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无尽负担,失去自由和乐趣,只为了抚养一个孩子。
他说:“送去孤儿院照样可以活,我们去过自己的生活不好吗?”
他向往的诗和远方里, 没有家庭,也没有沈信桢。
他对沈信桢不好不坏,没有多少收入的他也会每天给她零花钱,那是一种不代表爱意的关怀,如果沈信桢不是他的孩子,他依旧会给。
这是他的“格调”。
行走在路上的人,往往多是无情。
他终于,在沈信桢八岁那年再也无法忍受,决定割舍一切重新出发。
“是你自己要生,那就自己养吧!”他对母亲说。
从那天起,父亲变卖了所有财产,义无反顾的去追逐他理想的生活,而母亲,一无所有,即使再苦再难也没有丢下她。
父亲离开之后,沈信桢和母亲才知道父亲欠下巨额高-利-贷的事情,讨债的人冲进家门,把房间摆设打碎一地,对着瑟瑟发抖的母女恶劣威胁。
沈信桢的母亲当晚便带着沈信桢逃了。
她们在另一座城市辗转漂泊,度过了很艰难的一段时光,饥饿、寒冷、无所庇护,那个时候沈信桢学会了最简单的生存本能——偷窃。
如果不学会卑劣,那等待她们的只有死亡。
这段不堪的记忆,牢牢印刻在沈信桢的骨髓里,将来不管她成长为什么样的人,这段过去都会跟着她,不死不灭,时时刻刻提醒着她:沈信桢,是一个小偷。
母亲出色的外貌成了最大的负累,风餐露宿时,总会遭受来自男人的sao扰磨难,母亲怯懦胆小,只会无能哭泣,沈信桢只能迅速成长,以十岁的小小身躯保护母亲。
漂泊半月,沈母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工作之余不能照看沈信桢,她便偷偷跑去小学蹭课,一开始总会被赶走,但时间一长,老师甚至会搬给她一个小板凳,让她坐在教室最后排听课。
她的成绩总是最好的,即使老师从来没有让她参加过考试。
两三个月后,沈母的工资终于能够租一间小屋子。
沈信桢很高兴,非常高兴,她高兴地几乎要跳了起来,她牵着妈妈的手飞奔跑去出租屋,拿着钥匙做第一个开门的人,然而第一眼就看到了连门都没有的厕所。
污渍斑斑的马桶,散发着异臭的房间,还有两眼含着泪水的妈妈,这一切足以让幼小的沈信桢明白,她们未来要面对的,只会是漫长煎熬如同拉锯战的生活。
高利贷不断追上门污言秽语甚至动手动脚,沈母只好带着年幼的她再次离开。她们的生活于冰火两层,不断上下徘徊,不论怎样挣扎也逃脱不掉,不断的逃,更换居所和工作,在此期间沈信桢甚至没有正规学籍,一直到高中,母亲托一个“叔叔”办好。
从那天开始,沈信桢有了一个“叔叔”,40多岁,大腹便便,头顶稀疏毛发挡不住光亮头皮,他坐在拥挤小屋的简陋沙发上,对着16岁的沈信桢和蔼的笑。
“你就是桢桢?生的比你妈妈还漂亮!来过来跟叔叔说几句话。”他把她拉到身边,切切抚摸沈信桢的单薄后背和光滑幼嫩的胳膊。
沈信桢始终低着头,几乎低到尘埃里去,“叔叔”每一下抚摸仿佛是将她拍进更黑暗的深渊里,黑暗Yin冷透不进一丝光线,那也正是她生活的位置。
但即使那样的沈信桢,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遇见秦高朗。
隔壁小区的秦高朗,是这一带出名的阳光少年,沈信桢和他见过几次,但她总是低着头,完全无视他走过去,直到秦高朗叫住她。
“诶,你就是沈信桢吧?”
少年的声音清亮,透着沈信桢从没感受到的蓬勃朝气。
她缓慢回头,见到站在她身后的少年,整个人shi漉漉的,不知是汗还是水,头发还往下滴着水珠,蓝色球衣前襟shi了大半,贴在胸膛上随着呼吸起伏,麦色皮肤的脸上有着运动后的红晕,单手挎着篮球,站在烈日阳光下冲她笑。
即使在很多年后,沈信桢依旧能清晰回忆起秦高朗那健康而充满朝气的样子。
他身上蒸腾着汗水大步走近他,咧嘴一下,自下而上的看她紧低着的脸,和她对上视线时微微一愣,脸变的更红了,嘟囔一句:“什么一中校花,哪有那么好看……”说着,就跑了。
从那天起,孤独自卑的沈信桢身边有了第一个朋友——秦高朗。
阳光开朗的秦高朗,是沈信桢这黑暗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是他,让她窥见生活中的希望,是他让沈信桢在这黑暗生活中依旧渴望着向上。
她默默守候着他,就连接近占有之心都不敢生出一点,看着他不断更换的女友,微笑着送上真诚祝福。
沈信桢的快乐是秦高朗给的,所以,她只要秦高朗快乐就够了。
只要秦高朗快乐,那么,沈信桢也会快乐。
于是,沈信桢追随着秦高朗考上了当地一流名校,在那里,她遇到了像太阳一样耀眼的温则。
她永远都会记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