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她们一眼,果然如书中写的一般。
贾探春生的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薛宝钗则脸若银盆,眼如水杏,肌肤莹润,颜若牡丹。见林忆昔看她,正和丫鬟嘀咕着什么的薛宝钗露齿一笑,起身笑意盈盈的走来,十分熟络地拉住林忆昔的手。
“林姑娘,听她们说你前段时间病了,如今可大好了吧。”
林忆昔道:“多谢关心,已经好了。”
“宝姐姐!”突然一个声音插*进来,林忆昔和薛宝钗同时回头,只见贾探春甩着一条帕子走来,“我刚一见了林姑娘,就觉得十分亲切,偏林姑娘周围人多,插不进话。原想这等林姑娘闲了,找她说话呢,没想到倒让宝姐姐抢了先。”
“三妹妹,你不和牛家姑娘掐花,跑这来做什么?”
贾探春道:“掐了好些了,都在花篮子里,姐姐们要么?”
二人同时摇头,贾探春又问:“姐姐们说什么话呢?”
“薛妹妹正和我讨论胭脂呢。”林忆昔抬头,笑了笑。其实是薛宝钗正在强力推荐一种胭脂,说是祖上留下的配方,找最好的工人做的,比市面上卖的好,要送给她用。贾探春过来的时候,薛宝钗正拿着小瓷瓶往林忆昔手里递。
林忆昔让丫鬟搬凳子给贾探春坐,并没有伸手去接薛宝钗的瓷瓶。
她不喜欢往脸上涂胭脂,跟猴屁股似的,而且容易过敏,刚传来那几天脸总是痒,有时候还长红色的小点。古代的化妆品多含有重金属,用了对皮肤不好,林忆昔索性一点不用,每天自制一些天然面膜往脸上敷,才好了。
贾探春看了一眼瓷瓶,道:“宝姐姐今儿好大方,都舍得把自己私藏拿出来了?”
闻言,薛宝钗红了红脸,死死的咬着唇。这胭脂确实是她珍藏多年的心爱之物,统共也没剩下几瓶,姐妹们要了好几次她都没舍得给,自己不见外客的话,也舍不得用。今儿若不是为结交侯府嫡女,她断不会拿出来。林忆昔身为侯府嫡女,黄白之物自然不缺,贸然拿这些东西也不好。唯有投其所好,才不显得突兀。女孩儿都爱美,而且她看林忆昔不仅人生的美,皮肤也好,料想平时也十分注意保养。原想自己这胭脂一出,定能把她拿下,没想到……
胭脂乃红蓝花所制,这款胭脂之所以好,一因花好,二因制作之人。
她们家原有一丫鬟,名唤巧云,不仅人生得花容月貌,还天赋异禀,对“香”很敏感,种得一手好花,更有一手巧夺天工制胭脂的技艺。可不知哪天,巧云被她那混账哥哥薛蟠撞见,从此就惦记上了。想尽办法要弄到自己屋里,巧云不从,她哥哥就霸王硬上弓。巧云那丫头也是气性大,投井死了,从此,再无人能做得如此好胭脂。
“我看看这胭脂到底好不好!”
薛宝钗一愣,她没想到自己的瓷瓶被另一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抢走了。
而且,抢她东西的人此刻正满眼不屑的看着她。
“也没有比别的强多少啊,没意思。”
“啪——”的一声,瓷瓶掉在地上,应声而碎。
“你——”薛宝钗登时气得胸闷喘不过气来,“你你你”半天,没说出一句话。
林忆昔一见势头不对,忙去劝,探春也扶了薛宝钗的胳膊,低声道:“宝姐姐消消气,那可是吴姑娘,她姐姐是宫里的婉嫔,盛宠正浓,一向跋扈惯了,咱们胳膊拧不过大腿,算了。”
薛宝钗半天才缓过劲儿,勉强挤出笑意,道:“碎就碎了,总不能因为一件玩物伤了和气。”
吴姑娘这才满意,挑衅的看了林忆昔一眼。
吴姑娘叫吴文燕,因为姐姐的原因,以往每次聚会,她身边都不乏大家闺秀的恭维,今儿一见众人都去围着林忆昔,把自己冷落一边,早憋着一股气儿呢。
林忆昔懒得跟小屁孩计较,自己坐在一边饮茶。
柳芙过来,眼睛瞟了瞟吴文燕,轻声道:“你莫跟她一般见识。她呀,是小家小户出身,一朝攀上了皇家,就不知天高地厚了,自己在外面就以皇亲国戚自居。她姐姐充其量只是个嫔,也不过跟咱们家里的妾室似的,就敢跟皇家攀亲!我原是不想叫她来的,可我们太太非要我认真下帖子请她……”
林忆昔不说话,别人的家事,她不好评论。
一场赏花聚会结束,林忆昔如释重负。
这些贵族小姐们啊,没事读读书写写字,研究研究女红,不是挺好么。整天勾心斗角,不累啊!三两句话就能把人拐沟里去。随便拉一个到21世纪去,就能秒杀那些所谓职场小达人。当然,她们再聪明,也不过是十二三岁的小孩子,自己还不至于对付不了。
可是,心累啊!
回去得吃点好吃的补补,最好是母亲屋里的糖蒸酥酪!
在崔夫人屋里吃了个痛快,顺便把今日的事跟母亲说过之后,林忆昔带着一种丫鬟回了自己小院。林忆昔上了炕,慧香、菱香并排站在炕下。
“打听得怎么样了?”林忆昔问。