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大学生。”
“二十五岁。”兰斯老老实实地回答。
“噢,小男孩。”叶群说,他有点羡慕兰斯,二十五岁的农场主,是多少格子间里的办公族的梦想啊。
兰斯惊讶地瞪大眼睛:“难道你比我大吗?”
“我二十九了。”
兰斯抬头端详着叶群,因为一直在路上,他的头发有些长,软软的垂在耳边,眉眼透着股冷淡的味道,但那双黑眼睛忧郁又天真,很符合他对东方人的印象。叶群不像他见过的任何一个背包客,如果要用一种动物来形容他,他就像鹿,有些高傲,又很优雅,一种独特的东方气质。偏偏他的脸又那么漂亮,皮肤那么细嫩,眼神那么清澈,笑起来那么甜蜜,兰斯完全无法相信他已经快要三十岁了。
“你在看什么?”兰斯一直盯着他,叶群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极不自在地说道。
“呃…”兰斯赶紧收回目光,窘迫地挤出一个笑脸,“我只是觉得,你看起来太年轻了。”
“亚洲人显年轻。”叶群无所谓地在餐桌前坐下,兰斯也过来坐下了,桌上摆着两份典型的美式应付早餐,烤吐司配煎蛋和火腿,他咬了一口面包说,“谢了老兄。”
兰斯假装切吐司,却忍不住一直偷偷用余光看叶群,他穿着睡衣,很家常的款式,七点的阳光笼罩着他,安静又温馨。他收回目光,并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叶群有点无语,他一开始就注意到兰斯一直在偷偷看他了,这个傻大个以为自己做得很隐蔽,但正巧他也在看他。叶群觉得他们之间的氛围变得有点微妙,正常的朋友是不会在吃早饭时这么偷偷互相看来看去的。
可能是因为兰斯没了胡子吧,叶群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看见叶群放下刀叉拿起纸巾擦嘴,兰斯赶紧说:“我找了一套我中学穿过的西装,你试试合不合身吧。”一定合身,我眼光很准的,兰斯在心里想。
“什么?”叶群愣了一会儿,国内的婚礼没有这样的观念,他没想到还需要正装出席。
他拿了兰斯的西装去换衣服,大小倒是蛮合适,就是有点空荡荡的。国外的男孩发育真好啊,叶群站在镜子前忧伤地想,以前我也是有肌rou的。
等他看见换好衣服的兰斯,就更嫉妒了。黑色西装简直让兰斯脱胎换骨,格外高大挺拔的身材被合身的衣服完美呈现,深蓝色衬衫和同色领带则让朴实的德州农场人也优雅了起来。棕发被发胶固定着,他身上已经完全找不到一点那个穿着旧外套满脸胡茬的潦倒影子,叶群想这应该就是他当记者时的样子,他不小心说了出来:“你一定有很多女朋友。”
“什么?”兰斯的脸立刻红透了,像被抓包早恋的高中生一样结结巴巴地否认起来。
然后他的形象再次破灭,会有人开拖拉机去参加婚礼吗?叶群在心里质疑,但他没有说出来。
“皮卡太久没开,发动机生锈了,我还没有找时间修。”兰斯解释说。
“你平时去镇上也开拖拉机吗?”
“是啊,”兰斯深情地注视着他心爱的座驾,“这很酷不是吗?”
他们两人西装革履地坐上拖拉机,叶群还是第一次坐这玩意儿,驾驶室很宽敞,没有他想象中的颠簸,兰斯开的很平稳,速度也不慢,就是噪音有点大。
公路上空无一人,两旁是宁静美丽的原野,有时还能看到路过的松鼠和野鹿。叶群舒服地瘫在副驾驶上,这些天太快乐了,他甚至都忘了自己是个身患绝症的人。
婚礼在镇上唯一的教堂举行,现场没多少年轻人,这很正常,现在不管是国内国外,年轻人大多不愿意回到乡下。兰斯显然是很受中老年妇女欢迎的那种年轻人,他不是一般的英俊,他英俊得非常正直,是非常正统的那种美国阳光大男孩,有一张正派到让人联想不到任何邪恶的脸,而且个性温和懂礼貌。每一个遇见的年长女性都热情地拥抱他,关心地询问他的农场,给他一些建议,邀请他上自己家里来吃晚餐。兰斯也同样热情地问候他们。和他一起的叶群自然也备受关注,在这个乡下小镇里,他们很少看见有外国人。
大型社恐现场。叶群保持着虚假的笑脸。他擅长应付交际场合,说一些漂亮的客套话,但现在面对着一群朴实热情的德州人,比起兰斯,他就应付得没那么游刃有余了。他从小生活在城市里,人与人之间都冷漠地保持着距离,他在旅途中也会有点困扰当地人太热情,但面对这么多热心的外国阿姨还是头一次。原来美国和中国也差不了多少,热衷的问题依然是你单身吗,史密斯农场的姑娘玛丽和你很衬。
新郎新娘就是一对普通的年轻男女,在德州随处可见的那种,有着淳朴的笑脸,微胖的身材,这一切都是由于太过好吃的蓝莓派。他们在神父的见证下交换了一记缠绵的亲吻,幸福的钟声敲响,长着可爱小雀斑的新娘带着甜蜜的笑容抛出了手里象征着幸福的花球。
叶群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反正花球就是落到了他手上。为什么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