只空气shi度格外大,叫他走不过一公里,开始因为右腿刺骨的疼而一瘸一拐,最后不得不进到路边霓虹灯浮夸又古老的旅店里。
那是间很小的旅店,合衣而眠的老板娘纹着蓝色的眉,脸色蜡黄,对客人也不怎么热情。只在前台登记的时候,利索地叮嘱,“我们这里是正规旅店,可不兴做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
乔遇正垂眼看着柜台朝外那边被抹上的层层污渍,被老板娘尾音拖着奇怪调子的话惊醒,点点头笑了一下,又很快抹平了嘴角。
“跟个通缉犯似的……”
老板娘垮着脸念叨,一点没避讳,就连方言都不用。
乔遇不吱声,甚至指望着自己“通缉犯既视感”会让老板娘给他找间不错的屋子。
但很显然,他失败了。但他也完全能够理解,毕竟这间旅店看起来,可能翻遍了也找不到一间像样的房。
可饶是如此,他依旧默不作声的跟着老板娘往楼上走。木质的楼梯有些狭窄,如果同时有两个人上下楼,那么必定会有一个人需要侧身避让的那种狭窄,而地板踩起来也会有种空心的声音,叫他有些胆颤心惊。
他不敢抬头,怕看见老板娘紧紧裹在红色裙子里的屁股,被误会成乱七八糟的人,只埋头听老板娘啧啧有声的说他运气好,他要用的那间房十分干净。
等到送走老板娘,乔遇关上门,把带着Jing斑和不明血点的被子都一股脑的掀在了地上。他脱了自己穿了三天的工装外套铺在床上,躺在上面蜷成一团,终于睡了过去。
乔遇原以为疼得叫他呼吸紊乱的腿应该会叫他睡不好,但事实完全相反。他躺在这间逼仄又肮脏的屋子里,像是回到了小时候的筒子楼,居然睡得十分安心。
只睡着的时候,他又忍不住想,如果秦放看见自己睡在这样的地方,一定会忍不住抓狂。
想到秦放抓狂的模样,乔遇就忍不住开始笑。这种脆弱的笑意一直延续到梦里,叫他梦见每年生日总是用性器贯穿他的身体、伏在他耳边说爱他的秦放。
他几乎要在梦里窒息。
——
一觉醒来腿疼也不见得缓解了,反而因为睡得吃力,面色都更加难看。乔遇撑着盥洗台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没有血色的脸,伸手拍了拍,最后用结着厚厚水垢的烧水壶烧了一壶水,倒进牙杯里敷了下腿。
他今年二十三岁,但右腿已经可以说是老毛病了。十六岁那年秦放打断他的腿,秦放的堂哥趁机收买了医生,叫他在那时候留下病根。
之后每一年的春夏,都过得格外艰难。
北方少雨,但春夏都难免会落雨。一场雨下来,乔遇要疼得在床上打滚。
但也不能说是全无好处的,每到那几天,秦放就格外会装孙子,而且不管乔遇怎么作妖,他都不会生气。
只唯一一次,差不多是两年前,秦放看着他疼得受不了,非得拖着他去医院重新做手术。把原来的骨头打断了重接,旧的骨痂清理干净,术后好好养护,总会恢复个八九不离十。
但乔遇不去。
他倒也不撒气,只躺在床上很平静地说不去。可秦放接受不了这个答案。他装了几天的孙子,那时候实在没忍住,破了功,红着眼睛扑到床上掐住乔遇的脖子,咬牙切齿地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这样……”
“你就是想留着它!让你不好过让我更不好过!你不就是想用这个提醒我,提醒我以前对你不好!”
“那不然呢?”
掐在脖子上的手其实一点力道都没有,但乔遇已经红了眼睛。他猛地推开秦放坐起身来,撩开裤脚让秦放看当初手术留下的刀口和骨刺穿破皮rou的痕迹,“就是你让我变成这样的不是吗?”
“这种事情,只有我一个人记得怎么行?”
乔遇很成功,秦放也一直记得了。秦放不仅记得,得益于他的坦白,之后每次他腿疼,秦放都更加痛苦。
糟糕的记忆和腿疼一并让乔遇觉得痛苦,他面色难看,一想到现在都没有手机,没办法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