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坐下来。不过,等他坐下来,问题就来了:他的尾巴太短,像一撮毛球,根本摇不起来。对于这点,这狡猾的家伙很快想到了对策——把斗猫棍夹在两腿间摇来摇去,同时也让狮王来感受一下。狮王抓了一下,发现他的尾巴居然和斗猫棒的手感一模一样!欣喜之情顿时溢于言表,嗷一声就扑了过去。
我一看就知道要出事,在一旁喊:“鹿男你当心呐——”义尾已被扑了出去,鹿男估计吓了一大跳,半天没动。狮王抱着脱落下来的那节东西,当时就惊呆了,因为我一声不吭,他也一声不吭,它就以为他昏死过去了。就爬到他肚子上,一路登鼻子上脸,慌慌张张做起了猫工呼吸。鹿男呼吸道不大好,被舔两口,眼睛一翻差点晕过去,我把游戏遥控丢在一边,笑得从沙发上翻下来。
诸如此类的事层出不穷。因为狮王眼睛瞎又臭美,鹿男给它买了不少衣服(他给它买这么多衣服干什么!),一面帮它穿上一面还要介绍说:“这是红的,有白绒边,像肾蛋老人;这个是绿的,你前天偷吃了一个很酸的苹果,就是那个绿色;这件马甲是湖蓝的,你摸摸,是不是很软...”好像它真能懂似的。狮王喜欢毛织物,不大热衷于丝绸,所以那几件绸衣都被我裁开来当了抹布使。每当我用那些花花绿绿的绸布抹桌子洗碗时,鹿男都会满面幽怨,以一种“暴殄天物,天理何在”的眼神默默地诅咒我。
年终时,鹿男拿了一堆奖,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顾家奖“,由于受身体限制,每晚六点前他必须动身回家,美其名曰“要陪家人吃饭”,至于这个家人,如今他们那拨人都知道是我了,一个神经兮兮衣冠不整的苦情男。
晚会他去不了,让我代他去。他呆在家里吃外卖,逗狮王玩,我撅着屁股帮狮王铲屎,铲完屎才换了衣服去车库。这点我对这孙子很有意见,你看,狮王跟他无话不谈亲密无间,对我却甚是冷淡,可铲屎的是我!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善良尽职的好人,我在前一天理了头发剃了胡子,还去干洗店领了西装,只为了会见一群陌生人。到了晚会场,他们问我皮特怎么不来?我说他身上不舒服,我来帮他拿奖。这群细皮嫩rou肌rou发达的男人就羡煞不已,问东问西起来。
颁奖的是他们老板,此人年届五十,身材三大五粗,脸皱得像颗云吞,上面须发旺盛,顶端微微往上翘,怎么看都有点像鳌拜。在台上,鳌拜把奖杯一个个塞进我手里,颁发“顾家奖”时,他被褶子夹出来的鹰眼睛还冲我眨了一下。当时的感觉,就是不太妙,所以我很苦情地向他笑了一笑。
这些破事,无论有无可读性,都被我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因为眼下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每半个月交上去一万字,只要做到这点,我这半个月就完整了。刚发表好评如chao时,我心里有过许多想法。我想和那姓秦的一样,用稿费去完成最初的抱负。带着鹿男和狮王去荷兰,买下一辆大巴和一座ji院,白天我要开着大巴免费载旅客四处玩,晚上经营我的ji院,半夜我会去城郊练习降龙十八掌。然而,随着一万字一万字地放上去,我最终还是意识到,这些曾陪伴我整个童年的宏伟心愿与远大志向,依旧随着我明媚忧伤的童年雷打不动地无疾而终了。任何东西加上时间总是要变味。
但反过来想,我确实比从前要幸福多了。在家里,我不再孑然一人,尽管鹿男和狮王常常背着我干一些坏事,在公司我有因为不正常而赏识我的老板,我有了更大的办公桌和电脑、更多的薪水和年休假,在办公室里,还有一同工作的....总之很幸福就是了。
有一次,我和李三的关系出现了转机。那一周,我的车被人追尾,拿去修理,他因酒驾被扣了驾照,下班后两人一同挤电车和地铁。鹿男个王八羔子,网购了一堆吃食和猫粮,地址全填了我们公司。那天我收了四趟快递,一天功夫就把公司里的女同胞结识了个遍。
下半时,李三站起来问:“一起走么?”我受宠若惊地叫道“你等等!”从柜门里脱出一只书包,又手忙脚乱地把吃食都拆出来,一一塞进去。很快书包整个吹了起来,被我驼在背上。手里也拿了两样,还有两样放在地上。我驼着由于过于鼓胀而形迹可疑的书包,像gui仙人一样蹲在地上,对着那两盒家伙发愣。李三突发善心,两手抓起来,没好气地说:“愣什么,快走!”我就跟他屁股后面出去了。
在地铁上,我们说起加缪和萨特。我认为加缪更具有可读性,而萨特的书太灰色,有装腔之嫌。李□□驳说:不要因为看不懂就贬低人家,你就是太自卑,就像吃不惯榴莲的人说榴莲不是个好东西。我说:你看吧,萨特是榴莲,不能带上飞机。而且他的观念我并不赞同,我宁可做索尔仁尼琴的拥趸。他两手托着快递箱,烟味扑鼻的脸蛋像董存瑞那样义无反顾地拱上来,龇着层次不齐的大白牙发出嘶嘶的威胁的声音:“所以你才会那么没用,因为你满脑子都是空想!”
我下意识地就推了他一掌,那一下有那么点重,我承认,因为他四仰八叉就摔在了地上,手里两只快递箱斜飞出去,场面狼藉不堪。我第一反应就是去抓那两只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