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家伙已经不是从前的家伙了。
他是大舅哥!
于是,邵铮拍了拍陈武闻的肩膀,什么也没说,便带上军帽,快步往集合点出发。
提前半小时到场,他还得做最后的点名。
至于老陈脚上那双鞋子,是他陪着小对象一起逛街,也是他付的钱票这事,暂时还是不说了。
咳咳他可不想负伤出任务。
陈武闻?
今天是陈弄墨是跟陈君兄妹俩出发回山顺村的日子。
季茉起了个大早。
其实火车是下午三点, 就算要吃早中饭,早些出发,也不需要四点多就起床。
陈德茂还躺在床上,见妻子轻手轻脚坐在床边穿鞋, 知道她这是舍不得闺女睡不着, 心里叹一口气, 也跟着坐起身。
听到动静的季茉回头:“你起来做什么?”
“不睡了。”
“胡说八道,你昨天几点睡的?时间还早,再睡一会儿。”说话间, 季茉已经将丈夫按着躺了下去。
陈德茂无奈,目光上挪, 见妻子面上的神色还算平和, 便也没再勉强:“好,好, 那我再眯一会儿。”
“嗯,睡吧,早饭好了我来喊你。”
“行。”
季茉生在锡城,是典型的南方人。
她妈嫁给她爸后只生了她一个。
当然, 并不代表她是独生女,季茉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
她爸前妻去的早, 难产走的, 一尸两命, 带着一个8岁的女娃,花了一口袋粮食,娶了她妈。
那时候还在打仗, 大多老百姓过得艰难,像她妈那样因为一袋子粮食就被家人送出去‘享福’的并不在少数, 谁也没觉得哪里不对。
继姐不是个好相与的,霸道又能闹腾。
她妈也只比继女大9岁,17岁的少女脾气软,面皮薄,再加上是后妈,自觉矮人一头,委实被欺负的不轻。
哪怕后来有了季茉,腰板也没直起来过。
唯一硬气的,大约就是给女儿争取到了上学的资格。
就那么窝窝囊囊苦了一辈子,还没等唯一的闺女嫁人,就早早去了。
那是个在苦水里泡了一辈子的女人。
那时候才凭着自己的本事进部队半年,满心想着出息后带着母亲离开的季茉回家奔丧后,便再没主动跟家里联系过。
直到又过两年,当了一辈子大爷的父亲也走了,她与那个家算是彻底没了联系。
一开始她那继姐过得不如意,从父亲那边得了联系方式,还会给她原来的部队写信或打电话。
后来她换了部队,除了几次避开人回去祭拜父母外,算是与曾经的家彻底断了联系。
这么一晃眼都二十年了。
儿时的记忆大多是不愉快的,季茉不是个为难自己的人,很多记忆都模糊了。
唯一记忆深刻的是,母亲看向自己的慈爱眼神。
母亲是个漂亮贤惠的女人,聿聿说是像她,更多却是随了她外婆。
母亲还有一手很棒的厨艺,最拿手的就是锡城的汤包。
在季茉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中,就有过年时,母亲手把手教她做甜口汤包这事。
她学了十成十,却不常做。
但前天夜里梦到了母亲,想到闺女又要离开身边,季茉便想着给孩子做一次。
那是她外婆的手艺。
陈弄墨起的也不算晚。
晚上八九点睡觉,第二天早上基本五点就自然醒了。
平日她可能还会在床上赖一会儿,但今天听到了楼下的细微动静,才想起母亲昨天说早上吃汤包的事,便一咕噜爬了起来。
等她收拾好自己后,去到厨房,才发现母亲已经开始包了。
“起来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季茉看着水灵灵的闺女,笑容慈爱。
陈弄墨系了围裙,又重新洗了把手过来帮忙,才回:“睡不着了,倒是您,什么时候起的?”
“也没多久,最费事的猪皮冻昨天晚上就准备好了。”说话间,季茉人往旁边让了让,给闺女空出一个位置来。
明白母亲是舍不得自己,陈弄墨便也没再多说什么,而是聊起了汤包的做法:“您将做法写给我吧,回头我多练习几遍,等手艺好了还能做给您吃,还有秋华妈妈他们,对了,您闺女对象也喜欢甜口的。”
前头听着还正常,听到后面,季茉直接笑了出来。
若不是手上沾了面粉,她都想用手戳人脑袋了:“你这丫头,真不害臊。”
陈弄墨却不以为然:“感情是需要双方经营的,邵铮哥对我好,我也不能一味索取,不知回报吧,一点小事能叫他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听得这话,季茉面上复杂一瞬,她侧头看着闺女的脸,突然感慨:“虽然你长的更像你外婆,但性子还是随了我。”
最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