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儿看,露出一小截脖颈,很细,仿佛一掐就能掐断了。
他写:哦。
然后他就出去了。
我坐在床尾,伸手摸了摸干净整洁的床单,我要证明一下,我要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喜欢男的。
没人陪我实验,那就只有他了。
虽然他很让人讨厌,不过我觉得这不重要。
趁着这次机会证明一下,我回去之后要上网搜一搜关于这方面的消息,不管怎么样。我是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我皱着眉头抚摸自己的唇角,露出了一个浅浅讽刺的笑容。
若是这件事放在别人身上肯定会特别惊恐,但是我不会,有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这是上天注定的,我是个信命的人,我对自己说:何肃,你是你。
没过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拿着自己的牙刷杯,是一只黄色的杯子,上边还画着一个很可爱的小猫。
他妈妈不喜欢他,这个杯子可能是他姐姐给他买的,我只是知道他有一个姐姐,但是具体的情况却不太清楚。
“过来。”
他把杯子放下,看着我,没有动。
我有点儿烦躁,看着他外套下面的身体,有点儿难过。
我怎么不是那个说干就干的何肃了。
挑眉舔了一下下唇,我走过去,凑到了他的面前。
唇碰触到一起的时候,我忍住巨大的恶心感,才没有退回去。
我才想起来,我跟这个人并不亲密,也不熟,还有,鬼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卧槽,我是不是傻了。
他用的是廉价的佳洁士牙膏,也就三块五角钱的样子,我好像用的也是这个。
我闭上了眼睛,舌尖微微顶了进去,他没有动,我不耐烦地伸手掐了一下他的脖子,还真挺细的。
他受惊地张开嘴,我的舌头直接探了进去。
他嘴巴里牙膏的味道很重,完全没有其他气息,我感觉到他的口水,没有恶心,我在想着一件奇怪的事情,我没有想着我面前的人是谁。
这是一种奇怪的行为,我亲了一会儿,退了出来。
睁开眼睛,发现他正在瞪着我,满脸的惊恐和不可置信。
看来我真的喜欢男人。
然后我往地下吐了一口唾沫。
但是我不喜欢他。
此刻他的样子简直挑战了我的极限,卧槽,我竟然亲了这样一个人。
一个被众人讨厌的人,我决定,以后再也不过来的。
扛着收拾好的东西,我转身就走,舌头伸出来舔了一圈,又朝地上啐了一口。
他似乎才刚回过神来,这时候拿着那双鞋就往我手里塞。
现在我一刻也不想待在这里,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做,既然刘光头让我回家,那我就回家好了。
我爸妈通情达理,一定不会怎么处置我的,我小时候他们最疼我了。
我听刘思齐说,他爸爸打过他很多次,但是我长到十五岁,我爸爸也没有打过我。
这次肯定也是一样的,有些时候我的脑子很乱,想完这一出想另一出,却从来没有纠结痛苦过,我有点儿难受。
我他妈的喜欢男人。
哦,这不重要。
我接了他的鞋子,要不然他就一直烦我,草。
走到垃圾桶的时候,我随手把那双鞋扔进了垃圾桶里,贵又如何,我一向不乐意接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走回教室里,这已经是第二天了,葛华坐在座位上低着头,脸肿的像猪头,我笑了一下,踢了他一脚。
“怎么?要不要鼓掌欢送我一下?”
刘思齐走过来,拉住我的胳膊,一本正经,严肃地说“何肃,好了,别闹了。”
卧槽,闹个毛线啊。
葛华没说话,我也没说话,要回家一周的话,我就得多拿一点儿书。
其实,作为一个学生,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像我这一种,每次回家都要拿书,但是从来都不看,也不是说装装样子或者怎么样,就是心理上感觉对自己有个交代,后来我才知道这有一种强迫症的方向。
我装好书,掂了掂沉重的书包。
转身就走。
走的时候,我发现,李檬园也不见了。也是,她一个女生带着一群人去欺负初二的学妹,那学妹又是个硬茬儿,肯定也要回去休息几天。
却没想到,我在门口碰到了她。
她看到我背着东西也是一愣,又看了一下葛华,了然地对我笑了一下,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我骑车出校门之前,又看到了闻孟凉,他站在那个垃圾桶前,似乎想把那双鞋拿出来。
我看了一眼,他拿出来的鞋上,不知道被谁的剩饭倒得满满都是,他双手不知道从哪儿下手,有些无能为力,又聋又哑,真是一无是处。
想到刚才我就跟他接吻了,我又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才蹬着车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