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非是一个月以后苏醒的,彼时林甜甜正在他床边看书。
房间里的窗开着,微风吹动了窗户上挂着的风铃,花瓶里的花挥发着淡雅的香味儿,床边的女人优雅地坐着,翻着手里的书。
秦非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画面。
女人很美,曾经的她恬淡,像一朵兰花,带着淡淡的香味儿,令人心旷神怡,不由自主地沉迷。
上过战场的她,经过了战火与生死的洗礼,变得更加沉稳优雅,再加上爱情的滋润,女人举手投足间带着一种韵味儿,令人着迷。
对于这个女人,秦非最喜欢她矛盾的艺术感,他从不画人,却画了她,足以证明这个女人有多美。
她的美,不仅仅在容貌和身材,还在于她的气质、她的言行、她的眼神,她的一切都让秦非沉迷。
秦非感觉自己病了,像是中了她的毒,不然,为什么会在不知不觉间爱上她的一切。
这份爱来得太突然了,又太莫名了些。
秦非仔细地回想曾经的细节,似乎是那一袭白裙开始的吧。
那天,她穿着白裙子走进他的视线,原本他以为景物是最美的,当她路过那美丽的花丛时,秦非才知道,原来她比花还要娇嫩。
林甜甜抬头看了一眼,发现床上的男人已经醒了,正眯着眼看自己。
她放下手里的书,轻柔地问:“想做什么?我帮你,要不要先喝点水?”
男人点点头,林甜甜倒了杯水,轻轻扶着他的头,慢慢喂给他喝。
喝了半杯水,男人躺了回去,用沙哑的声音问她,“我躺了多久?感觉身体都上锈了。”
林甜甜笑了声,拿纸巾擦了擦他嘴角流下来的水珠。
“已经一个多月了,当然会难受。”
说完,她按了下呼叫铃,秦非醒了,得让医生来看看。
“你差点就挺不过来了,你的身体破了那么大一个洞,为了我值得么?”
女人看着他的双眼轻声问着,秦非回望她的双眼,坚定地说:“值得,我喜欢你。”
林甜甜摇了摇头,否定道:“不值得,因为我不一定会和你在一起。”
“你也说了,是不一定,而且你答应过我,不会拒绝我追你。”
秦非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他不会放弃,这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女人。
“你喜欢我什么?我记得之前我们除了上课,没什么接触。”林甜甜问出了积压许久的疑惑。
秦非看着她,思绪却飘回了一年多以前。
“也许是你穿着白裙子,入我梦的那一晚,我就喜欢你了。也可能是第一次见面吧,我喜欢你身上的香气。有时候喜欢就是喜欢,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我喜欢你,也只喜欢你。”
男人的情话温柔雅致,不热烈却依旧滚烫。
林甜甜知道他赢了,他说的对,喜欢说不出什么所以然,也说不出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就像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动的心。
也许是那一次看着他专注画画的样子,也许是他冲上来把自己拽下去却被穿透,浑身是血笑着说‘还好你没事’的那一刻。
总之,喜欢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了,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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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是我用最近最平静的心轻轻敲出的一章,最近有些焦躁,写出的文也很不满意,感谢所有还在追文的读者,是你们给了我继续的动力。
这篇文是6月15号开的,那天我注册了作者,写了一千字左右放了上来,然后就没管了。
第二天临睡的时候我其实已经不想写了,寻思着只是个脑洞,也不一定有人看,但我还是上来看了一眼。
很庆幸自己上来看了一眼,我看到了自己有了几个收藏,并且有了第一个珍珠。
那一刻,心里莫名地充满了动力,我打开了wps,写下了第二章。
刚开始写文真的很寂寞,其实算下来,也只有短短的十九天而已,我还是个萌新,也许评论、珍珠、收藏都很少,但我依然每天都在更新,从未断更过。
我是个懒癌晚期的人,从来都是三分钟热度,我这二十几年半途而废的事太多了,可我居然用这十九天改变了自己,我从没有坚持过这么久,无论什么事。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每一个评论区里的读者和每一个看过这篇文的读者的功劳,因为你们的珍珠、评论、收藏,让我有了坚持的力量。
说这些挺矫情的,但我确实很感慨。我会羡慕其他作者的评论区,因为她们的评论区热闹。
我很喜欢你们和我讨论剧情,我写的不好,我心里很清楚,所以每当我更新后都会一直刷页面,希望能看到你们的评论,不管是批评也好,表扬也好,我都很开心,因为这证明你们喜欢我的文,愿意花钱看我的文,愿意和我讨论。
我想对所有看我文的读者负责,前几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