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因着本就存了想办法结识卫成泽的念头,李云鹤前些日子就制造机会认识了卫家二少爷卫久安,处得甚是不错,此时上门拜访正正好。
这么想着,李云鹤双眼一眯,原本空着的右手上,就多出了一坛香醇的美酒。
不多时,成功地进入了卫宅的李云鹤拉着卫久安一起,在后院中浅酌,醇厚甘冽的酒香被风一吹,就飘到了屋里抱着兔子的卫成泽鼻子里,勾得他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起来。
或许是因为某种遗传,卫家传承这么多代,卫家子弟中,就没有一个不好酒的,曾经还发生过卫家的人在重病卧床时,被一丝酒香勾得奔赴十里,痛饮一夜后大病得愈的事情过,一时被传为笑谈。
不知道是这具身子的原因,还是被原主残留的意志所影响,原本算不上有多喜欢喝酒的卫成泽,对这东西也上了几分心。
侧头朝酒香传来的方向看去,卫成泽想了想,抱着怀里的兔子,朝卫久安的院子走去。
和大少爷卫长安那张狂的性子不同,卫久安的脾性更温和,虽也爱酒,却并不会贪杯,若是见了卫成泽,也不会吝啬分给他一些,而不像卫长安那样,跟见了贼似的,拼命把酒往自己的嘴里灌。
想到自己那死无全尸的状元红,卫成泽鼓着腮帮子,似是有些气恼。
他扁了扁嘴,泄愤似的用力捏了捏怀里兔子的长耳朵,把手里拿着的一根胡萝卜凑到了兔子的嘴边,恶狠狠地开口:“吃!”
莫安凛:……
作为一只无rou不欢的大雕,莫安凛感觉很忧伤。
他抬头看了看眼带威胁之意的卫成泽,默默地把属于食rou动物的尊严给踩到脚下,捧着根胡萝卜,小口小口地啃了起来。
……真不是一般的难吃。
莫安凛第一次发现,原来胡萝卜这东西,是这样一件凶残的武器。
看到莫安凛的样子,卫成泽的双唇微微弯起,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收回落在某只兔子身上的目光,卫成泽抬起头来,笑容灿烂地和自家二哥打了个招呼:“二哥!”
听到动静,坐在院中的两个人一起转过头来,李云鹤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有过几面之缘的小姑娘。
不得不说,这个小姑娘的长相真是不错,身材娇小,姿容俏丽,一身鹅黄色的衣裙,更将她衬托得充满了生气。只见她的怀中抱着一只毛色纯白的兔子,那兔子不过比她的手掌大上些许,一双红色的眼睛圆润剔透,有如上好的宝石,一对长长的兔耳竖起,看着格外喜人。
小姑娘的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根脆嫩的胡萝卜,上头还沾着些许未干的水渍,那只兔子用两条前腿支着那根有自己一半大的胡萝卜,正小口小口地啃着,一对兔耳跟着一颤一颤的,竟给人一种莫名的委屈的感觉。
嘴角不受控制地上扬,李云鹤用力地咳了两下,以掩饰自己的笑声。
说真的,李云鹤有时候真的很怀疑,这小姑娘是不是知道了莫安凛的身份,所以才这样变着法子折腾他?
见到李云鹤的样子,卫成泽不经意似的扫了他一眼,对他的身份有了大致的猜想。
要知道,初次见到莫安凛的时候,对方的身边,可还是有着另外一人的,而后来,他也不止一次见到两人一起行动。眼前的人虽与记忆中的样貌不同,但对方刚才那憋笑的样子,以及时不时地落在某只正在可怜兮兮地啃胡萝卜的兔子身上的目光,却告诉了卫成泽答案。
不知道李云鹤这是怎么了,卫久安有点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而后温和地朝卫成泽笑了笑:“今天没有去城南的集市?”对于自家小妹那坐不住的性子很是了解,他的话里不乏揶揄。
“懒得动弹。”吐了吐舌头,卫成泽抱着兔子进了院子,看着李云鹤的目光中带着几分好奇。卫久安见状,出声给他介绍了李云鹤,这才又遣人拿来一个酒杯,放到他的面前:“来一杯?”
卫成泽为什么会在这时候过来,卫久安自然心知肚明。
“就知道二哥最好了!”顿时,卫成泽眉开眼笑。
卫成泽本就是开朗爱热闹的人,李云鹤又有心结交,没一会儿,两人就熟稔了许多。
“听久安说,你这只兔子是灵兽?”聊了一阵,李云鹤主动将话题带到了卫成泽怀里的那只兔子上,见卫成泽点头,他沉yin了一阵,开口道,“据说灵兽的饲养与野兽不同。”
——来了!
知道这个和莫安凛一伙的家伙,不会在这种时候无缘无故地就上门,卫成泽的嘴角几不可察地一勾。
因为喝了些薄酒,卫成泽的脸上泛着些许晕红,但一双眼睛却明亮异常,没有一丝醉色:“有什么不同?”
“灵兽的豢养要更讲究一些。”李云鹤伸出一根手指头,说得煞有介事。
“与未开化灵智的野兽不同,灵兽的心思剔透,与人更为相近,因此也更敏感,更容易受伤。”看到卫成泽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听得无比认真的模样,李云鹤顿时说得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