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一起出去买菜,我对自己说,我要喜欢他。我好喜欢他。
晚上他做饭。两个人的厨艺都说不上好,不过能凑合就行。我们本来是轮流着做,但后来发现两个人都有擅长和不擅长的地方,互相帮助反而更有效率。就是厨房太小,站进两个大男人,进出都很不方便。他这会穿着一个Hello kitty的粉色围裙,显得异常滑稽。他原本想给我穿,被我逃掉了,结果后来最怕油烟的还是他,乖乖给自己套上了。我刀工很差,但是他不喜欢吃青菜,我只好自己攥着刀与那棵西兰花较劲。他切好猪rou之后,看我忙得满头大汗,切出了一坨不知道什么东西。叹了一口气,站在我身后,连着我的手一并握住刀把,在我耳边低声道:“你看,这棵菜的纹路在这里。所以我们要顺着纹路切,像这样……”我一侧头,他的唇险险擦过我的耳廓,有些痒。他的声音其实很有磁性,贴着我说话,胸膛挨着我的背,我几乎能感受到他胸腔内的震动。我不知怎的突然有些无措,这种亲密,太过于自然,心咚咚跳起来。我把刀留给他,说要上个厕所,飞快地跑了。我在厕所里洗手台的镜子里看见我的脸,耳朵红彤彤的,像是在害羞。我低下头,又默念了一遍我爱他,走进厨房看见他已经把花菜切得齐齐整整,像路边的行道树。
第8章
第二天,他果真带我出去散心了。像我们这种廉价出租房,楼下是绝没有什么绿化小区的。下了楼除了商铺就是马路。不过好在附近有一个公园,坐两站公交车就能到。大概是很不巧赶上了上班高峰期,公交车里挤了满满当当的人。庄坪自己先挤上去,然后向我伸出手。这样显得也太弱势,我假装没看到,自己拉着扶手钻进去,丢两枚硬币,叮当两声很清脆。
我被人群挤到车厢正中间,前后不着边的,既拉不到头顶的拉环,也摸不上两侧的栏杆,随着车摇摇晃晃。庄坪站在我旁边,直得像一堵墙,我站不稳就只好往他身上靠。司机一个急刹车,我就狼狈地摔进了他的怀里。他伸出一只胳膊来环我的腰,凑过来说:“没事,站不稳就拉着我。”车里闷热得很,臭汗味食物味混杂在一起,但我却能清晰地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檀香味。想了想,我现在的衣服和他放在一处,估计自己也差不多是这个味道。
公园不大,也不用买门票。平日里没什么人,到了周末,小孩子就多起来,大部分是家长下了班带着小孩来的。此时正是工作日,公园林木寂寂,小鸟倒是伶俐得很,在树枝间叽叽喳喳地上蹿下跳。沿着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一路向里走去,一条小河逐渐显露出来。城市里如今已很少见河流,此时这条河还汩汩淌着,被阳光照得波光粼粼,像碎玉,又像砸碎的镜面,但美得恬静而生机,怕是古诗文里的“迁客sao人”也生不出寥寥感怀之心。
此时小路上就我们两个人,他落后我两步,我转过去看他,偏了偏头,问他:“有没有诗情大发,庄导?”他走上前,蹲在地上,手从溪水中穿过,他道:“Farewell, thou tter Spring! farewell, All-hallown Summer!” 我之前没听过他说英文,但似乎他的母语并不是中文,所以邱婷婷才老是揪着他的“翻译腔”不放。此时他蹲在河水边,yin出一句英文诗句,水光反射上他的白色衬衫,竟让我有些许恍惚。有点像我多年以前看过的一幅油画,静谧而温暖,可惜忘了名字。
他冲我走过来,手一挥,我被他溅了一脸水。好吧,我反悔,油画什么的是不存在的。于是我也蹲下去,捧了满满一捧水,走到他面前,从他的衬衫领子里灌进去。他躲得很迅速,但是依旧shi了前襟。是的,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这么幼稚,大概是那天阳光太好了,我们都需要凉快凉快。到了最后,两个人衣服都半shi不干的,他穿的是白衬衫,shi了就变成透明的颜色,能很清楚地看到胸口的形状——两块胸肌练的很好。我盯着瞅了一会,竟然觉得脸上烧得慌。每天他换衣服都没有避人,天知道我是怎么熟视无睹的。我们两个面面相觑站了一会,一个兜圈的老太太从我们这边路过,面无表情地用手咚咚捶自己的腰,再拍打肚皮,慢悠悠过去了。我俩愣了一秒,哈哈笑起来。笑到眼泪流出来。他向前一步,我们俩的距离就被迅速地缩短。我盯着他的下嘴唇看,刚刚被水沾shi了,晶莹剔透。我觉得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来打破这诡异的气氛。但他只是轻轻拉住我的手,说:“走,我们再往里面看看。”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个礼拜就过去了。这一个礼拜大概是我过得最悠闲最愉快的日子了,我们偶尔会出门转转,天气太热的话就窝在家里。家里没有空调,只有一个立式风扇。我们两个就像向日葵一样,风扇在哪人就在哪。如果庄坪起得早,他就直接把风扇拎到厨房,哼着歌做早餐,完全不担心我赖床。因为我很快就会被热醒,支着乱毛跑到厨房去,美其名曰监督他做饭,其实是为了蹭风扇。吃完饭他就坐在沙发上看书,果真那沓书是邱婷婷拿来给他提高文学素养的,于是现在逼着他看的成了我。我切几个水果,摆在盘子里,在上面插上牙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