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过是绊脚石罢了。
林可的格局不在闺阁之中,甚至也不在云阳一地。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林可不是池中之物,她仿佛天生就有一种能力,让几乎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心悦诚服地跟随其后,譬如谢中奇,譬如云阳军上下,譬如十一,譬如……他。
不知不觉,两人间的主导关系其实早已发生了些许变化。孟昶青从来心高气傲,即便当今天子也不曾真正放在眼里,但若是林可——
他自嘲地笑了笑。
若阿可想要争一争那个位子,他便心甘情愿提供一份助力。这无关风花雪月,无关儿女情长。他只是很想看一看,阿可到底能够爬到多高的地方,能够为大楚子民带来一个怎样的崭新世界。
“将云阳貔貅旗带给阿可。”恢复了往常那云淡风轻的样子,孟昶青垂下眼帘,微笑着对十一说道:“她既然要与郑年开战,想必会用得上这面军旗。扬我云阳军威,就自今日开始。”
☆、第77章 胜利
看到手中的滚滚旗,林可的内心是崩溃的。不过她也实在没时间去管这种小事,在各个势力中游走几乎耗尽了她所有的心神,等到一切就绪时,她感到的不是紧张,反而是终于要开始了的释然。
这些天来,天机一直跟在徐志成身边。密卫的手段狠辣无情,徐志成在外人面前还能撑起一个巍颤颤的架子,心里却早已崩溃,面对天机时毫无尊严,几乎像是一条摇尾乞怜的赖皮老狗。当林可要求他配合的时候,徐志成一口答应,似乎是觉得自己有了些用处,不必日日夜夜受到折磨,他情绪高昂,一双眼睛甚至在闪闪发亮。
要拿下彭屿,就得消灭郑年派来的蜈蚣舰。
徐志成是个中年书生,擅长摇舌鼓唇,却没办法冲锋陷阵,手握郑年那支强大舰队的另有其人。
“姜广世彪悍善战,为人鲁直。”徐志成涎着脸对林可介绍道:“那帮子水手都归他管,我插不上手。不过他打仗领兵全靠一股血气,他说冲锋,底下的小子们就会不要命地往前冲,可他要是没了,船队顿时就会乱起来,届时汪海主的人马一冲,便是一场大胜。”
林可倒没指望单纯死个姜广世,就能够彻底破坏郑年船队的指挥系统。
不知为什么,高云的科技水平似乎比周边的海盗们高出了一大截,什么蜈蚣舰,什么颗粒火药,什么旗语,都是从郑家传出来的。其中旗语解决了海上航行时各船之间的通讯问题,为船队整合、战斗队列的安排夯实了基础,可以说是一项不起眼却无比重要的发明。
所以这次斩首行动的核心不是杀掉姜广世,而是夺取旗舰,黑进郑年舰队的通讯系统里去,从而引发混乱,火中取栗。
但这些话不必告诉徐志成。他的任务就是带着密卫、云阳兵混上姜广世的座船,以“通敌背叛”的名义控制住姜广世,从而接收旗舰,为下一步行动做好准备。
“姜广世把我当成知己好友。”
徐志成不肯放过任何一个表现的机会,仍在眉飞色舞地咄咄不休,对即将出卖好友一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打仗是一把好手,为人处世上却不怎么Jing明,好糊弄得很。到时把他骗进舱室,林大人想怎么把他搓圆揉扁都可随意,不过他不怎么识时务,小的觉得没必要留着他的命,免得到时出了什么意外。反正姜广世知道的事,小的都知道,您想问什么……”
“我知道了。”林可打断他的话。
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卑鄙小人,但不可否认,小人在某些时候比君子有用得多,若想组建一支舰队,徐志成对她还有很大的用处。
“你背叛郑年的证据都捏在我的手里,已经没有回头的机会了。记住,好好干,回头我保你升官发财,荣华富贵。”
说完这句话,林可便慢下脚步,退到徐志成身侧一步之外。在她眼前,是一艘高大如楼的海船,船底尖,船面阔,甲板之上建了足足三层柁楼,最上层居高临下,“矢石火炮皆俯瞰而发”,实可称海战之利器,令人目眩神迷。
等上了船,徐志成自有天机等密卫看着,林可索性留在甲板上,忍不住伸手去触碰那些冰冷黢黑的铁炮。近距离之下,这钢铁巨兽给人以沉重的压力,不知为何,林可甚至能从炮身上闻到那种永远不会散去的硝烟味与血腥气。她轻声赞叹了一句,便听到一个水手得意地笑道:“不赖吧。咱们高云的炮,跟汪直、小尾老那种娘娘腔的玩意可不一样,那是光宗他老人家亲自开过光的!”
林可一怔:“……光宗?”
那水手以为她是徐志成的亲随,有意讨好,便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光宗,皇帝啊!你知道高云有块石头,叫做光宗石吧!传说光宗当年被夺了皇位,假装自尽,其实是借大火逃出宫,跑到海外避难去了。途中他就经过高云,碰到咱郑老大的先祖,他老人家一听郑老大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嗨,反正就是郑老大的一祖宗姓郑,说什么是个Jing忠报国的好姓,又扯了什么国姓爷啊之类的事情,很是欣赏他,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