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头,时不时又摁一下他的脖颈。
阿福就像一具尸体一样被这摸摸那探探,偶尔碰到不得了的地方,便猛地抽搐一下。
可他不愿意再睁眼了。
理智告诉他应该对敕棍报以感激,但感性又让他后悔自己与红鹫的交集。于是他只能选择逃避,以从骆驼那里学来的方式装睡装晕。
阿福到底年轻,就这么睡到第二天中午,他便实在睡不着了。
他的身体仍然疼得可怕,但肚子叫得更加难受。中途他听到有皮带环扣碰撞,还有人转动大门的门锁,他猜测是几名红鹫要上班,所以只能把他锁在家里。
阿福终于再次睁眼。
他茫然地望着天花板好一会,才试着去够床沿和墙壁。床是贴着窗户放的,于是他可以掀开帘子的一角,勉强看到外头逼仄的正午的阳光。
这一间小屋子和敕棍家的不像,多了不少瓶瓶罐罐和各种药剂的味道,所以他很快就能判断出他应该是在小法医家——那就好办多了,只要不面对敕棍那双狠厉的眼睛,他就能想出好几个理由软磨硬泡地从小法医身旁溜走。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他只有回到贫民窟这一条路。
并且,要尽快回去。
经过一夜的休息,昨晚的片段也慢慢拼凑起来。
他意识到卷毛并不是完全相信骆驼的话,否则凭卷毛的狠劲,早就把自己一枪崩了。但现在他只是被痛打一顿——这是佯装相信骆驼,也算是给他这个不熟悉百会风土人情的外来客一个警告。
而阿福只要认了这顿打,然后乖乖地、尽快地回去,他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相反,他在外头待得越久,黑帮对骆驼的谎言就多信一分。
阿福出不去百会,如果出得去,此刻就算是徒步,他也会从百会逃走,随便进到周围哪个城市或者哪个国家都好,反正不留在这里。
但很遗憾他出不去,他既不是有钱人,也不是黑鸦金豺红秃鹫三选其一。
所以他被牢牢地困在了这里。
那如果骆驼可以为了活命而出卖他,他又有什么理由不为自己活命而不择手段。
说到底鸦国就是一个比谁会翻脸的地方,他就不信了,如果他拖着这一身伤走投无路地折返,黑帮那些本来就不提防他的人还有什么理由认定他和红鹫是一路人。
我看你骆驼急还是我急。
想到此,阿福试着从床上下来。
他本以为可以站起来,岂料刚踩到地面,便双膝一软,整个人摔到地上,不仅如此,还一并碰倒了旁边的脸盆和脸盆上挂着的毛巾。
外头的人听到响动马上冲进来。
阿福忙说没事没事,我自己起,我自己能行。
可抬起头来时他就懊恼了,他还没出发,就算错了第一步。
留在家里看守他的压根不是那个羸弱的小法医,偏偏是挂着两个黑眼圈的敕棍。
那一刻阿福简直都要怀疑了,你说你他妈要不是喜欢我,你怎么老盯着我不放。
第44章
敕棍智商不错,但估计情商有点低,阿福都叫了他不要过来,他还是硬是把阿福拽起。
阿福不乐意了,他现在觉着靠近红鹫就会一身腥。他推了敕棍几把,好不容易才把敕棍推开一点。
敕棍也有些愣神,站在原地看阿福踉踉跄跄扶稳站好,再一步一步往客厅走。
他默默地跟在后面,好几次阿福看似要摔倒了,他都想上前两步,但阿福的手总比他预料的更早举起来,竖起一根手指示意他不要帮忙。
阿福的膝盖骨有很大一块淤青,先前应该被棍子砸过,虽然阿明没检查出骨折之类的情况,但软组织受伤肯定是有的,走起来腿软也是一定的。
阿福的样子十足狼狈,不消说,他还没穿衣服。他觉得自己大概和亚当刚醒时差不多,脑子混沌,行动迟缓,这时候应该出现一个夏娃扶他一把才对,怎么他妈的旁边只有一条比自己还粗壮的敕棍。
他从沙发捡了一件衬衫,披上才发现短了一截,这衬衫大概是阿明的,袖口只到他的胳膊肘。
原计划就这样在沉默和尴尬中拧开门把手出去,人遇到尴尬的时候最好采取两个措施——一不说话,二不出现目光对视,那他们就可以缓慢消化尴尬,再让彼此的身影消失在目之所及的尽头。
然而阿福找了半天,却没找到一条裤子。
真是天要留人。
所以最终他还是硬着头皮回过脸,对敕棍道——“警官,你……你要不赏我条裤子穿吧。”
从敕棍的反应中阿福可以看出,红鹫确实习惯了面对犯人,所以他们可以使出浑身解数把眼神弄得极其凶狠,动作也十足麻利老练,但不太懂得正常的人际交往。
敕棍听罢竟没反应过来,还就这么上下打量了阿福一会,眼神停在他胯间软绵绵的小棍子上,片刻后才恍然大悟,忙钻进另一间房给阿福翻了条——怎么他妈的又是Jing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