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年轻了。
还记得那一天。那是他们婚后第一次吵架,也是最后一次,此生唯一的一次。他把信狠狠掷到她的脸上。“为什么瞒了我?”
第九十五话 易先生的蝴蝶(2)
迟筝睁大眸子,沉默着俯/身把东西拾起。
“你刚才说什么?”她淡淡问,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迟筝,何必明知故问,这是从你的抽屉里拿出来的。王璐瑶当时给我写的信,而你把它藏起来了。”他冷笑。
“你认为迟筝是那样的人?”她轻声问。
他唇边的嘲弄的弧愈大。
“阿易,她写这封信给你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很谈得来的朋友了。”迟筝轻轻笑,笑意里有几分凄凉。
那时,他还没有辞职,没回到老家。家中富渥,在繁华的都市里,有着数套价值不菲的房子。他却只在机关单位提供的一个房子居住。虽远不及自己的物业奢华,但也雅致舒适。
那时,与迟筝也还没有正式交往。但庐山一见,两人已成了投契的朋友。交谈之下,发现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更促进了这份情谊。回来以后,经常见面。便成了很好的朋友。
迟筝是个古怪的人。她的画卖钱,但她身上的钱却永远不多,她把钱都捐了出去。给那些天生残缺的人。自己只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过日子,埋头画她的画。
记得第一次到她的家。那地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吃惊过后,他打趣道:“迟筝,你不是怕我对你这天才画家有什么宵小之想吧,把好东西都藏了起来。”那时,他还只是叫她,迟筝。
迟筝红了脸,头,轻轻垂下,随后,返身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的指,不经意碰上她的。微微的颤栗便在他心头划过。那是,他一度以为死寂的感觉。自从那个叫王璐瑶的女人离他而去。王璐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如果说,路家的财势算大,那么,王家的财力不啻路家十倍。这意味着,王家家长并不答允路,王二人的恋情。王璐瑶是路泓易的初恋。他深爱着她,王璐瑶却为了成全父母,讽刺又可悲的选择了与一个财力比王家又强大十倍的人订了婚。
会心动,也许,因为她不是别人,而是迟筝,这样一个简单而美好的人。
他心疼她在外面的生活,甚至给了她他家里的钥匙。他经常出国公干,闲暇时也多有应酬,便让她随时过来画画做饭。她对自己的事情迷糊随意,却帮他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有时回来,她已经不在,但那个房子,处处氤氲着她的气息。还没开始交往,却在心里萌了芽。终于,在后来再次的庐山同游里,他情不自禁吻了她,并向她求了婚。再后来,他毅然辞了职,携她回了老家。
她的身体不好。他们之间,经受不起太多的聚少离多。只是,他万没有想到,在往昔那段温馨的日子里,她在他家,私藏了王璐瑶写给他的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
泓易:
我悔了,不愿意再做我父亲的棋。我和那个人订了婚,但我不会和他结婚。我父亲禁锢了我,但我会等你来找我,一直到我不能等为止。
瑶
她不算很美,但一道眉,是新月弯弯。看她此刻眉间沧桑,没来由,他心里一疼。过往,如烟尘。只是,她的欺骗还是惹火了他。伤人的话就此出口。“迟筝,我看错了你。那时,我们还没有交往,如果,你没有做这卑鄙的事情,也许,我今天的妻子并不是你。”
迟筝的脸刹时苍白,一双眼睛静静,凝了他片刻。
你的眸,怎能还如此清澈纯净?他冷笑,烁黑的眸里是烈烈的怒火。信笺,在他掷向她的时候,便从封里跌出。
迟筝看着他微笑,眼泪又串串簌簌而下,shi润了眼脸。
她颤抖着把信笺放回信封里。指,洁白,却抖得厉害。
他冷眼看着她的动作。又何必在此刻矫柔造作。
末了,她走到他面前,仰起脸,望向这个比她高大很多英俊而冷漠的男人,她的丈夫。
手,轻轻执起他紧握成拳的手掌。手指,掰开他的手指,一根一根。纠缠间,有些微红浮出,不知是他的还是她的。“阿易,把信收好了,别再遗失。”她说。
第九十六话 易先生的蝴蝶(3)
门口,传来了丝动静。
一个小脑袋怯怯探了进来。“nainai让我来问,你们在说什么,吵吵的。”
“猪宝乖。”迟筝抬手擦擦眼睛,微俯低身/子,朝女孩张开双手。
抱着猪宝宝的小女孩张嘴笑了笑,矮矮的身子钻了进来,扑进妈妈的怀里。
那是他们的独生女儿,悠言。
“妈妈,你出去看我画的画吧。”
“好。”
“咦,妈妈你哭了么?”
“言看错了,没有。”
悠言搂上迟筝的脖子,小声道:“我有看见的,看见爸爸很凶,咱们不理他。”
“好,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