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颗头,是黑森林里最靓仔的头,就像夜幕之中大海上骤燃的船只,无垠的群星也沦为陪衬,皎洁的明月只配在焚天的光焰下收起锋芒瑟缩发抖。
高贵,优雅,冷艳,这样的我当然不会是人类或者其他怪物的身体部件。硕大的长角是最尊贵的标识,而特殊的粉红色泽使我与同类的头骨区别开来。
作为黑森林里独一无二的粉红骷髅鹿头,理所应当是神遗留在世间的最后一个奇迹,是这个Yin冷世界仅剩的光明。
黑森林不是什么好地方,这里的腐叶和烂泥就像是对彼此深爱不停乱搞的夫妻。他们肚子里时时刻刻孕育着无尽的尸体,不必掀起土壤,通过缝隙就可以窥见白骨的痕迹。
这是一片不被祝福的土地,是众神遗弃的永恒失落之所,连塔尔塔罗斯都不愿降临。
哦,说起塔尔塔罗斯,夏曦很喜欢那位原初的神袛,并将其视作诸神之中卡俄斯的唯一延续。他说,“万事万物起源于混沌。天空之下是广袤的大地,黑夜穿梭于其中,且与黑暗相伴相惜,而比黑暗更黑的,唯有深渊的沉寂。”
我不懂,问他厄洛斯在哪里?
他喊我滚,还骂我是个杠Jing。
我又能怎样,当然是像个父亲一样把他原谅。毕竟那是夏曦,是我唯一的坐骑。
其实不论从生前还是死后,我们都没有什么rou眼可见的联系。如果我是一颗粉红母猩猩头,那还可以觍着脸说是他几万年前的亲戚,论辈分他得叫我二姑妈。可惜我是一头鹿,他是一个人,就算把达尔文的棺材板捣烂,也不能让我们跨越物种隔阂拥依靠血缘拉近彼此的距离。
鹿头只是他在沼泽旁边捡到的破烂,他来的时候鹿的身体已经凉得不能再凉,乌鸦啄食,皮rou生蛆,内脏全从腹部的裂口中流泄出来,腐烂的恶臭冲天直上能轻而易举地勾出任何人类胃里的酸ye。
“发烂!发臭!”夏曦后来提起时还用陈年老梗显示自己与人类社会的紧密联系,对此我只轻蔑一笑,对这头灵长类生物施以鄙夷。
没有谁能走出黑森林,怀念过去只会加速自己的灭亡。
但是他愿意忍着恶心割下鹿的头颅带走,让我不至于永远待在Yin暗沼泽并随着时间推移埋进烂泥里,在这点上还是很值得感激。
更当得起称赞的行动是他成为了伟大骷髅头王的坐骑,从此承担了守护王者的使命!
夏曦单手拎着我的角,晃晃悠悠地蹚过了小溪。
这只人类的皮肤很白,黑森林没有太阳,常年不见天日让夏曦看起来Yin郁又病态,仿佛什么潜逃多年的连环杀人犯,但是一开口就会暴露自己的斤两,从杀人犯降格成没日没夜拉着窗帘面对屏幕的网瘾少年,能犯最重的罪也不过造谣转发超了五百。
当然,现在并没有机会让夏曦Cao到键盘,他只能和伟大的骷髅王一起征服这片未经开发的处女地,让所有怪物瑟瑟于王的权威下跪屈膝,缔造开启新时代的传奇!
夏曦对此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傻逼。”
可惜臣民的意见毫无作用,毕竟这里适用君主专制制度。无数人批判独裁政治,认为集权于一人的行为既野蛮又落后。但是法治比之人治又能高贵到哪里去呢?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度中认为只有贤人之治才能带给所有人幸福,其他人只要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事就不必烦忧。
我一撅蹄子觉得老柏说得对。
实现理想国的难点在于活人的世界里并无一位尽善尽美的哲学王。
但在黑森林中却没有这个问题。毕竟在下正是千百年来可遇不可求的智慧贤者,是命中注定要统治黑森林的伟大公鹿。
万事俱备,只差骑士帮朕打完天下。
当然他也不用压力太大。我很珍惜自己仅有的骑士,因为黑森林的怪物之间都不可交流,它们莫名其妙地生,无声无息地死,存在与逝去都没有意义。就算成功革命,这个国度也很大可能只有一位臣民。
如果黑森林变成伊甸园,那我和夏曦就该是亚当和夏娃。如果这里改为昆仑山,那我们的角色就是伏羲和女娲。再如果这里化作中庭……算了,我不想拿阿斯克的剧本,北欧诸神都是憨批。
总之王的福音无法恩泽众生,便将容纳天下的胸襟全都用来安置他一人,他会是我的民,我的臣,我的子,我的后,我甚至愿意与其共享王座。
倒不是因为多喜欢,只是没有其他选择。
所以他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偏爱夏曦,除了偶尔无法忍受他的蛮横无理。这个人类总是想一出是一出,一点都不讲究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如果我是他的老师,定会逼着他改掉一身陋习,否则就让其重修费缴到倾家荡产。
可我不是,所以只能在他试图从怪物身上剃rou下来吃的时候轻轻发出“He……tui”的声音。
看那怪物身上分泌出的粘稠恶ye,哦我的塔尔塔罗斯,这玩意儿连最贪婪的鬣狗都不愿嗅上半口!
虽然骷髅不会感到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