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到头来我都得死。甘尼斯虽然年轻,但是多年的摸爬滚打让他能比别人看得更透彻。他当然不会真的认为赢了之后玛伊莎会给他多大的好处。他深深的知道这个看似温和聪慧的女人,心里有多冷漠刻薄。
他从不认为埃拉伽巴路斯是多喜欢自己才强烈要求留他在身边,他无法信任埃拉伽巴路斯这个从小被宠大的小屁孩,对此他十分不安。
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小孩找到得漂亮的小狗,也许会被孩子热情对待几天,几周,但终有一天,热度过去了,连带着孩子不刻意,但十分伤人的感情,也一起消散。
但他又无法不承认,要不是埃拉伽巴路斯看上了他,他就得在那小小的马戏团度过一辈子,成为一只布满灰尘肮脏的流浪狗,和马戏团那只病弱的狮子一起腐烂在时间的缝隙。
我真是可悲。甘尼斯无数次这么想着自己。
长久的猜忌,被明里暗里地鄙夷,使得甘尼斯的内心扭曲了。他尝试感激埃拉伽巴路斯,最终还是被整日的担惊受怕吞噬。他做出了另一个决定。
勾|||引索艾米斯亚。
如果她也喜欢我的话,我是不是能在这里多留一会?是不是不会那么快被抛弃?甘尼斯想。
可惜了,他从未相信过埃拉伽巴路斯的感情。
最终之战来的很快。
甘尼斯带兵冲锋,可惜到底是不如皇兵补给多,援兵多,可以连打好几天。他们的兵数量有限,撑不住持续的进攻。
在危机时刻,玛伊莎带着埃拉伽巴路斯从马车里出来,站在战场最显眼的山坡上,敲锣打鼓,一时吸引了士兵们的注意。
“战士们!看清楚了!我身边的这位是卡拉卡拉的后裔!唯一的后裔!你们要攻击你们的恩主吗?!”玛伊莎嘶哑着吼道。
马克里努斯的士兵面面相觑,埃拉伽巴路斯白皙的面容在烽烟四散的战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宛若神明。他骑上战马,手拿长剑,冲向前方。士兵们为他让了一条路,眼睛紧紧追随着那个并不瘦弱的身影。
马克里努斯回骂:“别听这群骗子!卡拉卡拉根本没有子嗣!”
一个早就看他不顺眼的士兵突然叛变,拿着长矛朝自己的长官刺去。
他边冲边喊:“打倒昏君!扞卫伟大的卡拉卡拉!”
他的行为起了带头作用,越来越多的士兵跟着刺杀自己长官,谁胜谁败已经不言而喻。
他们的口号不约而同:“为卡拉卡拉报仇!”
只是有多少人是真的为了“报仇”,还是为了满足自己嫉妒的心,都被四溅的鲜血和黑熏的硝烟包裹住,藏起来。
这只是一场双赢的交易而已。
毕竟,哪一个士兵能容忍曾经和自己一样卑微的士兵有朝一日,爬到自己头上发号施令,成为他想都不敢想的皇帝呢?
玛伊莎真是一个狡猾的Yin谋家。
江卿酒在山坡上看着眼前的厮杀。黑烟没有熏黑他的布衣,就像再血腥的屠杀也不会令他动容。
大势已去。
马克里努斯落荒而逃 ,甘尼斯乘胜追击,带着新加入的士兵追杀马克里努斯。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马克里努斯最终被杀死。他死的时候满眼不甘,久久地凝视着天空。他没有被甘尼斯杀死,而是被一个无名无姓的小兵刺穿心脏。
马克里努斯一生曲折又顺利,他从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一路爬上来,成为罗马公民,当过刷鞋匠,做过拉车夫,最终成为骑士。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佣立成皇帝,也许是因为自己的经历,也许只是谁的Yin谋。
他大概猜得到,自己不过是某人的棋子,甚至他自己到现在才反应过来 。
我这曲折的一生,最终也只能由我自己歌颂。
马克里努斯睁着眼睛,躺在冰凉的大地上。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只听到了人们的欢呼。
如果我胜利了,也能坐稳这个位置吗?
他带着这个疑问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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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里努斯死了。”夏捻雀轻轻关上房门。
江卿酒坐在椅子上发呆,听到响声转头看着夏捻雀。
“马克里努斯能登上皇位,我想这其中也是有人在推波助澜的。”夏捻雀走到他旁边,靠在墙上看着他,“我觉得是玛伊莎。通过杀死抢夺恩主皇权的人,来为埃拉伽巴路斯获得舆论的优势,为巩固皇权奠定基础。玛伊莎这一步走得真好。”
“如果他们没有成功打胜那一场呢。”江卿酒看了他一眼就转过眼睛。
“马克里努斯终究是从普通人来的,没办法立马学会管理国家,再加上他前面已经签署了一则令群众不满的协约,已经动摇了本就不稳固的根基。而且,他从一个底层人爬到这个位置本身就令别人不信服和嫉妒。”
江卿酒同意他的观点:“嗯。你的意思是,就算玛伊莎他们没赢,他的手下也会不满从而起义再次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