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撞了几次南墙后也该学乖了。
而且,约谁出去,都比约他这种老男人好吧。
但是鹿眠当时泫然欲泣的双眼实在令人没辙。
只是今天一天,最后一次。
是啊,无论如何,也不该让一个姑娘难堪。
不是吗?
也许今天过去后,她就会真正察觉到他真的无趣又可笑,意识到自己是一时被猪油蒙了心智。
鹿眠已经在他出神的时候径直走出了一段距离了,发觉他没跟上,便回眸瞅着他:“林先生?”
林城应了一声,跟上了她。
没想到时过境迁,现在反而是他走在了别人身后。
***
空气中弥漫着棉花糖的甜香味,气泡随着人声鼎沸在风中升腾,套着玩偶装的工作人员在尽职地与游客合照,旁边就是卖着火鸡腿的餐车。
鲜明的颜色象征的是梦话,纷杂的音乐声代表的是朝气。
无论哪一个,都跟林城挨不上边。
他走进这种地方,就像是闯进了一个一尘不染的童话里一样,不远处是鹿眠纤细的背影,透明干净如她轻而易举地就融入了这幅景色中,只有他像是一个不请自来的访客。
鹿眠回头,见林城又在走神,终于咬了咬嘴唇,走到他面前,伸出了手。
林城:“?”
“请将手给我。”鹿眠见他完全不在状态,干脆直接拉起了他的手,末了还警告了一声,“不许挣开,今天是我生日哦。”
自从她发现搬出“生日”这个万能金牌就能让林城向她妥协后,她就开始滥用这个特权了。
果不其然,林城只是最初挣扎了一下,就放任她拉着自己的手了。
林城看着鹿眠的背影,问:“突然怎么了?”
“因为总觉得你一直在发呆。”鹿眠在林城看不见的地方气鼓鼓地撅了一下嘴,“如果不好好拉着你的话,我觉得会把你弄丢。”
林城哑口无言。
被一个女孩子像是牵小孩一样牵着也太奇怪了,更何况拉手这种事,并不适合鹿眠和他这种关系的人做。
不知道周围的人会用怎样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们。
林城只好埋头跟着她走。
说实话,他对这些游乐设施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兴趣,但是鹿眠却亢奋异常,她平日里总像是个小大人一样,故作成熟,这个时候却又显露出了远低于她这个年纪该有的稚气,一路对着各种事物大惊小怪,遇上一些小玩意儿,也能感叹个半天。
鹿眠似乎意识到了林城的疑惑,毫不遮掩地坦诚道:“这是我第一次来游乐园,小时候父母太忙,不带我来。”
林城:“以前没有和朋友来过么?”
“没有,”鹿眠看了一眼林城,竟然笑了,“我性格太差了,从小到大的朋友一个手就能数过来。”
林城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她这句自嘲,在心中掂量着措辞。
反倒是鹿眠自己毫不在意道:“自我意识过甚还不识相,我有自知之明,我这种人很少人能忍得了,搬出学校也是因为和别人处不来,原因当然不是出在大多数人身上,反正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就先这样得过且过吧。”
“不要那么说,”林城思来想去只能干瘪瘪地劝慰道,“你很好,比很多人都优秀。”
“我的优秀,”鹿眠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也只是仗着先天的红利而已。”
“你很聪明,但是因为太聪明,反而爱钻牛角尖。我说你优秀,指的并不是你聪明伶俐或是样貌好看。”林城看着鹿眠,用郑重认真的口吻道,“那些固然是构成你的一部分,不用回避它们。不过比那些更重要的是,你很善良,这是难能可贵的品质,不要那么摒弃自己,你以后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女人的。”
琥珀色的眼睛倏然睁大。
鹿眠脸上闪过一丝羞赧,她快速低下头,许久后才闷闷道:“你知道我喜欢你,对吧?”
这该怎么回答,说“知道”也不合适,说“不知道”就是在撒谎。
鹿眠倒不曾期望得到他的回应,只是哼了几声后,理直气壮道:“对一个喜欢你的人讲这种话,我合理怀疑你是想要我更加对你神魂颠倒。”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继续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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