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好了?”她没有回头。
男人把脸埋在她的肩窝,弄得她直乐:“你别闹了,快说要加蓝莓还是蜂蜜?吃了就出发了。”
“想吃别的。”他沙哑的声音带着诱哄,手也开始不老实。
齐雨潇才不问他想吃什么,根本不上当,拿起一整块华夫饼,三下两下涂抹上了新鲜蜂蜜,递给叶城:“快吃!”
叶城就着她的手,慢慢地咬了一口。
她单手又在另一块上挤了蓝莓酱,大口吃下,满足得眯起眼睛,“好好吃啊,回去在家里也买一个吧。”
叶城伸手,抹掉她嘴角的果酱,叹口气,“外头好晒,不想出门了。”
“你昨天也这么说!”昨天他们本来要去天文台,也被他闹得没去成。“快点去换衣服出门了。”她才不要好好的旅程天天呆在家里。
被嫌弃了的男人摸摸鼻子,只好老实地去换衣服。
收拾妥当后,他们驱车去Staples Center看比赛。
线条流畅的跑车,停在马路中间等红灯,齐雨潇伏在车窗上,大白天的,Downtown的街道上没有几家商店营业,全都拉着卷帘门,门上还有各色夸张的喷绘涂鸦。路上大多是无所事事的肥胖黑人,或者老人拄着拐杖慢吞吞地闲走,有种说不出的病态。
“怎么商店都不开门?”出来的日子有些久了,她已经忘记了工作日的概念,“是因为今天礼拜天吗?”
叶城注意着信号灯,淡淡地解释:“不是,平时也这样。洛杉矶Downtown犯罪率很高,像这样停在路中间,也会有人砸车抢劫。”
齐雨潇大为意外,这里离他们住的地方并不远。
原来天堂与炼狱,不过隔着几条街。
他们坐在内场,有些替补球员在热身,齐雨潇对NBA一窍不通,只知道当天的比赛是湖人对阵马刺。
大概是有什么要紧事,叶城的电话响了两次,但他都没有接。等第三次再响时,他终于有些不耐烦地接起来。
齐雨潇见他眉头紧锁,于是大着胆子亲了他一口。
叶城猝不及防,三言两语挂了电话,转过头对她微微一笑:“待会有你亲的时候。”
她没当回事儿,像当地人一样喝着啤酒东张西望,眯起眼睛打量对面的观众席:“那个是不是贝克汉姆?”
比赛很快开始,观众席不是爆发出阵阵欢呼。
第二节结束的时候,突然来了两个工作人员,扛着摄影机,一脸兴奋地对着他们。现场立刻响起来热烈的掌声,齐雨潇抬头一看大屏幕,原来是Kiss Cam。
叶城笑起来,好整以暇:“现在可以亲我了。”
“谁要亲你!”她脸颊微红,可是经不起全场观众的掌声鼓动,终于还是倾身一吻。
她闭着眼,没有看见他双眼含笑,眸似星耀。
看完比赛,叶城陪她去逛街买东西,她兴趣缺缺,倒是他自己收获颇丰。她看他刷卡的姿态,忽然想起关于Beverly Hills的那句名言:“买东西不要问价格,问了说明你买不起。”
想起出生在洛杉矶的Max,却偏偏喜欢慢节奏的三藩市。那叶城呢,不用问,他一定更喜欢现代都市,不然也不会把房子买在这里。
也是,像他那样常年叱咤风云的男人,理所应当喜欢大城市。
都市是一种欲望,代表着金钱、权势、生生不息。
☆、第 44 章
“我也喜欢大都市。”齐雨潇笑着从酒保手中接过酒杯,跟叶城眨眨眼,带着些俏皮。
说这个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坐在拉斯维加斯的酒吧里了。
叶城临时起意,带她去赌城,出城的时候又是堵,足足开了五个钟头才到。本来到了要出门,但是大中午的太阳实在太晒,两个人不知怎么就在酒店厮混了一下午。
剧烈的运动后沉沉睡去,她再醒来的时候,天色已晚,唯有天地交合处还有一线湛蓝,云朵层层叠叠,晕染着晚霞。身后是他炙热的胸膛,有种别样的熨帖。
夜晚重新降临,这城市的Jing彩才刚刚开始。
两个人起来洗漱,又去了餐厅吃晚饭,饭后终于可以脚踏实地地呼吸新鲜空气,随意闲逛,像每一个远道而来的游客那样。
齐雨潇一条黑色亮片流苏背心裙,原本是件小礼服,但款式轻便日常,此刻两人出来散步也并不觉得隆重突兀,反倒衬得她越发娇俏白皙。
他们住在百乐宫,刚出酒店就遇上了音乐喷泉的表演。
齐雨潇拉着他跑到正面,看水柱有序起落,随着乐曲交叠变化。
“这是什么歌?真好听。”她手撑在石质的喷泉栏杆上。
叶城低头跟着哼了哼,因为是钢琴伴奏,他有些不确定:“应该是吧。”
齐雨潇颇为意外又理所当然,偏过头笑着说:“你好厉害啊,这都知道。”说完又转过去欣赏喷泉去了。
叶城侧目,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