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林司,可以开始了。”
对方公司的法务立马上来打招呼,开始解说自己公司拟定的并购合同各个事项。
半个小时前,林司已经收到那份文件,现在就在他的手里拿着,用铅笔勾出了几处不妥当的问题,说:“这几点要改。”
对方法务小哥有点哭丧着脸,道:“这马上就过年了,部门本身就没多少人。
等我们调整完就该到大年三十了。”
林司面无表情,“所以,你觉得就这样?”
听出了他的不悦,法务连忙道歉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只是担心拖延了工作,占用您的时间。”
这时任东行又给了他发了一条可视邀请。
林司最后简单地说:“你改好后就发给我,无论多晚,我都在。”
“行行行,谢谢你,林律师。”
话毕,林司挂断了电话。
接通任东行的一通。
他目前人还在美国,赶不回来了,干脆就在大洋彼岸过年了。
他给林司的邮箱里发了一份资料,林司点开。
[钱军,男,1967年生,(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开城号。
)五年前,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钱军是钱遥遥的父亲,林司在那晚韩氏夫妇请吃饭的时候知道的,他们故意避开了钱遥遥,来拜托任东行关于钱军案件上诉的事情。
钱家在两年前,开始重新找律师上诉的。
因为这件事情有了转机。
五年前,钱军在开城因过失致死的案件,有了现场的目击证人。
证明并非过失杀人,性质是防卫过当。
林司仔细了之后,沉默不语。
任东行补充,“现在上诉的意义不算大。
钱军已经在牢里呆了五年多,减刑加起来有半年。
流程走完,他也就该出狱了。”
林司按了按眼角,他又想起了钱遥遥倔强的样子。
哪怕在亲人面前,都是可爱又会撒娇的乖乖女,她是永远的乐天派。
可他见过她在阳台落寞的身影。
他强调,“性质不同。”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或许在钱遥遥的心中,父亲的错与对,更重要。
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点说,就是五年前,钱军在开城老城区与一位流浪汉发生摩擦,利用流浪汉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将其致死。
那个刀具上满是流浪汉的指纹,DNA鉴定,刀柄上沾染的毛发与皮屑也全都属于死者。
而钱军的指纹,只有一两处。
当时一审时,钱军的口供是:当晚流浪汉挟持了一位青年女士,女士是西北口音。
他听到求救声上前帮忙。
他自己被刀具划伤,上前抢夺凶。
器,意外致死对方。
到最后,钱军还是被判刑了,定性为过失致死。
因为那位“青年女士”目击证人消失不见了,好像人间蒸发一般。
直到最近,通过钱家人锲而不舍地寻找,才终于有了进展。
任东行说:“目前开城的一家律所代理,如果目击证人找到,证据也在,确实没有太大问题。”
林司点点头。
*
开城这边,钱爷爷早起喝了一杯药酒,是林司送的。
钱遥遥闲来无事,也凑上去喝了一杯。
她心想,这可是林司送的第一个礼物啊,别管是送给谁的,她总归要占点便宜啊。
祖孙俩,喝着喝着,一瓶就没了,钱遥遥喝得头晕晕的,脸红红的,冒了鼻血。
太补了!
钱爷爷不高兴了:“钱遥遥,你说你咋那么抠呢?我还指望你将来孝顺我?一点酒还跟我抢!”
。
……
她睡了半天,下午两点才起来,被nainai喊起来的。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
爷爷nainai带着她去临市的男子监狱,去看钱军。
钱军的状态不差,他本身是一个乐观的人。
刚开始的一年半载,挺难受的,放不下家里的女儿和父母。
夜夜睡不着,心事多。
现在五年多了,他已经能平缓地度过这些变故了。
甚至,他在监狱里的表现很好,因为是高级知识分子,在文艺工作上做得很出色,获得减刑机会。
甚至狱警们的教育发言稿,都是钱军帮忙写的。
狱警给一家人安排在一个房间聚齐,里面有桌子板凳。
钱nainai带了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