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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的酒吧里,高大的男人穿了身格格不入的高级西装,领带系得一丝不苟,沉默地端了杯酒,坐在最角落。他一头黑发打理得利落,鼻梁陡峭挺拔,眉目深邃,凤眼黑眸,并睫毛垂下深深Yin影,如利刃藏鞘,冷硬极了。
男人有一副好皮囊,实在太过英俊,笔挺肃穆,不怒自威;这英俊又裹着层风霜,乍一眼看去,比起惊艳,不如说威严——众生屏息,见之失语,仿佛多笑一声都是放肆。他英俊得分不出年纪,但浑身气势显然已经有不小阅历,如一柄利刃扎在浮夸繁华之中。酒吧里嬉闹的年轻人心照不宣地留给他一个安静的空间,男人周身竟空无一人,沉寂背对着繁华,生出些遗世独立的孤鹜味道。
秦晗点了杯烈酒,捏在手里把玩Jing致的酒杯,心不在焉地偶尔抿一口,显然志不在此。他垂着眼,睫毛下黑眸沉得滴墨,深处又倒映出一丝碎火似的亮光,不动声色地瞥向酒吧声色最喧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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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正有一群年轻人嬉闹。介于青涩和成熟间的rou体肆无忌惮地暴露着,金饰倒映着酒Jing,烟雾涣散了霓虹,深色犬马中,男人目光只追随着一个人的影子。
那是一个年轻的背影,瘦削,修长,并且漂亮得惊人。被他注视的少年正抽着烟,斜倚在真皮沙发上,一头长发松松垮垮用一根皮筋扎着,那头黑发太多也太长,瀑布似的倾泄下来,流了他满肩满背,颇有点雌雄难辨的味道。他自顾自地吞云吐雾,带着种不问世事的傲慢,烟雾间流出一张十足惊艳的脸。那张脸可谓倾国倾城,浓墨重彩,美丽的如同视觉暴力;肤色白得发光,羽睫又漆黑,瞳孔是天海难拟的湛蓝,淡泊得像一汪水玉,凉飕飕的,仿佛无机质的神明雕像。被他有意无意瞥过时,能教人从脊椎开始生出一股酸麻来。
他太漂亮了,似乎把酒吧的灯光都吸在身上;他也太锋利了,竟教众人等闲不敢近身,只众星拱月般殷切地围在他身侧,期期艾艾等待美人一眼垂怜。
秦晗几乎痴迷地看着他,手指在酒杯上捏得发白。他看似沉静威严,只有秦晗自己知道,他的心脏紧张得多么麻木,脊背紧绷得几欲折去。自从他寻到这个时代的厌酌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他从各种渠道确认了他的身份,随即便绝望地意识到,带着上一世纠缠入骨的记忆重生的只有自己一个。
厌酌不记得他了。
此生厌酌依旧是那个遗世独立的傲骨美人,漫不经心,百种风流,无欲一身轻,连鞋底都浸着傲慢;独留秦晗一人,千般辗转,被回忆痴缠得日夜难眠,二十几年耽于大梦,毙溺在前世情壑欲海之中,从未想开。
数十载入骨相思,见了全然陌生的旧情人,反倒近乡情怯,不知如何是好。秦晗摇头苦笑,只道不管何时何地,面对厌酌时,他永远拿捏不住脊梁,太喜爱他,难免左右踌躇,小心翼翼地不敢迈出一步。
不知今日,他是否能提起勇气,至少去请美人一杯好酒。前世厌酌权势滔天,秦晗又身陷囹圄,于身外之物,向来是厌酌毫不吝啬地倾予他;此生能赠一杯陈酿,总也算弥补些遗憾。
梦亦渺渺,醒亦茫茫,
苦奈梦里人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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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身材颇好的半大少年,穿了件小一号的紧身体恤,大大咧咧凑到厌酌跟前,他长相只能说端正,笑起来却令人眼前一亮,似乎啪地点亮一盏明灯,带着阳光似的快活。便是这一分明媚得了佳人青眼,不知道他与厌酌说了什么,只见那美人懒洋洋地抬了抬睫毛,面上似笑非笑,上下打量了那少年半晌,直到把人盯得都开始挠头了,才伸出手点了点他的额心。
洁白的手指衬着年轻人小麦色的皮肤,刺眼得很。
秦晗终于坐不住了。
4
厌酌自流连声色场后,仗着家底深厚,身手毒辣,向来是横着走的远近闻名大猛1,很少有今天这般,在酒店门口被人截胡的时候。这经历太新奇了,看着那个沉默地堵在自己身前的高大男人,美人眨了眨眼,比起生气,第一反应居然是新奇。
男人一身漆黑,肩宽背阔,站得极是挺拔,不动如山。他肃着脸,鼻梁陡直,眉眼深邃,每一寸棱角都冷厉庄严,光这样一丝不苟地站在人前,便让整个走廊都逼仄起来。厌酌还能闲闲站着,他身边那个阳光小年轻已经流下了冷汗,无措地缩到后头去了。
美人在男人高大的Yin影里歪了歪头,他瞥向秦晗时,极是盛气凌人,眉眼锋利如刃至,刺得人心脏一麻。
“截道的?”他轻声问,低缓如同耳语。秦晗垂下眼,默默攥了攥拳头,手心一片汗shi——厌酌只有动了真火时,才会这般轻声细语。
秦晗侧头,让过了那美人锋芒,沉黑凤眼轻轻瞥了记缩在厌酌后头冒冷汗的年轻人,“请回避。”
他长得冷酷,手上走过人命,这一眼很能唬人,只这三字,便有排山倒海的魄力,那年轻人被压得透不过气,居然呐呐应了声,厌酌都没反应过来,就一溜烟退开了。
真他妈是个废物啊!
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