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过往,我很少为自己的事后悔。硬要说唯二,除了大学时听从家里选了并不擅长的工商管理外,便是在高中时遇到了魏明煊。
那天实在说不上好。积了一层厚灰的天空,连绵如细针撒下来的雨,让我不禁怀疑是否每个学校都有凡是集会活动,一律在糟糕天气举办的这种不成文的规矩。校园歌手大赛场地设在Cao场,一场海选到了后面,选手在台上自我陶醉时,台下观众就剩几个女生坚持站在寒风里看,除此之外,便只有一排表情麻木的评委和留在现场做后勤工作的学生会干事。
我迫不得已是其中之一。当时就同大家站在舞台楼梯旁的大伞下,机械地帮每一个表演过的人签到打勾。怪我其实对这之类活动半分兴趣都无,全程站在那小范围踱步杀时间,没想去记上场选手的脸,也懒得用心体会他们的歌声,若不是安排如此,我宁愿在这大冷天独自在食堂吃完一份热乎的糯米鸡,再折回教室做作业。
雨越下越大,我隐约变得有些焦虑,在还剩十个人时,评委老师里有人提议这一场告一段落,将剩下的选手安排到下一场,全场人包括选手没有人反对。可就在准备收尾时,预备区内有个人只身踏进雨里,像是要先行离开,没想反之一路朝舞台这边走来。披着校服,没有打伞。
我埋怨自己在那刻盯上了他。
可很奇妙,你就是偏偏在奇怪的节点注意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身影。
你就是突然癔症般认为,他在朝你走来。
我不会忘记自己就站在舞台边上,指尖被冷空气浸的发凉,隔着雨幕远远望着他逐渐变得清晰的状貌,如撩开一幅氤氲后的画。在我们越来越短的距离里,对方脚步声被无限放大,最后直至我面前。
高挑的身形,散漫的姿态,一双好看到能夺走呼吸的眼。
带着铺天盖地chaoshi的气息,他发梢的雨珠滴落到我手背,好似被烫到般,我躯壳里有何物狠狠跳动了一瞬,拉扯上全身的躁意。
那是对我往后十多年逃不开的征兆。
后面有老师一直在喊他,也有学生会的人正在过来,我却站着不敢动,僵在那里任凭他拿过名单唰的一笔,转身跨步上了台。
我垂眸怔怔看向纸上那个被他挑了勾的名字——
“我是高一(9)班的魏明煊。”
“明天我没空参加,所以我唱完这首再走。”他清清嗓子,不急不缓开口。
“我今天唱的是,小红莓乐队的《》。”
台下瞬时传来突兀的呐喊。
像每个故事无聊的开头。
后来我才得知,原来留下来那几个女生都是为了等他。
他就是年级上那个单凭张脸横着走,却不学无术惹人嫌的级草。
要不是刚挨了处分参赛能将功补过,他不会来这里。
甚至他所说的第二天没空,也只是跟人翻墙出去鬼混。
他是身为只想安稳生活的自己最不愿靠近的类型。
可有什么办法。十年前的某一天,我只一眼就爱上了他。
他在一个对未来生不起任何期待的糟糕天气,淋着雨不顾规则,肆意用最温柔的嗓音唱了我听一辈子的歌。
他唱道:
“
’
’
’’
’”
——我将和你一起做我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