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每十来天就会出现在不同的城市,如果钱莎是凶手,她的同伙是谁?在其他案子发生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嗯?”沈夜熙皱皱眉,看着前边开车,“像是有一个说不出有多庞大的组织做的事情,你这么说,倒是让我想起邪教什么的来了。”
姜湖微微歪着靠在副驾驶座位上,脸色有些凝重,沉默了一会,问:“你听说过查尔斯·曼森么?”
“嗯……好像听过。”沈夜熙吃力地想了想,记性不好是他一辈子都比较苦恼的,“貌似我念警校那会儿,听谁上课的时候提起过,是个什么组织的头头吧?”
“他是一名□的儿子,在美国非法出生,后来建立了所谓的‘曼森’家族,是他的追随者组成的杀人集团,他们的第一批受害者就是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演员妻子莎lun·塔特及塔特和她四个朋友,传说被砍了一百五十多刀。而后又有一家超市老板夫妇被砍杀,当时凶手也是用受害者的血字在墙上写了字。”
沈夜熙忍不住偏头看了他一眼:“不是吧……怎么和柯如悔那老杂毛这么像?”
姜湖没吱声。
“所以……你的意思是,咱们这案子,极有可能是遇见了诸如邪教组织之类的?”沈夜熙问。
“杀人留字,以固定的时间为频率,在各地之间轮回,统一行动,行动之前有组织和周密的计划,到现在为止,每一起杀人案都让人找不到线索,”姜湖顿了顿,“就像渗入普通人之间的病毒……”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沈夜熙伸过来拍他头的手打断,沈夜熙说:“乖,不怕。”
姜湖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猛地甩开他的手,愤怒:“去你的,别老拍我头,拍狗似的。”
“给你拍傻点,省的你肚子里那么多弯弯绕绕,拍傻了你也甭上班了,在家等我养着得了。”沈夜熙没心没肺地傻笑。
然后一路开了警笛,畅通无阻地到了南城分局,然而却没有了钱莎的踪迹。
为了怕打草惊蛇,沈夜熙他们过来的时候谁都没通知,人杀过来以后,莫匆才先斩后奏地打电话过来说明情况,而按理,这个时间,钱莎应该老老实实地在她办公室里坐着。
电脑还开着,因为时间太长没人动过,已经自动进入待机状态,钱莎的外套还在办公室后边的衣架上面挂着,手机在桌子上,上面有几个未接来电,钱包身份证什么的在她挂着的外衣兜里放着,没动过,怎么看都是主人出去上厕所或者溜达了。
众人开始四处搜查找人,盛遥接管了钱莎的电脑。
最后一个看见钱莎的人,是一个法医实习生,小伙子一脸没睡醒似的样子,被问到的时候迷迷糊糊地说:“啊?钱法医?钱法医不是上厕所了么……”
沈夜熙没说话,一边汪警官先白了他一眼:“什么厕所上这么长时间,她掉里面啦?沈队,你打电话之后我就在四处找她,当时还真以为她上厕所了,还跟着孩子说,等她回来以后告诉她一声,就没往心里去,谁知道她一去不回了呢……对了,你们找她什么事?”
“我们怀疑她和张小乾被杀一案,有牵连。”杨曼言简意赅,一把拎过小实习生的领子,“哪个厕所,带我过去。”
“啊……”估计这位小伙子是没见过长得这么美,一出手却这么凶悍的女人,怎么说不算五大三粗,那也是个大小伙子,居然就这么窝窝囊囊地被她拎走了。
汪警官傻了:“她……她和……和小张……啊?沈队,这不是闹着玩的呀!”
“放心,还没有确凿证据,只是怀疑,找她来问问话。”沈夜熙拍拍他的肩膀,给了他一个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微笑,笑得汪警官一哆嗦,拿眼在这帮荷枪实弹气势汹汹的兄弟们身上瞄了一眼——
这是找人问话的架势么?您忽悠谁呢!
沈夜熙顺手从姜湖兜里摸出一把零钱来,往自动售货机里一赛,买了三罐可乐,给了姜湖一罐,自己拿一罐,又笑容可掬地递给汪警官:“他们先找人,小汪我有点事问你。”
汪警官表示,作为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压力很大,瘪瘪嘴接过沈队的糖衣炮弹:“得,您问吧。”
“我听有谣言说,钱莎报告说张小乾□她,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这……您也说是谣言了……”汪警官先是目光瞟过沈夜熙,又往地下看了一眼,抿抿嘴,随即又抬起头与他对视,表情有点无奈。
“看来是真的。”姜湖说。
他突然出声吓了汪警官一跳,一抬头,正对上一双琥珀似的眸子眨也不眨地正盯着自己,姜湖面无表情,即使隔着眼镜片,也能感觉到他难以忽视的有质感一般的目光,有点冷,像是把人看透了似的。
汪警官心说,上回来的时候,这年轻人看着挺无害挺温和的一个呀,怎么这会这么咄咄逼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和新闻,分局才多大一点地方,说句不好听的,放个屁都恨不得能砸着脚后跟,谁跟谁有点啥事都得满城风雨一阵子。
沈夜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