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上了俗气的烟火气。
林蔓茜这个姑娘,内心骨子里还是保留一些文艺的幻想的。
所以她曾经对小姨说:
“以后,就算我真的和一个人结婚了,我也不要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要买两套房子,做一对相邻的邻居就可以了,就像恋爱的时候一样,给自己保留足够的私人空间。”
小姨笑着回她,
“等你长大了,你的想法就会改变了。你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去做的事情,说不定在几年后,就变成了闲暇时最大的爱好。”
——这好像是真的。
就像她小时候完全不会吃汉堡里的沙拉酱,现在却觉得汉堡最好吃的就是里面的沙拉酱。
就像她曾经觉得秋葵吃起来恶心的要命,现在却喜欢它喜欢的要命。
就像她以前一直觉得,哪怕是恋爱结婚了,也要和对方分开住。
可是从某个时候开始,却忽然发现,每天早上醒来时,第一眼就能看见所爱之人静谧的睡颜,也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
阳光淡淡洒在落地窗户上。
昨天晚上没有拉窗帘,所以早上六七点,屋子的空气里已经全是清晨淡金色的光线。
耳畔有鸟鸣,也有溪流声。
不知道为什么,又好像是万籁俱寂的感觉。
林蔓茜在璀璨的晨曦中睁开眼。
眼前是一片宽阔的胸膛。
肌rou线条流畅漂亮,纹理分明,异常熟悉。
微微抬头,就撞进了一双深邃的眼睛里。
专注又澄澈,而后眼角下弯,露出一个慵懒的笑。
“你醒啦。”
女生扬了扬眉毛,因为刚睡醒,说话都是慢吞吞的,
“裴一,我刚才,做了一个梦。”
“什么?”
“我梦见末世到了,我们家里涌进来很多丧尸,然后我被咬了,也变成了丧尸。”
“然后呢?”
“然后你就把我一把推开了。”
她非常悲伤地皱起了眉头,
“你说,我变成了丧尸,没有资格跟你在一起,你不杀我,已经是对我最后的仁慈。”
“然后呢?”
“然后我一生气,就把你给咬死了。”
.......
裴一愣了愣,然后扶着额角,忍俊不禁地笑起来。
拍了拍她的脑袋,赞许道,
“做的好。”
“.......你这是什么心理,我把你咬死了,你还觉得我做的好?”
“对待这种有物种歧视的渣男,就是应该处理的果断一点。你能如此有魄力,我就放心了。”
“放心什么?”
“对待我你尚且能如此,那对待别人,就更不用说了,好歹你以后在江湖上混,我就不用担心你会受欺负了。”
林蔓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有点心虚。
她没敢说,其实是他变成了丧尸,她嫌弃他,然后他就扑上来,把自己给咬死了。
想到这里,女生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脖子,刚想说什么,床头却传来手机的震动声.
拿起来一看,是经纪人打来的电话。
“喂,陈姐。”
“蔓茜,你去看看微博吧。”
经纪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无奈,
“你那个堂妹不知道哪根筋搭错,又把你搞上热搜了。”
陈姐这么无奈,是有理由的。
这些年,林夏夏借着“林蔓茜堂妹”这个身份,不知道博得了多少关注。
虽然在演戏这项本职工作上,还没法和她堂姐比,但是靠着姐姐的名气,已经不知道接了多少大热综艺的邀约了。
在综艺里,创造出来的活泼爽朗又娇气的人设,非常搏人喜欢,还被冠上了“国民小公主”的称号。
可没把陈姐给气死。
“国民小公主”,明明就是他们家蔓茜好么。
但是林夏夏这个姑娘,实在是太懂得利用形势又太聪明了。
就像天生是要混娱乐圈的人。
明明私底下,两个人的关系比陌生人还要糟糕一些,但是在镜头前,还是可以表现出一副姐妹情深的样子。
每次林蔓茜出什么□□,她都是第一个站出来表示支持的人。
每次林蔓茜新电影上映,她都是最早转发支持的那一批。
甚至连上综艺买个动物挂件,都要买一对,mc问她为什么买两个,她说因为姐姐喜欢狗,所以带一只小狗回去给她。
种种表现,搞的百分之九十的观众都以为她们是一对多么亲密的姐妹。
可是林蔓茜能站出来说不是吗?
——很难。
因为没有理由。
不熟。
为什么会不熟?不是说在同一个屋檐下一起住了十几年吗,是发生了什么摩擦,所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