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再也见不着了。
那之后有很长一段日子,他几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要不是他还有双亲尚在,卫洵简直觉得自己一分钟都活不下去了。
所以他必须得把沐嘉树这件事弄清楚,弄不清楚之前他一天安生日子都过不下去。
裤脚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卫洵低下头,发现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在围着他的腿打转,汪汪地小声叫着。
“你知道我这裤子多少钱吗?”他抹了把脸,跟狗说话,“把你全家卖到狗rou馆去也赔不起。”
小傻狗不知道把他的话听成了什么,喉咙里发出快活的滑音。
卫洵跟傻子没话讲,哼了一声,走到街边的一个小摊旁边买了两瓶包装十分简陋的军工二锅头,想了想,又买了一根烤肠一瓶矿泉水。
他蹲下身子,烤肠在手中散发着香气,小狗已经急不可耐把爪子搭到了卫洵的膝盖上,拼命摇着尾巴,企图去咬他手里的肠。
“嘘,烫!”卫洵手一躲,小狗就没有咬到,急的汪汪叫。
卫洵躲着它,用矿泉水将刚烤出来的香肠冲了冲,直到觉得没那么滚烫之后才放到一块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地面上:“哎,这还剩了点矿泉水,你喝水不……吃这么急不怕噎着吗?”
他努力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只狗身上,对它关怀的无微不至,蹲在那里看着它吃了一会,又喃喃嘀咕了一句:“其实吃饭之前应该多喝点水的,每次都要我提醒你,臭小子……”
没良心的小狗吃干抹净就跑了,没人再陪卫少排遣愁绪。往事终于散的干干净净,卫洵茫然看着前方,那里空无一人。
他愣了一会,沮丧地叹了口气,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喝光了两瓶子二锅头,这才站起身来,慢吞吞朝着街边走去。
这种酒不算好酒,但后劲很大,够冲够烈,过去他们在部队那一阵子,战友们有时会偷偷聚起来喝,卫洵自己一个人干了两瓶,就算是酒量不错,这时候也有点发懵了。
他勉强维持着头脑的运作,去附近的蛋糕店里买了一个生日蛋糕,打算再去给沐嘉树上一上坟。
也不知道这样醉醺醺的过去,小树会不会嫌弃自己,可是酒壮怂人胆,要不是灌了这通酒,他也根本就不敢去。
他看不了那一排排呆滞沉重的墓碑,也看不了沐嘉树贴在墓碑上的照片,他曾经觉得比整个世界都要珍贵的人,就那样隐没在一抔黄土之中,和其他任何消逝的生命都没什么两样。
所以他当初宁愿跑到医院外面烧纸钱,也不愿意去沐嘉树的坟前点上一炷香。
今天,他终于想去了,不为什么,就是他很想看看他。
卫洵还记得,沐嘉树贴在墓碑上的照片不是专门的那种黑白色的遗像,沐叔叔选了一张他的生活照。照片上的沐嘉树靠在河边的栏杆上,目视前方,眉眼间带着淡淡的笑意,他身后是滔滔东流的河水。
他曾经听人无意中说过,每每有人经过墓碑时候,看见照片上这个年轻俊美的小伙子,都会觉得非常惋惜。
车辆和行人在街上来来往往,阳光被高楼上的玻璃折射,发出炫目的光,卫洵觉得有些刺眼,用手挡了一下,却险些撞到迎面而来的人。
他还没来得及说抱歉,那个人已经低着头,行色匆匆地走了过去。
卫洵也没当回事,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只看见了一个背影。
他愣住了。
卫洵保持着扭头的姿势,紧紧地盯着那个背影。
那是个年轻男子,身材修长挺拔,穿了白衬衣配黑色的西装长裤,因为天气有些热了的缘故,他的袖子随随便便地挽了两折,露出手腕上一块百达翡丽的男表。
对方一直背对着卫洵,浑然不觉他的注视,走到一辆白色的小轿车旁边,打开车门,弯腰上了车。
这个背影……这衣服、这手表、这车!
他、他、他——
阳光亮的就像刀片一样。
在那炽烈地照射下,周围的一切都在飞快地旋转着,头脑中有种眩晕的感觉。所有嘈杂的声音如同chao水一样飞快地退却,天地安静。
安静沉默的如同末日。
被车子发动的声音惊醒,卫洵手里的蛋糕一下子落在了地上,他发疯一样朝着那个方向狂奔了出去。
他几乎是凭着本能避让身前的行人和车辆,因为此时此刻他的眼中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只有那辆车,只有那辆正在离他越来越远的车!
汽车的鸣笛响成一片,紧跟着是刺耳的刹车声,卫洵只觉得自己的肩膀被人大力一拽,跟着有个人冲上来抱住他,他下意识地想要甩开,对方却死不放手,两个人踉跄了好几步摔倒在地,一起滚了两圈才停了下来。
死死抱住卫洵的人松开了他,焦急道:“你有没有事?哪受伤了?”
旁边有人惊呼:“流血了,快叫救护车!”
一名司机探出头来破口大骂:“这是哪里来的神经病?你要找死别连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