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几丝寻思和困惑,最后大剌剌道,“也没想很多,就是就是……有点遗憾!”
“没能回到家乡吗?我许过你衣锦还乡……”凌涵太息一声。
“其实家乡也没亲人啦!也不怎么想家,属下就是觉得这样死了,太不值当,如果能干番大事的话再死,也算痛快了!”
凌涵扯唇轻笑,“干大事?什么才算是大事?那么,你去帮我做一件大事!”
“什么事啊?”
“去做一杆]枪。”凌涵道,俯身在地上将那长]枪的大小尺寸画出来,对蒙贤道,“邀各方或民间或朝堂的奇人异士,用椆木浇制金钢石所铸的柄杆,我要最轻盈最Jing实的柄杆,枪头亦是如此,但要锋利!”
“世子怎么想到用枪了?”蒙贤捉摸不透他的想法。
“快要打仗了,当然要有衬手的兵器。”
前世,凌涵所用的长|枪是用椆木浇制金钢石所铸的柄杆,那是阎赫连多番研究,花费将近一年,邀各方或民间或朝堂的奇人异士,最后在凌涵生辰之时所赠。
阎赫连费尽心机,就是要避免凌涵用沉重的枪过于费力,同时其他普通的枪,又会产生被敌手折断的风险。
那杆枪轻极,使起来灵活方便,兼坚实无比,纵然使用者死,枪亦不灭。凌涵当时亦长成了漂亮的青年,表面上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只是力量却比一般的男人要小一些。
在比武对峙时,若是力量强不过对方,便要在身形动作轻灵上下功夫。
当年的凌涵长|枪传承于阎赫连,可是在比试时,他远大胜于阎赫连,虽然对方的力量比他大,甚至超出很多。但凌涵一旦进攻,犹如妖魔,身形快若闪电,绝不给对方喘息之机。阎赫连每每败在他手。但阎赫连发现这是凌涵优点的同时,亦是绝命的缺陷。
若是敌手能在凌涵闪电般的进攻下拖住他,打持久战,那么凌涵将必死无疑,因为他的体力极差。
凌涵俯身,再度轻抚了下那长|枪上的散碎红缨,唇边逸出一丝低低叹息。
爱一个人就会爱他的一切,阎赫连惯使长|枪,凌涵亦爱枪。
那把前世的枪,亦湮于洪流之中,可是这枪法,却让他无论如何难以忘怀,甚至在西棠府时,还救了他一命。
物是人非。
原来什么都留不住,什么都靠不住,而那些印在脑中无形的东西,才最指望得上。
如今他最需要的,这也是这杆]枪了。
蒙贤听言摸摸自己腰间的大刀,满意地拍了拍。
“宝儿怎么样了?”
听凌涵突然问这个,蒙贤想了想道,“能吃能睡。世子给他的药过量了吧,到现在还睡着呢,可喂他饭吧,他闭着眼就能吃下去。”
凌涵听了,带着丝遗憾道,“东方哲果真是神医。若是能为我们所用,该多好!”
这药丸他是从东方哲的药庐之中拿到的。
他所炼制的每一样丹药之上,都会作标记。东方哲作标记的方式很特别,他在上面只写一个字的一半,却并非是西炎的文字,而是胡人的文字,那字既像是图腾,又好像是乱涂乱画的,即使仔细去看,也不一定能识出来。
凌涵对胡人文字曾有涉猎,当年上战场打胡人时,早在之前便有过准备。
东方哲的药庐之内的标记,凌涵一看便懂,但却不敢下定论,只是走一步算一步。
“吩咐人把药庐之内的丹药,都收集起来,放到我那里。”凌涵道。
“是。”蒙贤点头,这就要退下。
凌涵又叫住了他,“缺银子去账房支,库房的那些宝物,你别净给国公府省,大可以去拿,做的长]枪,切记,不可工减料,更不能太重,我要最轻捷的!还有,你出门时,去看看京兆尹伤势如何,顺带送些礼品去。”
蒙贤听了这话,摸了摸自己腰间的荷包,内心暗暗哀苦,上次刘澹就缺钱问他要银子,这一次刘澹为世子受了伤,还不定会不会要金子。有心想拒绝,可看到世子已经转过身去,面色沉重地望着那口井,蒙贤攥攥拳头,只能忍了。
凌涵在井口坐了一会儿,穿着小厮衣裳的顾晟跑了来,声音沉厚道,“世子,抓到了!”
“不是让你在外宅做长工,怎么跑内宅来了?”凌涵回头,看到顾晟一身小厮打扮,昂藏七尺,眉如刷漆,冷硬的脸上神情带着军中特有的严肃凛然,凌涵摇摇头,这副样子,哪里像个长工了,留在外宅,只怕会引起更多怀疑。
顾晟没看透凌涵的想法,他只急道,“凌翰辅的谋士乐思抓到了,可是,此人在被抓到之前,去过武园。”
武园是凌国公府关押犯错人的地方。如今凌翰辅就在那里关着。
这说明乐思见过凌翰辅了。
“世子看,乐思会不会早来到这里了,并且将消息告知了凌翰辅?乐思的袖口有一块被撕了下来,在武园,那块被撕下来的袖口衣料找到了,可是上面已经被血浸透,什么都看不到!”
顾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