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密的血珠自刀痕涌出,透过衣服破裂的缝隙,染出一道血迹。
“嘶——”卫潜狠狠抽了一口气,疼得要命。
这人好生奇怪,救他的人也是他,要杀他的人还是他。金蕊要杀他,卫潜还是能想通的,毕竟被假消息坏了名声的不只是他,金蕊也一样。至于金蕊为何出手救他,他思来想去,恐怕只有一个原因——这个变态想要亲手杀死他。
不过好在眼下没有人能证明他就是兰嗣音,卫潜决定冒一次险,死不认账。
“金小兄弟……唔。”
卫潜才刚开口,硬是将后半段话给吞下去了,金黄的匕首不偏不倚横在他双唇之间,浸着冰凉的寒意和血气。
匕首上有几缕血迹,金蕊蹙眉盯着那点血迹,道:“匕首脏了我还得擦。”
卫潜心道,又不是我逼你弄脏的,嫌老子血脏就不要插老子啊!
冰凉的刀尖刀刃擦过他舌尖、唇侧、脸颊,卫潜的手不可遏制地颤抖,他口里有血的味道。
这个人真的是变态啊,而且不是一般的变态!特别变态!
有人这样擦匕首的吗?!
金蕊满意地看着锃亮干净的匕首,将它往发间一拨弄,几乎是一瞬间,匕首变作了他小辫子下垂着的金花。
卫潜心中一惊,瞳孔骤缩,看来这个变态还不是一般的强,他会妖法啊!
“你方才说你不是兰嗣音?”金蕊凤眸微眯,眼神中满是考量。
卫潜心里苦哈哈,面上笑嘻嘻,信口胡诌:“小兄弟,你认错人了,兰嗣音在神曲呢,岂会是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
金蕊眉毛微挑,不置可否。
“你信刚才那个人的话?我告诉你,他自己都没见过兰嗣音!捉贼也得捉赃是不是?不能没有证据随便冤枉人啊。”卫潜继续道。
金蕊不言不语,只是微笑着看着他,那眼神似乎在说,你继续演。卫潜此时才发觉,这人的笑容叫人不寒而栗,他平白出了一身冷汗,生怕金蕊下一句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卫潜只好继续胡说八道,绕来绕去,企图证明“卫潜不是兰嗣音”这个伪命题。金蕊终于听他讲烦了,一把扯过他的衣领,道:“除非我找到兰嗣音,否则你永远有嫌疑。”
求之不得,正合他意!卫潜心里乐开了花,简直想连声叫好。南信已经识破了他的身份,恐怕不会轻易放过他,而金蕊就是他眼下最好的护身符。等到出了春城,还不是天高任鸟飞?
卫潜假装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天色渐晚,二人找落脚的客栈,卫潜肚子嚷了好几回,又响又长,还有华丽的转音,金蕊偏偏走得慢悠悠的,到客栈的时候,卫潜早已饿得眼冒金星,腿软无力,心里骂了金蕊千遍万遍。
店小二端上来一屉rou包子,卫潜要伸手去拿的时候被金蕊打了,他一边揉着手,一边看见金蕊手里拿着一个包子在掂。
卫潜觉得困惑,只见金蕊忽然将掂在空中的包子一抓并问他包子在哪只手上。卫潜随口便讲是右手,果然猜错了,于是眼睁睁看着金蕊将包子吃掉了。这个无聊的游戏持续了好几轮,卫潜愣是没猜对过,眼看着包子越来越少,他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包子一并捞起,一口一个,眨眼间便吃光了。
对面的金蕊微笑着看他,卫潜只觉得毛骨悚然。
这时挂在客栈里的十里朝颜忽然发了声:“大型口技表演节目今夜首播,嘉宾有:冬凌、白芥、兰嗣音。人定之时,狗头广播站,你不来,我不走。”
听到这一声,二人同时一怔,卫潜只觉得被噎住。
(十三)春城旧闻:首播!
是一档专业性颇强的口技艺术表演节目。所谓口技,简而言之,即是利用唇齿喉鼻舌模仿他物之声。每期请三位嘉宾同场竞技,三轮比拼。第一轮要求嘉宾模仿一样自然之物的声音,第二轮则要嘉宾光凭一张嘴演奏出一首曲子,第三轮才有嘉宾互动,三人要配合用声音演绎一个故事。
兰嗣音虽是以歌曲闻名,但最初却是凭借着出色的口技能力才得以入驻神曲。作为一档声音类节目,不需要露脸,而且酬劳颇丰,兰嗣音就乐呵呵地参加了。
然而节目播出的时候,已经是今时不同往日,卫潜不由得感慨万千,他是白参加这档子节目了,酬劳还没来得及领呢,人就被赶出神曲了。
实在是宦海浮沉,变化无常。
“兰嗣音”这三个字一出来,金蕊顿时神色一凛,面色很不好看。
卫潜自然是看出来了,见风使舵可是他的拿手好戏,他便讲:“什么破节目,绝对没人听……”
他的话才讲完,四下便如涨chao一般,惊叫欢呼声狂涌而来。
“哇!终于开播了!板着脚指算日子呢!”
“天呐!兰嗣音!终于等到你!”
“我的冬凌啊!小仙女终于要来了!”
“咦,明明我们家白芥才是最棒的好吧!兰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