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认命没办法,不等到那个对的时候,什麽……都是白搭。”
“怎麽突然……这麽悲观?”
“呵呵……”湮干干的笑了两声,抬头,看见了熟悉的大门,“我……到家了。”
结果到最後,两个人之间好像还是没有解释清楚,似乎越来越乱了。
虽然带著亚瑟和水华去吃了红豆羹,但是两个小孩明显对心不在焉的安格雷感到不满。表达的都是“果然没有湮在你就完全是一副木头人的样子”“实在是太不把我们两个放在眼里了”“吃的真不尽兴”之类的不满,但是这似乎丝毫没有影响两个家夥的食欲……
毫不客气的每人吃了三大碗。要不是安格雷担心他们会有蛀牙的麻烦制止了他们,恐怕他们还能把这个数字翻个番。
“你是在困扰什麽吗?”也许都是男人,亚瑟好像要比水华更能理解安格雷。等把水华送回去之後,他和安格雷回家的路上,忍不住问了一句。
“哈?你个小鬼头,胡说什麽呢……”
“那就拜托你的心不在焉不要表现的那麽明显。”亚瑟翻了个白眼。
“死小孩……”
──那个时候,无论怎麽拌嘴都可以。安格雷,从来也不想破坏这样美好的纯洁的感情。从来也不想。
“你不会懂的哦。亚瑟,你现在是不会懂的……”安格雷的笑容比任何人所能看见的,都要苦,“你又要说我倚老卖老了吧?但是只比你大三岁,却已经有了奇怪的感情了。有时候,感情很难控制,但或许就和洪水一样,加上一道闸门,就解决了。”
“打的什麽破比喻。”
“说了你这种死小孩是不会懂的!”
“混蛋,你说谁是死小孩!”
“……谁愤怒就说谁咯。”
“好心当成驴肝肺,以後休想让我再关心你。”
“那这样的话,你就自己出宫去吃红豆羹吧……哦不,不止红豆羹,还有碧沙阁的‘心珑小点心’,紫云轩的‘巧酥’,北厂的‘红焖大猪蹄’,莲花域的‘金玉炖紫荷’,还有……”
“好了!你赢了。”咬著下唇的少年,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表情。
拍拍对方的肩,“狡诈”地取得了胜利的安格雷笑得一脸开心,“就是不想改变这样的关系,所以,才不知道怎麽办的。”
──对你有异样的情绪又如何?我还有别的,想要保护的东西啊。
──那就是这麽多年来,我们之间的,最纯洁的感情。我很害怕,玷污你,湮。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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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薄荷大神告诉我的~啊~好幸福~如果有一天能够让大神们来配我的文的广播剧...啊啊啊,真是太幸福美满了呀...
☆、(12鲜币)三十八。你不知道的是
将亚瑟送回他的宫殿後,安格雷才一个人回了自己的住处。
他现在已经十七岁了,为了能够提早适应离开家族的生活,他已经独自一人居住了。刚开始虽然不习惯,但是慢慢地,他就爱上了这种独立的感觉。或许这就是男孩子的本性,无论如何,都想要独当一面,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
可是……
他却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
今天,湮躺在他的怀里的时候,他的感觉是……
“我的心,从未跳的这麽快。我想把他就这样,一直抱在怀里,一直一直抱在怀里。想要将脑袋埋进他散发著薄荷柠檬香气的头发里──或许他并没有用什麽奇怪的东西,可是我就是能闻到那种与别人迥异的味道。我还想要咬他的脖子,将他的嘴唇狠命的吸吮,想要对他做……”
“我……我竟然想要看他在我的怀里,被我狠狠地蹂躏痛苦的样子!”
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安格雷想,自己真的是疯了。
“你不知道,当你对我说,‘你的目光只许看著我’的时候,我的心狂喜的都想跳出来给你看了……”
根本不知道感情是什麽时候变质的。
明明一开始,湮之於他,和亚瑟、水华并没有更多的分别,就是那麽一个好朋友,青梅竹马,有很多话可以说,很多游戏可以玩,想要一直呆在一起,就算以後各自成家也相亲相爱,即使分隔一方也保持联系。
明明就是这样,没有任何不同。
可是,从某一刻开始,他的眼睛变得很难离开湮的笑容。他的笑,总是坏坏的,但是轻佻里面带著一丝纯真,正是那种纯真,耀眼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如果被知道了,一定会被厌恶的吧?会觉得自己是变态吧?竟然对他产生了这样的感情。於是克制自己,不再去看著湮。不再看著他。但是耳朵却变得比什麽时候都要灵敏,鼻子也是,只要是湮的脚步声,他的气息,都能第一时间,感觉到。
有如特异功能。
所以今天,虽然和红樱在对话,可是早就已经察觉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