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错把薛覃霈当做了自己的衣食父母,一面索求无度,一面又放不下爱与自由。
这么说起来,长期以来总也认为自己读过书已然开化的余绅,其实才是在一直死死守着那颗旧时代制度下的功利心。甚至说起来,薛家的霸道行事在他心里已然成了一个结,这个结现在还是松的,但天长日久地矛盾下去,保不定要越勒越紧,最后勒出一块疤。
但此时的余绅还没有意识到这些,毕竟对于他来说,读书上学,赚钱吃饭,不往高处走就往低处滑,这些才是再自然不过的道理,所以他不能停,更不会停,所以日子对于他来说总是过得飞快,薛覃霈却只能日复一日地怀抱着大黄,在茫然的时候想想二狗。
薛覃霈想,自己要是喜欢上二狗该有多好,二狗什么都不要,只要吃得饱就能死心塌地地跟他过,二狗还喜欢他,二狗还崇拜他,二狗喜欢他的钱也喜欢他的脸。
这多好啊,他为什么就不能喜欢二狗呢?
他就是不能喜欢二狗啊!
不管怎么说,喜欢也不是相互的,他没有办法因为二狗喜欢自己就喜欢他,他也明白,可奈何实在经不住孤独寂寞,到最后他还是写了封信,寄回大陆,就说自己已经搬到香港了。
第42章 肆拾贰 好戏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耿森平不是魔,叶夫司也不是道,但仅仅过了小半个月,薛文锡花重金买来的两条腿就让叶夫司给明目张胆血rou模糊地挂上了警署大门,这回上海所有报社都疯了。
警署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内部决策人员临时调动了三个小分队,才把拿着相机的层层记者阻挡在外,但那两条腿还是出现在了报纸头版加粗印字上,出现在了街头巷尾的各种杂谈中,人群中不仅没有惊骇,反而涌现出一股压制不住的兴奋,毕竟这样的好戏哪里是年年都有?
不得不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叶夫司这类人办起事来还是很有效率的——南京街头的一个清晨,薛文锡手拿着报纸,嘴里还在啃油条,同时赞赏而满意地想道。
耿森平不傻,这段时间总也是小心翼翼,不论走到哪儿都没有掉以轻心过,可惜无论目标保护措施做得再好,也架不住收了钱的人日日夜夜的尝试。
光是担惊受怕就足够了。
叶夫司事前下足了功夫,虽然没有受到薛文锡的嘱托,却也自作主张绑了符小玉扔到一旁,并当着他的面锯掉了耿森平的腿,接着他又不紧不缓地把那处伤口给处理好了,不让他失血过多而死。
而符小玉目睹了这一场惨剧,当场吓得变成一滩烂泥,拉都拉不起来,一边尖叫不要杀我一边哭。
叶夫司这才有些好奇,他记得符小玉,那天晚上就是因为那盏小油灯他才不得已失了手,因此心里很不喜欢这个人,而后他就冷眼看着符小玉就捂了耳朵在地上发抖,开始胡言乱语。
叶夫司随意问了两句,他就什么都说,还把什么都往耿森平身上推,说自己就是嫉妒,自己过得不好就指望别人更不好,然而说着说着说到一半,他又突然改口说跟自己没关系。
“这简直太好笑了,”叶夫司在电话里说,“就像看了场戏。”
薛文锡也有些哭笑不得,他这个电话打得也不容易,但是内容却没什么营养,倒是因为心情大好,说起话来就开始有些不着边际:“叶弟果然身手不凡,下次再有难事,还要再麻烦你了。”
叶夫司也不含糊,说起话来一套一套,他喜欢薛文锡给钱给得爽快,便也应得爽快:“薛兄也不要客气,收钱办事,都是应该的,不怕麻烦。”
互相恭维了一番,两人扣下电话,各自做各自的营生去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风波平息后,耿森平坐着轮椅出现在众人面前,代表执法人员的立场坚决宣称,从现在开始,所有人定会不遗余力,将这次事故的行凶者缉拿归案。
而嫌疑人已暂定为上海警署原署长薛某某。
上海报社和人民的集体疯狂又掀起了第二轮高chao。
香港那处消息自然也不闭塞,薛余二人订的报纸从第二份起就没断过,每天都准时地放在家门口,然后大黄就会去叼了来。
薛覃霈不高兴看书,但是看看报纸还行,于是也乐得每天翻一翻,既知道其他地方发生了什么,也不至于被看得太低。他这么认为。
这日他吃早饭的时候瞥到一眼报纸,顿时也吃不下去了,拿起外套知会一声就出了门,然后直奔医院。
他要把那张报纸给靳云鹤看。
走进病房的时候,靳云鹤正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抠手指头,他最近养成了一个习惯,手一闲下来就要摸脸,一摸脸就心疼,为了不心疼,他就抠手指头。
“给你看个东西。”此时薛覃霈已经风风火火地进了病房,然后直接把报纸横在靳云鹤脸前。
靳云鹤便茫然地抬头看他一眼,然后低头读报。
读着读着,靳云鹤的嘴角突然咧开了,然后他立即爬起来,一改之前的萎蔫之态,挥舞着枕头在床上乱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