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会真的交白卷了吧?
当初篮球场上被她宰了一笔的小哥冲她挤了挤眼,交了只写了名字的试卷,汉克咳嗽了一声,算是给这名学生的警告。
沈琼以前只在书上读过类似“他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之类的句子,到了这一刻她才真正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热泪盈眶”。
……哇,谢谢学霸!感恩学霸!
沈琼越发努力的看着试卷上有没有自己会做的题目。
但是当琴·格雷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沈琼还是没忍住瞥了一眼,她惊讶的发现,这位学霸的试卷竟然也是空白。
朱比莉搞定了她?
沈琼有些疑惑的想着,直到看见了最后一题。
题目上写着:飞翔时,鹰遇见的不仅是冰凉凛冽的空气,还有草原上陪伴前行的无数生命。
沈琼看着题目很久,方才提笔写下:我的眼睛很好,除了天空,我能、也会看见地上。
“琴,关于我先前拜托你帮弗莱补习的事……”
“怎么了教授?”
“如果你认可她,”轮椅上的教授微微笑道,“答应朱比莉的请求也未尝不可。”
第18章
沈琼得到了年纪第一,但百分制的试卷,她只得了十六分。
心心念念的袖剑搁在校长的书桌上。
褐色的牛皮玄铁扣,镶嵌在上方的飞镖弹射装置里装着致迷的毒药,下方构造独特的滑索轮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刚巧将袖剑掩藏其中。
刺客的袖剑就像是他们的灵魂。
袖剑的风格往往影射着刺客本人的行事作风,亨利的袖剑就如同他的人,沉稳、可靠,锋芒暗藏。
实际上这把袖剑并不适合沈琼的进攻风格。藏在滑轮锁下的袖剑,这样的组合使得滑轮的速度很快很准,但牺牲了袖剑的锋利度和出鞘速度——甚至出鞘时还会产生些微的金属响动。
亨利使用这款袖剑是因为他的工作比起刺杀,更偏向于探查,优先滑轮使得他在撤退和攀爬一些崎岖建筑时有天然优势,上方迷幻的药剂能够更好的帮助他麻醉敌人,便于潜入。
但这样的配置却使得沈琼很难使用“从背后接近敌人完成一击必杀”,这样类似的技巧——所以她有时她偏好于用剑杖,只是她的剑杖现在给沃lun拿走重新配剑鞘去了。
沈琼高兴地将自己的袖剑重新绑上右手,试了试,确定这东西被保养的很好,半点没坏后,方才略高傲地冲查尔斯挑了挑眉,没大没小地摊开手直问:“我的刺客标识呢?”
查尔斯好脾气解释:“这样东西并不在我手里,我一开始就告诉了你。实际我带你回来时,也没有在你身边看见类似的东西。”
沈琼知道查尔斯没有说谎,既然连袖剑都还了她,就更没必要在这类问题上哄骗她。
所以她皱起眉:“那丢在哪儿了?”
查尔斯颔首:“如果十分重要,我可以帮你寻找。”
“不必。”她回绝了查尔斯的好意。
“既然兄弟会已经不在了,标识本身倒也没什么用了。”沈琼挑眉,“既然我现在是北美最后的刺客——”
“只要我活着,就是刺客最鲜明的标志。”
查尔斯怔住,他平稳而沉静的注视着沈琼,刺客在他的眼睛里自由而不羁,充满了危险与未知。即使是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最终决定放任她的做法是对是错,但他却觉得可以一试。
沈琼不是万磁王。李千欢说得对,即使经历相似,他也不该透过别的影子来看她,而应该对她多些信任。
——她与艾瑞克兰谢尔有着最本质的区别。
无论遭遇何种灾难,刺客看见的永远不是血海,他们眼里记忆最深的景象,永远是第一次登上瞭望塔时看见的无尽蓝天。
查尔斯松开了手。
他转过身,从书桌里抽出了一份资料,对沈琼道:“有关圣殿骑士骑士的消息,我得到的消息只有这些。”
“拔除兄弟会后,圣殿骑士的主力在表面上便退出了纽约,只留下一名叫做兰马洛克的骑士长监控全局。”
“兰马洛克在纽约也算得上是名风云人物,为人谨慎狡猾,非常棘手。”查尔斯沉yin了片刻,看向沈琼的眼里是一派沉静:“但他是目前唯一在明面的线索。”
“你如果想要追寻兄弟会或是伊甸碎片的消息,就必须面对兰马洛克。”
兰马洛克,传说中亚瑟王的十二圆桌骑士之一,英勇善战,留下无数传说。
圣殿骑士的这名骑士长,似乎也有要将兰马洛克的传说在自己的身上贯彻的意图。
在明面上,兰马洛克是为慈善家,他名下的基金会赞助了大批孤儿院与社区学校,并且呼吁人们抛除种族歧视,共为一家。这些善举无疑为他搏来了大好名声。在纽约的上层社会,谁都会称这位房产大亨一句“好心的兰马洛克”。
但实际上,为了替圣殿骑士收敛财富,兰马洛克哄抬房价,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